【宁普二中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

加强对学生考勤管理以养成学生遵守纪律勤奋学习良习惯根据教育有关法规和我校实际对学生考勤特作如下规定。

学生考勤规定。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到校上课遵守学校作息制。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努力做到全勤。

()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学生应办理请假或补假手续请假请假获批准而不到校上课者作旷课论;上课正式铃响才进教室(或现场)者作迟到论;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论。

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旷课节。

迟到三次按旷课节计早退二次按旷课节计。

(3)学生不按座位表就坐作旷课论处。

()学生请假须有长或医生证明。

学生请病假有长证明三天以上有医院证明。

病假三天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周以由班主任、级组长提出见政教处审批;请假周以上由班主任、级组长和政教处提出见校长审批。

学生请事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班主任批准四天以上由长到政教处请假

学生请假或长代其请假都须写请假请假批准应将请假条交各班保存每周星期五放学连名表送交校处。

(5)学生因事或因病不及请假者应回校两天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否则作无故旷课论处。

(6)病事假由校处根据请假条核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手续不完备以旷课论。

(7)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年休学期满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医院证明愈不宜复学者可以继续休学年。

考勤管理办法。

()每班设立名表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习、课外活动等)由任课教师(或值日生)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统计次。

每周星期五放学各班班长应把名表(含已签批手续请假条)送交校处。

校处责对科任教师名情况及学生考勤情况进行统计、登记。

校处应每周星期二上午准将份科任名情况表、份各班考勤公布表、份各年级考勤统计表送交政教处并将三种统计表各份送教处。

政教处进行阶段性全校考勤情况公布。

学期结束班主任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庭报告和学生档案。

()每节课任课教师都要认真准确检学生出席情况并责记录。

对不认真执行名常规科任教处要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班主任应每天掌握班学生出勤情况对旷课、迟到、早退学生及明原因与长配合进行教育。

特别对违反考勤规定将近达到处分学生班主任应先提出警告并做访工作。

(3)实行班级每周考勤记分制由校处统计考勤计分各班总分记考勤公布表右上角。

各班满分0分人次迟到扣分旷课节次扣分直至分。

不按交名表按0分记。

不缴交或撕毁名表倒扣0分。

()凡全学期旷课5节以上学生不能被评各类学生

(5)请事假超学期上课总数五分者应予休学。

(6)对学期旷课累计达到定学者分别给予相应处分旷课累计0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30节者给予记处分班主任通知长并报政教处、教处备案。

旷课累计0节者作动退学处理由学校正式通知长。

动退学学生处分日起取消其学籍。

(7)各级组长应加强所责年级考勤工作管理把违反考勤纪律达到处分条件学生名单及通报班主任政教处

(8)建立考勤结与班主任工作业绩挂钩制。

各班考勤结作明班级评比容和先进班主任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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