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组建的税务筹划

由于新所得税法税率税收优惠政策都进行了较大调整,这必然 影响 到 企业 组建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组建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遵守相关 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企业组建形式、投资方向、投资区域等方面进行合理的安排,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纳税方案中进行选择,达到最小合理纳税的一种筹划行为。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组建的影响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组建税务筹划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高新技术企业仍然享受15%的低税率高新技术企业仍是税务筹划的重点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重点向高 科技 、环保等企业倾斜。

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但仅限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对此作了调整,明确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新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产业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不再设地域限制,而是扩大到全国范围,其目的是继续保持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以有利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步伐,推动我国产业升级换代,实现国民 经济 的可持续 发展。

另外,除高新技术企业外,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企业也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法将现行企业所得税以区域优惠为主的格局,转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 社会 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

论文代写 (二)新税法引入“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概念,从而改变了税务筹划中三资企业选择企业所得税法采用了规范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我国居民企业的判定标准采用了“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建立了反避税制度,加大了企业通过关联交易避税的风险和成本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 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 方法 ,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企业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企业所得税法要求关联交易各方支出分摊、关联交易定价有监控,并赋予企业提供合法交易证明材料义务,加大了企业通过关联交易逃税的风险和成本。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组建税务筹划(一)企业投资方向的选择 长期以来我国为优化产业结构,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举办知识密集型项目及基础设施的企业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优惠;为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行业的优惠;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等从事技术服务企业优惠;兴办第三产业的优惠;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优惠;国家对乡镇企业优惠;利用“三废”产品的优惠及专门为吸引外商投资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投资方向符合上述要求,就能充分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税收优惠政策由地区优惠更多地转向产业优惠

企业选择投资方向时,应考虑高新技术企业、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二)企业组建形式的选择 企业选择组建形式时,可以选择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

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降低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税务负担,企业要权衡利弊,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特点,合理地进行税务筹划

第一,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选择

如果建立公司制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要优于有限责任公司。

因为股份制企业享有税法规定的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并且股东所获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作为个人所得,不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制企业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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