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作业常见违章表现
一、违反劳动纪律。
2.在工作时间脱岗、睡岗、串岗。
4.酒后进入工作岗位。
二、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用具。
1.留有超过颈根以下长发、披发或发辫,不戴工作帽或戴帽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而进入有旋转设备和生产区域。
2.高处作业或在有高处作业、有机械化运输设备下面工作而不戴安全帽的。
5.车间、班组等生产场所赤膊、穿背心的。
6.从事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的。
7.电焊、气焊(割)、碰焊,金属切削等加工中有可能有铁屑异物溅入眼内而不戴防护眼镜的。
8.高处作业位置非固定支撑面上、或在牢固支撑面边沿处、在支撑面外和在坡度大于45o的斜支撑面上工作未使用安全带的。
3.发现隐患不排除不报告,冒险操作。
4.新进厂工人、变换工种复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就上岗。
7.在禁火区吸烟或明火作业。
3.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过或停留。
4.任意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以及显示仪表和其它安全防护装置。
7.违反起重“十不吊”,机动车辆驾驶“七大禁令”。
8.戴手套操作旋转机床。
10.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14.站在砂轮正前方进行磨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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