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区办公楼管理规定

大学校区办公楼管理规定。

办公楼是学校领导以及各部门进行日常工作的重要场所,为确保正常的办公秩序,维护文明、舒适、安静办公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1、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办公楼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

2.保护好楼内一切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拨弄消防、电气、煤气等设施。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一经发现,按规定处罚。

3.确实需要移动、搬迁室内电话,需向通讯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不得私自拆装。

4.不得在楼内或向窗外乱泼污水,乱丢杂物。茶渣倒入厕所内的塑料箱,垃圾倒入塑料垃圾箱内。

5.大楼内设有水、电、门、窗、锁、桌椅等零星维修,报修者请到图文信息中心值班室登记。维修结束后需经管理人员确认。

6.保持楼内安静、整洁,不得大声喧哗,自行车不得入内

7.办公楼开关门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调整。

8.加强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防止闲杂人员入内,发现可疑现象应及时报告公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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