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报停相关流程】 企业报停流程
企业报停相关流程(讨论稿) 申请报停企业,即污染物零排放,需提前15日内向当地环境监察中队提出申请,并填写《某某县企业停、歇生产登记表》附件一(企业自行送办事大厅)、《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附件二(中队留档)。在停业期间,由专管员去现场审核,制作《现场勘查笔录》附件三(至少一次作为附件二的支撑材料),停业期终了后报停企业需提供停业期电费单和正常工况下的电费单各一份,有专管员核对后出具审核意见(填写附件二经办人意见),再上报大队,经大队同意后附排污核定表装订。但每次申请报停期限不超过一个季度。
附件一 某 某 县 环 保 局 企业停、歇生产登记表 企业名称 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总生产规模 停 、 歇 生 产 原 因 规 模 日 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中队意见: 年 月 日 局办事大厅意见: 年 月 日 说 明 1)连续停、歇产15天以上,才能扣除半个月排污费;30天以上的才能扣除一个月排污费。
2)本表一式贰份,大队、企业各一份。
申报单位(章):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二 某某县企业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 一、排污申报登记变更原因 单位名称(盖章) 变更时间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变更内容: 变更原因: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二、排污申报登记变更审核意见 经办人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环境监察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某某县环境保护局 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被勘察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勘察地点 起讫时间 勘 察 人 记 录 人 执法证号 应邀参加人 勘 察 实 况 及 结 果 被勘察单位 负 责 人 (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