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

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

1 焊接工作正式开始前,对工程中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接接头形式、焊后热处理等必须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对于原有的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报告与新做的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报告,其试验标准、内容及其结果均应在得到工程监理认可后才可进行正式焊接工作。

2 提交认可焊接工艺规程应包括:。

2.1 焊接工艺方法。

2.2 钢材级别、钢厚及其应用范围。

2.3 坡口设计和加工要求。

2.4 焊道布置和焊接顺序。

2.5 焊接位置。

2.6 焊接材料的牌号,认可级别和规格。

2.7 焊接设备型号。

2.8 焊接参数(焊接电流、电弧电压和焊接速度等)。

2.9 预热、层间温度和焊后热处理及消除应力措施。

2.10 检验项目及试样尺寸和数量。

3 焊接工艺认可试验计划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即可进行正式认可试验。并应在监理等在场监督情况下进行试件装配、焊接力学性能测试。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应在试验报告上签字。

4 力学性能测试合格后,编制试验报告,该报告除了在认可试验计划中已叙述的内容外,尚须作如下补充:

4.1 焊接试验力学性能试验的日期和地点。

4.2 由监理工程师签过字的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4.3 焊接接头的宏观或显微硬度测定。

4.4 试件全长的焊缝外形照片及X 射线探伤照片或超声波探伤报告。

4.5 母材及焊接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4.6 力学性能测试后的试样外观照片

4.7 焊接工艺评定试验的结果应作为焊接工艺编制的依据。

4.8 焊接工艺评定应按国家规定的《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91》和《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及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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