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租用额外展台设备守则。
租用家具及电器设备条款:
1.所有物品只供租用,展商须对租用物品的损坏或者丢失进行赔偿。
2.展商携带敏感仪器最好自行配备稳压器以防止电压波动。
3.如对水温或水压有特别要求,展商须自行携带特殊调节装置。
4.对租用家具/设备有任何不满须在开展前向指定搭建商提出声明,否则所有物品将被视为状态良好。
5.展商须在14页展位图上标注电器安装位置要求,如在进场前未收到任何指示,指定搭建商将按自己理解根据标准展位图纸进行安装。申请位置重置须缴纳重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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