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商业秘密价值评估初探
[摘要] 本文针对高新技术企业中商业秘密价值评估过程中存在的范围界定、相对性认定以及保密措施等难点,提出在价值评估的过程中应注意商业秘密的非公开性、企业商誉、企业运营方式的多样性等影响要素。
[关键词] 商业秘密 价值评估 高新技术企业 商业秘密的价值评估是指在贸易的转让或许可、企业合并或者建立合资企业、以知识产权作为出资方式、企业破产清偿以及在侵权诉讼中涉及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等等过程中,对企业的商业秘密价值进行数额评估。
商业秘密是依靠保密状态而衍生出专有性“法权”的一种特殊知识产品,其在时间性和专有性上的不确定性以及不公开性,均导致了商业秘密的价值评估认定非常困难。
同时,在实际情况中企业的商业秘密涉及范围亦相当广泛,且往往不可能和已有技术完全毫无联系,因此,很容易在经济贸易往来和执法过程中因认识模糊而做出错误的决定或司法裁判,致使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不利以及企业利益受损。
一、高新技术企业中商业秘密价值评估中存在的难点 高新技术企业往往技术含量高,信息量较大,且企业技术开发人员新老更替较快,企业大多规模较小,一般也没有专门设立商业秘密保护部门。
因此,在高新技术企业中,影响商业秘密价值评估的因素更为复杂多变。
对企业的秘密信息进行判断,哪些属于公知领域,哪些属于企业自有的商业秘密,是对企业商业秘密范围的界定,也是企业商业秘密价值评估的前提。
高新技术企业中由于高新技术之间的重叠性,使得商业秘密范围的界定工作较为困难。
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主要依赖于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企业的技术含量较高,在某领域的技术开发过程中,企业之间的高新技术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交叉,甚至相似性。
越是研发能力强,高新技术含量高的企业之间,这种重叠交叉性越明显。
因此,高新技术企业的商业秘密范围的界定过程中,由于高新技术的复杂性,往往难以清楚界定该项技术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是否属于企业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并不是某技术或商业领域中的公开信息或一般知识,但商业秘密也并非完全由特定人完全控制丝毫不能泄露的。
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不是指任何人都不知道,而是有限度地向“一定范围的人”公开。
高新技术企业中,往往人员流动非常迅速,例如高新技术产业的IT业的人才流动率高达25%,有的企业甚至高达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