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中共石景山区纪委  

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工委、纪工委,各局、处、公司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区机关各部、委、办,各人民团体党组:

五一”、端午假期即将到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严防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等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央纪委、北京市纪委相关部署,现就“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求,杜绝节日腐败。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以各种名义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公款购买节礼、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二、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正风肃纪。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分析查找节日期间本地区本单位“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做到早提醒、早布置、早预防、早检查,严防“节日病”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部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快查快办”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

三、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责任追究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要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而且要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石景山区纪委、监察局举报邮箱;举报电话:12388、88699372、88699302;微信公众号:四风随手拍;手机APP:移动96160。

中共石景山区纪委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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