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基建工程决算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 要] 高校基本建设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保证,而搞好高校基建工程项目的决算审计,保证工程造价真实准确,是高校内部审计的一项重要任务。

加强基建工程决算审计不仅可以规范高校基建工作,而且能通过审核工程造价来提高经济效益。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基建工程的增加,如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基建工程的竣工决算质量,这对高校基建决算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键词] 高校;基建工程;决算审计   一、高校基建工程决算审计审计环境   (一)高校基建工程管理模式陈旧。

我国多数高校基本建设采用的是原苏联模式,自行成立基建部门对项目进行管理。

基建部门委托设计单位设计、委托施工单位施工,自己进行项目有关各方面的协调、监督和管理。

但是,由于每个工程建设时间、地点、条件等的不同,高校基建工程具有一定的独特性。

例如,高校基建处由于工程项目数量或种类等因素,往往经验不足,容易造成基建资金的浪费和损失。

(二)制度建设不完善,容易给学校造成损失。

高校基建工程项目多为非经营性项目,主要靠国家投入资金,资金相对来说有保障,导致高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建设重视不够。

例如部分高校基建工程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和奖惩措施。

在这些高校里,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工作失误,有关责任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节约投资也没有奖励,造成有关人员对成本控制积极性不高。

因而,制度上的不完善,容易造成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或积极性不高。

(三)高校审计部门权利受限。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我国内部审计独立性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严重。

我国的内审制度规定在进行内部审计时,若发现有重大问题,可向被审计单位的上级机构反映。

显然,这种过分强调内部审计接受两个利益格局不同的阶层领导或称“双向领导”,是为利益格局不一致的经济主体服务,实际上超越了内部审计固有的职域,其结果是把内部审计推向了两难的境地。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高校审计部门,许多高校审计部门由于受到主管领导的控制,权利受到限制,失去或难以保持其应有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高校基建工程决算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1.多计、重计已完工程量。

有些基建工程由于工期长或由两个施工单位共同承建,就存在混淆工程界限、交点工程重复计算的现象。

有的已完工程实物量与施工图计算工程量不相符;有的由于设计变更应该调整减少的工程量而在编制决算时不做调整,使工程量多计算等。

2.高套定额标准,提高工程造价。

有的工程高套其他地区定额、其他年度工程定额等。

3.提高取费及资质级别。

有的工程该取四类的自行取三类,该取三类的自行取二类,自行提高取类标准而提高工程造价;有的不按自身企业资质级别取费,个体的套集体,集体的套国营,随意提高取费标准,使工程造价提高。

4.虚报材料价格或费用。

有的工程用料以次充好,抬高价格;有的工程在建造过程中没有使用大型机械和特殊机械而计提费用;有的工程实际没有发生材料二次搬运而自设自取;有的工程不需要抢时间、抢进度,而故意夜间施工增加费用等。

5.隐蔽工程偷工减料。

有的工程决算中通过故意虚增基础土方的开挖量、石方混凝土的充填量、垫层的厚度等方式来增加费用。

(二)重视事后控制,忽视事前和事中控制

长期以来高校基建工程审计已形成事后控制的传统习惯,通过对基建工程完工后提供的各种资料来进行工程决算,但往往是“木已成舟”,已经造成的工程超预算或者工程差错的现象无法挽救,这是忽视事前和事中控制的结果。

对于这种问题,一方面可能是承包方在招投标环节弄虚作假,虚高要价;另一方面可能是少数部门和个人为谋私利,故意在工程进行中变更增加项目。

如果有了对高校基建工程的事前和事中控制,则可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1]。

(三)项目变更存在漏洞。

由于高校基建工程有许多的自身特点,工程价值量大,特殊要求多,工程变更也就很多,施工合同普遍存在着内容不完善、施工单位算计建设单位的问题。

有的高校利用工程变更,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工程造价大幅度提高;有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关系密切,不应发给的签证也给签;有的施工单位利用建设单位基建人员不懂基建管理和工程管理,提出一些不合理的变更签证;有的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不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而是按施工单位要求随意签发签证。

这些不合理的工程变更会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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