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中 大扬附中加强校园管理若干规定
扬附加强校管理若干规定。
校秩序和环境状况是检学校明程窗口加强校秩序和环境管理是促进学校精神明建设提高教育质量重要环境。
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加强学校部管理学生凭校徽出入校校外人员允许不得随进入校。
二、任何单位或人携带件物品出校门必须有关部门出具手续才能出校门否则保卫人员有权扣押所携带物品。
三、严禁校交通要道追逐打闹不得校道央徘徊、停留、践踏绿化带;行人靠右走不准道路上滑冰、打球违者承担因所造成全部济损失及事故责任。
四、严禁任何车辆校高速行驶、高声鸣;严禁任何单位和人校学、练各种机动车辆进出校门请下行车;不准指定停车地以外乱停乱放车辆;外车辆允许不得进入校头、停放、验车等违反规定学校有权扣车并给以必要处罚。
五、严禁任何人携带各种枪支、弹药和易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进入校停放或收藏。
不准任何人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寻衅滋事损坏公物等。
七、严禁校建筑设施上任涂抹刻划乱写乱画乱张贴不准污损墙壁、玻璃、门窗毁坏路灯、通讯设施和消防设备等。
八、严禁校随地吐痰、乱丢皮纸屑、乱倒垃圾、乱丢废物等违者除令其清除外另给予纪律处分。
九、严禁任何人校饲养禽畜破坏学校整体规划建设擅圈地种植各种作物。
十、严禁外人员到校摆摊叫卖、收拣破烂、张贴广告(允许校定除外)。
十、严禁任何人校捣鸟巢、捕捉幼鸟或用各种枪械射杀鸟类如有违反者学校有权没收其枪械严重者送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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