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警的执法更有底气

北宫轩。

2019年新年伊始,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召开的第一次全局性会议,就是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会。海淀公安分局局长、维权委主任谭权代表分局党委向所有民警、辅警及警务团队工作人员郑重承诺:“只要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有责任我们承担,有后果我们负责。希望广大民警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掷地有声的承诺,给了全体民警敢于执法、勇于担当的底气!冲动是魔鬼,酒后袭警,付出惨痛代价。

2019年1月1日18时,海淀公安分局大钟寺派出所接到辖区某超市报警称,一名男子醉酒闹事。接报后,大钟寺派出所社区警务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了解到,醉酒男子吴某因故与超市工作人员产生矛盾,而且还索要物品和“红包”。民警耐心劝说3个小时,吴某仍然不听劝说。为了维护超市的正常秩序,民警决定依法对吴某采取强制传唤措施,传唤过程中吴某对民警进行撕扯和踢踹,造成两名民警的腿部、手部受伤。吴某因妨害公务罪被海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不知酒醒后,这位一时逞能的吴某会不会捶胸顿足、追悔莫及?

近年来,因处置醉酒滋事警情,引发民警执法受侵犯案件,呈高发态势。下面几起酒后滋事妨害公务案件,最终嫌疑人均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2019年7月5日15时许,海淀公安分局上庄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上庄镇双塔村有人在公交车上醉酒倒地。接警后,上庄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现场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醉酒倒在公交车上,司乘人员多次劝解无果。民警见此情况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与公交车工作人员协力将醉酒男子抬至公交站一安全位置,等待120急救车到来。其间,民警多次向醉酒男子询问身份信息、住址、家人及朋友等情况,但该男子非但不予理睬,还出言不逊辱骂出警民警及公交车工作人员。随后,120急救车来到现场,民警随同医护人员将男子送往附近医院。在医院里,醉酒男子仍然不配合民警工作,持续对民警进行辱骂,叫嚣“警察打人了”,并推搡民警造成民警受伤,后被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处理。醉酒男子陈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海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报告警情。

2019年7月8日17时许,香山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香山四王府附近有一男一女两人醉酒闹事,民警随即赶往现场。在现场,民警看到一名年轻女子正倒在地上,旁边还站着一位摇摇晃晃的醉酒男子。在民警向该男子询问相关情况时,该男子不但不配合民警工作,还无故对围观的一名路人进行言语辱骂和殴打。见此状况,出警民警立即上前对该男子进行控制。过程中,该男子不服从民警指令,并对民警进行辱骂和推搡,击打民警胸口位置,后该男子被带回派出所醉酒男子闫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海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醉酒不是违法犯罪的“保护伞”,我国法律明文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面对民警执法,一定要理性配合,绝不能以无理纠缠、辱骂、殴打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否则一旦触犯法律,后悔就来不及了。无理取闹,妨害公务,后果很严重。

说起妨害公务,相信很多人都会认为:“妨害公务跟我有啥关系,我是守法公民!”但某些人某些时候在冲动或酒精的裹挟下,自认为的“无所谓”的举动,已经涉嫌妨害公务了!

2019年,海淀警方依法处理了多起妨害公务案件,事情的起因都很小,但当事人偏偏要跟民警对着干,无理取闹干扰民警依法履职,导致的后果都很严重!

2019年6月18日18时许,海淀分局上地派出所接辖区某酒店工作人员报警称,与一位女性住店客人发生纠纷。接警后,上地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在核查住店客人王某的身份证时,王某无端质疑民警身份,并两次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在民警依法向其出示证件后,王某仍不断无理质疑民警身份,先是用言语辱骂出警民警,后用手撕打民警面部和前胸位置,造成民警身体多处被抓伤。随后,民警将王某强制传唤至派出所,王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海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在本案例中,为了让王某配合执法,着装规范的民警不仅向王某口头告知了身份,还向其出示了人民警察证,但王某仍旧无端质疑民警身份,辱骂推打民警。小小的一起纠纷事件,王某却偏偏失去理智,暴力阻碍民警执法,最终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

2019年2月1日,市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执法权威不容侵犯。如果被执法者对民警执法有异议,可以通过理性的、正规的渠道进行反映、申诉或者举报,但不能拒绝、阻碍,更不能使用暴力或威胁抗拒执法,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惩罚。

協调工作。

殴打辱骂,暴力抗法,等待的是法律严惩。

依法打击各类袭警、扰警、辱警行为,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但是,总有个别人顶风作案,面对民警执法气焰嚣张,甚至暴力抗法,当然他们都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了惨痛代价。

2019年8月25日19时许,海淀分局西三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小区楼下用车堵路。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赶赴现场。经现场了解,双方因为挪车问题发生纠纷,后民警苦口婆心进行调解。其间,纠纷一方张某无故出手抢夺民警执法记录仪,并用脚踢踹民警。在控制张某过程中,与其同行的陈某某也冲过来对民警进行殴打。张某和陈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已被海淀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对于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案(事)件,海淀警方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处理标准,依法、快速、高限打击侵犯民警执法权威违法犯罪人员。对采取殴打、撕扯、拖拽等暴力行为,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一律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对以吵闹、谩骂、无理纠缠等非暴力方式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这些措施让民警执法过程中更有了底气

“聊家常,普法律”,为了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民警凭借“三寸不烂之舌”苦口婆心做足了工作。可是个别人员非但不领情,还把邪火撒向民警,跟民警动起粗来。

2019年7月20日,海淀公安分局永丰派出所接到一起家庭纠纷报警。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由于现场无法达成和解,后民警将双方带至派出所开展进一步工作。在派出所内,民警正细致耐心地做调解工作时,其中一方家属王某某和赵某某完全不理会民警,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并推搡殴打民警,导致民警颈部和胳膊不同程度受伤。该二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海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海淀公安分局局长、维权委主任谭权给民警颁发《维权正名通知书》。

原本通过调解就能解决的普通纠纷,最终却因为跟民警动粗,酿成刑事案件!

2019年5月28日,张某与他人发生纠纷,后被民警带回花园路派出所进行处理。但张某情绪突然失控,将手机摔在地上,并无故谩骂民警,后民警对其进行传唤。过程中,张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用手拉扯民警,并将民警推倒在地。目前,张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海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其实,上述案例中,嫌疑人最初只是到派出所解决矛盾纠纷,但由于不能保持冷静克制,将矛头指向了正在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的人民警察,将简单的治安纠纷案(事)件,硬是升级到妨害民警执法的违法犯罪案件,从当事人变成了嫌疑人,最终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事后,多数人会表示,自己只是表达一下不满,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那么,到底什么样的行为是妨害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呢?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言语方面,一是侮辱谩骂。对民警执法形象或个人人格进行辱骂、诅咒;二是威胁恐吓。对民警进行言语上的挑衅,威胁民警自身或其家人的人身安全;三是栽赃诬陷。以莫须有的名义挑拨是非,引起不明真相的群众或媒体误解。

肢体方面,一是物理阻碍。通过用肢体拦、挡、堵、截等行为阻碍民警执行公务,使得民警不能接近或带走执法对象。二是肢体冲突。使用肢体上的推、拉、扯、拽等行为干扰民警执行公务,使被执法对象挣脱被控制或管制状态。三是暴力抗法。以打、砸、抢、杀等措施对抗民警执行公务,造成民警伤亡失去战斗力,最终达到脱离被控制或管制状态的目的。

其他方面,表现为以羸弱、无辜自居嚷闹,或以自伤、自杀威胁,拒绝民警执行公務,引起群众围观、起哄,造成执法现场混乱。

据统计,2019年以来,海淀警方共依法处理侵犯民警执法权威案(事)件165起,涉及民警229人;拘留嫌疑人171人,其中刑事拘留129人,行政拘留42人。分局维权委共颁发《维权正名通知书》14份,为14名民警维权正名,真正做到了暖警心、聚警力,有力维护了一线民警执法权威

海淀分局负责人表示:在海淀,最大限度地保障民警合法权益,绝不能让民警流血又流泪。警察执法代表着法律尊严,如果警察的执法权威都受到挑战,谁还能来保护咱们老百姓?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就要为正当执法民警撑腰,维护警察的执法权威,严惩暴力抗法的犯罪行为。只有保障了民警的合法权益,才能营造更加正气、正义的执法环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既需要全警努力,也需要全社会理解支持,努力形成人人遵法守法、自觉配合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编辑·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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