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复工管理的工作方案
关加强疫情防控期建设工程复工管理工作方案 坚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防控坚持“三全覆盖、三律”坚切断传染、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关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全面实施沪人员健康筛和重人员隔离观察(留验)工作通知》《关下发九重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通知》《关进步做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关进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通知》件要结合区建设工地实际情况现制定疫情期加强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方案。
、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区疫情期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建设管理委主任担任区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水局、绿化市容局、民防办、卫生健康委及各街镇(开发区)责人组员。
其各街镇(开发区)应做建筑工地属地化管理及00万元以下工程复工管理。
建设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疫情防控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责人担任组长承担首要责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责人担任副组长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
二、开展复工情况排摸。
各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即起开展建设工程复工计划排摸及动态掌握工地复工准备、人员到位及管理情况对辖区每建筑工地人员数量、地等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对每工地发放疫情期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告知督促建筑工地减少工人员流动及调整疫情防控重、措施以及人员物配备。
月0日起各建设项目按照管理人员优先返岗其他人员逐步到位原则编制工人员返沪计划每日向属地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当日返回人员情况。
三、施工现场管控要。
建设工地人员管控、现场措施、防疫物质准备、教育交底、应急处置等除满足件外还满足以下要。
所有进场人员应登入实名制系统并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和进场人员登记汇总表。
确保进场人员信息畅通对重关地区人员及向所街镇(开发区)报告健康情况报告期 天。
如有涉疫情病状按相关规定监测、隔离。
应设立单独隔离观察宿舍用临隔离观察人员居住;有条件设立合要流感观察场所。
厕所应有化粪池定期投药消毒。
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
食品及生活保障物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身防护措施出入、路线做登记备案。
食堂人员穿工作(或防护)戴口罩、手套及洗手。
工地食堂采取分餐、错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疫情传播隐患。
工地设食堂不允许人员外出分散就餐工地要统采购食品并保证食品安全。
5申请复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物保障、现场检测、日常消毒、应急处置等容。
四、复工申请和核。
工地疫情防控组(建设单位代)对照《建设工地复工检表》复合格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加盖公复工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
各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复工申请对申请项目严格开展核工作并所街镇(开发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批准签署核准见做到“合格、复工”。
重核3件关复工条件落实情况具体参照《疫情防控复工检重》执行。
月9日以对区重产业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确因工期有特殊要承诺满足复工条件基础上所街镇(开发区)主管部门防控方案及措施疾控部门审核通可申请正常复工。
具体参照《重产业项目(民生工程)复工申请表》。
类项目复工核方式以面审主。
五、处置要。
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监管从属地管理部门关疫情防控工作统调、统监管。
发现批准擅复工立即要停止施工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人给予行政处罚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采取限制市场进入、黑名单等方式进行惩戒。
发现不报、谎报、漏报、瞒报、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其他要。
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对近期返回湖北或途湖北尚返沪员工由员工所单位责劝导其按照当地政府 和有关部门要延缓返沪。
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员工应行向属地街镇(开发区)报告进行集隔离。
做施工人员心理安抚疑释惑消除恐惧心理保持健康心态切实提高现场施工人员防控识觉做身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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