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物业印章制度
1.0凡使用印章,须先到办公室人事主管处填写用章申请,一般事务由办公室主任批准;重大事务呈报总经理批准,经批准后方能用印。
2.0凡以总经理签署的文件、制度、合同、标书等,由办公室人事主管登记后直接用印。
3.0公司各类印章一般不携带外出,如因特殊公务需携带外出使用,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须有2人同行,如未使用或未用完的应如数交回办公室,适时核销。
4.0因业务需要持空白介绍信或公文纸加盖公司印章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办公室人事主管登记后发出,如未使用或未用完的应如数交回办公室,适时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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