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公司锁匙管理规定[119986]

置业公司锁匙管理规定

一、管理范围。

1、本规范所指"锁匙"是指公司办公地(用)的门、柜、桌、箱、车的锁具钥匙

2、本规范所指"管理"是主要包括上述锁钥的购置验收、编号标帖、登记造册、备份保管、配发配制、维修更换、借用、回收和销毁。

二、管理措施。

1、购置验收:凡在新购置带锁具的办公家具、车辆和物品时,总经办或经办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核对锁具钥匙的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后应向总经办知会并由其统一管理

2、编号标帖:总经办在拿(收)到全部新钥匙后,应按照公司对所有办公家具实行编号登记的要求,对照编制其配套钥匙的编号,并在钥匙上贴上标识签,以防混淆和无法辨识。

3、配发配制

(1)编号标帖后的钥匙,即可由员工对号领取和或向员工对号配发

(2)领取配发钥匙时,总经办必须按规范表单进行登记(总数、分配、备份和变动事项),以便对照检查核对。

(3)钥匙份数不够时,必须报告(安排)总经办,由总经办统一安排对外配制,严禁任何员工私自、擅自配制

(4)新配制钥匙必须在上述表单上进行登记。

(5)公司大门钥匙配制配发必须严格控制,配发名单须经领导审查同意。

(6)公司员工只能对号领取配发本人、本部门所用钥匙,不得领取配发非本人、非本部门所用钥匙

4、备份保管:为保证公司财产的统一和完整,并应公司急时之需,公司除财务部保险柜、机要员印箱和领导有明确要求收回全部备份(车、门、柜、桌、箱)钥匙的之外,其余全部钥匙必须留有备份,并由总经办档案总务统一保管。

5、维修更换锁具损坏后,应及时通知总经办进行统一修理或更换员工不得在自己所使用的物具上自行安装锁具总经办应对已更换的大门旧钥匙进行回收。

6、调整更换:办公区、有锁具的办公家具如遇公司调整,则总经办应督导所涉部门和员工自行调整更换相应的钥匙,并在登记表单上做登记。

7、离职清退:离职员工离职前,必须按程序和有关规定,交清全部领取配发钥匙;如有遗失,须主动接受公司视情况给予的过失处罚。

8、内外借用:公司所有钥匙,原则上不予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内部员工临时借用,视情况自行处置。

9、清理销毁:总经办应定期对所管理锁具钥匙进行清理,对已废弃不用、损坏、回收、已更换锁具钥匙锁具,进行统一销毁,以保持锁钥管理的有序。

三、管理责任。

1、上述管理责任,由总经办统一负责,尤其是总经办必须保证备份钥匙的完整和安全。

2、公司未保留备份的财务部保险柜、机要员印箱和领导有明确要求收回全部备份(车、门、柜、桌、箱)的钥匙,其管理责任由使用保管者自行负责。

3、各员工领取配发公司钥匙,其使用、保管、外借的责任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4、公司所有人员,若遗失所领取配发钥匙必须及时向行政人事部报告,并主动接受公司视情况给予的过失处罚,概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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