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营销部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四条置业顾问确定客户最适当的收款时间。提前二天和客户联系,催促其按时付款。
第五条不要表现紧张感,不可摆出低姿态,例如,不可说:"对不起,我来收款。"避免有些客户拖延付款。
第六条不能心软,要义正词严,表现出非收不可的态度。
第九条收款要诀:六心。
1.习惯心。
2.模仿心。
3.同情心。
4.自负心。
5.良心。
6.恐吓心。
第十条尽可能避免在大庭广众之下催讨。
第十一条售前明告付款条件。
第十二条临走前切勿说出:"还要到别家收款"这类的话,以显示专程收款的姿态。
第十四条若客户说:"今天不方便",对策如下:问客户:"何时方便?"客户回答:"三天后"。则当着客户的面说:"今天是某月某日,三天后是某月某日,我就在那天再来收款。"同时当着客户的面前在帐单的空白处写"某月某日再来"。届时一定准时来收款。
第十五条避免票期被拖长。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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