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工程软土地基处理施工方法

国道工程软土地基处理施工方法。

在软土地基处理开始之前28d,应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方案包括一切材料的说明、试验报告和机械设备情况及施工工艺、技术措施,经批准后开工,不同类型的地基处理开始前应铺筑长度不小于100m的试验路段。试验段试验结果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规模施工

在软基地段填筑路堤,应进行沉降和稳定监测,并严格控制路堤的填筑速率。当填土高度在临界高度以上,日沉降量不大于5mm,日侧向位移不大于3mm;或当填土高度在临界高度以下,日沉降量不大于10mm,日侧向位移不大于5mm时,方能连续填筑。否则,应立即停止填筑。当侧向位移停止,并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再继续填筑

(1)、防水土工布处理。

土工织物应在平整的下承层上按设计要求的宽度铺设,土工织物的上下面填料不得有刺破土工织物的尖石、树根等物。

土工织物应横向铺设。铺设时必须绷紧、拉挺,不得有折皱、扭曲或坑洼。土工织物沿纵向拼接可采用缝合或搭接,若采用缝合时,缝合强度不应小于土工织物的同向抗拉强度,若采用搭接时,搭接宽度不应小于30cm。

土工织物横向两端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2m,端部四折部分不得外露,应用不小于30cm厚度的填料予以覆盖,以免老化断裂而失去加固效果。

为避免已铺好的土工织物长期曝晒,土工织物铺设后与填筑其上的第一层填料之间的间隔时间不应超过一周,因故必须延长间歇时间时,织物表面应覆土保护,厚度不小于20cm。

双层土工织物上、下层搭接缝应错开最小50cm.

土工织物上第一层填料应采用无棱角的细粒料,填筑时应两边向中间摊铺,碾压时应由中间向两边。

(2)、换填砂砾处理。

通过对本段工程的实地考察,路线所经地区地基表层青灰色淤泥,厚度在1.5m左右,并且有鱼塘分布。施工时,采用挖掘机将淤泥挖除挖除深度及范围根据设计图纸或由监理工程师确定,淤泥开挖应开挖彻底,不允许在回填区中夹杂未挖除淤泥,当路基挖至规定断面后,仍有非适用材料,则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宽度和深度继续挖除,直到达到规范要求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为止,淤泥挖除后应随即用图纸要求进行砂砾回填或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材料进行回填并压实,以便移运回填土前方的淤泥

(3)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

根据设计要求,I级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地段采用振动碾压20遍的措施进行处置。对自重湿陷性黄土,为消除较大深度内的湿陷性,采用强夯法加固路基基底,以提高路基基底的承载力,并同时对基底采用灰土加防水土工布。夯锤采用底面积3—5m2的铁锤,重10t,落距15—20m,单点夯击能150—200t—m,夯点呈正方形布置,间距3×3m,两遍夯击+3击低锤满拍。在灰土垫层施工时,要加强现场排水,保证地基和已填筑路基不被水浸泡,路基开挖后各道工序要衔接,连续施工,分段完成,施工时应灰土拌和均匀,控制含水量,如土料水分过多或不足时应晾干或洒水润湿,以达到最佳含水量,分层松铺厚度按采用的压实机具经现场试验确定,拌好后的灰土应及时碾压,不得隔日碾压。压实后的灰土垫层应采取排水措施,3天内不得受水浸泡。灰土垫层铺筑完毕后,要防止日晒雨淋,应及时铺筑上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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