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诚信旅游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_什么是红黑榜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明旅游工作加强我市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推进旅游诚信建设制化、规化根据韶关市明委《关印发通知》(韶明委[0] 5)要特制定《韶关市诚信旅游建设红黑榜发布制》。

发布目进步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规我市旅游市场秩序弘扬明旅游风尚不断提高旅游明素质和城市明程营造旅游行业诚实守信良氛围全面提升我市旅游产业整体素质。

二、发布及方式每季发布次。

诚信旅游建设红黑榜”将通韶关市旅游局、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发布并定期上报韶关市明委由明委统韶关日报、韶关市广播电台、韶关市政府、韶关明、韶关新闻等及“明韶关”微信平台发布

三、发布容和围“红黑榜”即旅游红榜和黑榜简称是通报纸、络等媒体对明旅游行表扬和对不明旅游行曝光体现主要包括三方面容()对明营旅游企业和明旅游人公开表扬;(二)对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导游人员诚信缺失及不明行进行曝光督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强律、诚信营(三)对游客严重不明行依照《国旅游局关游客不明行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予以曝光促进提升公民明旅游识。

四、发布程序()收集材。

旅游局各科室、丹霞山管委会及各县(市、区)地旅游部门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旅游企业诚信营、明、市场秩序、旅游投诉、安全管理、宣传营销、重项目建设以及游客明旅游等方面提供拟列入“红黑榜”名单材报韶关市诚信旅游建设红黑榜发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调核实。

韶关市诚信旅游建设红黑榜发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收集材进行调核实。

(三)研究确定。

韶关市诚信旅游建设红黑榜发布工作领导组按照上级诚信建设部署和要研究确定“红黑榜”单位名单。

(四)公开发布

韶关市诚信旅游建设红黑榜发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通韶关市旅游局、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发布并定期上报韶关市明委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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