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营销部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营销部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公司的现金回笼,明确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整个营销系统。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三条每一个置业顾问都要养成"定期收款"的习惯。

第四条置业顾问确定客户最适当的收款时间。提前二天和客户联系,催促其按时付款

第五条不要表现紧张感,不可摆出低姿态,例如,不可说:"对不起,我来收款。"避免有些客户拖延付款

第六条不能心软,要义正词严,表现出非收不可的态度。

第七条不可与其他公司相提并论,要有信心照本公司规定执行。

第八条不可客户人情,以免收款时拉不下脸。

第九条收款要诀:六心。

1.习惯心。

2.模仿心。

3.同情心。

4.自负心。

5.良心。

6.恐吓心。

第十条尽可能避免在大庭广众之下催讨。

第十一条售前明告付款条件。

第十二条临走前切勿说出:"还要到别家收款"这类的话,以显示专程收款的姿态。

第十三条反复走访不按时付款客户

第十四条若客户说:"今天不方便",对策如下:问客户:"何时方便?"客户回答:"三天后"。则当着客户的面说:"今天是某月某日,三天后是某月某日,我就在那天再来收款。"同时当着客户的面前在帐单的空白处写"某月某日再来"。届时一定准时来收款

第十五条避免票期被拖长。

第十六条避免客户要求"折让"。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营销部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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