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对当代犯罪中观、微观规律的实证研究

【内容提要】认识犯罪规律是发展犯罪学理论和实施犯罪预防的前提,实证研究对于正确认识犯罪 规律,特别是认识犯罪中观微观规律具有重要意义。对犯罪成员的变化规律犯罪 目的和类型的变化规律犯罪的时空规律犯罪手段规律实证研究,将对研究犯罪对 策提供参考价值。【摘 要 题】犯罪研究规律”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联系和必然趋势,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发展规律。 科学的任务就是要揭示规律,并用来指导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犯罪规律犯罪学的研 究对象,是犯罪这一社会现象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联系,“它与政治、经济、文化甚至时 间、地点、主体的年龄、性别,都有一定的规律性联系,特别是同经济的发展存在着复 杂的而又有一定规律性的联系……人们至今对犯罪现象规律性的认识,尚研究得很不充 分”。[1]加强对犯罪规律研究,是当代犯罪学工作者的重要职责。  犯罪规律可分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目前,人们对于宏观犯罪规律研究比 较重视,这无疑是必要的;然而同样必要的是对于中观微观犯罪的重视和研究,因为 ,中观微观犯罪规律研究宏观犯罪规律的基础,而且对于犯罪防治工作的实践具有 更为直接的指导意义。  如果说,对宏观犯罪规律研究主要依靠对理论的思辩和论证,那么对,中观微观 犯罪规律研究则不能离开对犯罪现象的调查和对调查资料的实证研究。“规律是客观 的,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规律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只有对十分丰富的现象进行 分析研究,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才能认识规律”。[2]这里,掌握丰富的调查 资料是进行实证研究的必要前提。

本文立足于20世纪最后10年天津的大型犯罪调查,该调查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监狱局的支持下,10年内每3年(1990、1993、1996、1999年)进 行一次,调查对象累计1.6万人,调查对象是天津市当年入狱的全部刑事犯罪人员,调 查内容包括犯罪人的基本情况、经济条件、就业与失业、流动人口、家庭与学校、思想 认识、犯罪惩处、犯罪实施、犯罪时间、犯罪地点、共同犯罪犯罪受害人、重新犯罪 等等,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了“天津市犯罪调查科研数据库”。本文依据该数据库,对 犯罪成员、犯罪类型、犯罪时空和犯罪手段等四大规律进行了研究分析。  一、罪犯成员变化规律  (一)罪犯性别的变化  罪犯性别比例,古今中外历来都是男性罪犯占绝对优势,女性罪犯所占比重很小,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近10年来女性犯罪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见表1。 表1  罪犯性别分布            单位:人年度     男       女       合计1990  4178  97.9%  88  2.1%  4266  100%1993  3764  97.5%  95  2.5%  3859  100%1996  4390  97.3%  122  2.7%  4512  100%1999  3246  96.3%  123  3.7%  3369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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