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信用卡消费的障碍因素与解决对策

论文关键词:信用卡 消费 障碍 对策。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和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我国信用卡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与国外成熟的信用卡市场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尤其是在信用卡消费方面。本文从我国信用卡市场发展总体状况分析入手,重点分析了影响我国信用卡消费障碍因素,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促进我国信用卡消费的相应对策。

目前我国信用卡的发展速度快、发展潜力大。但与国外成熟的信用卡市场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尤其是在信用卡消费方面,从持卡消费的比例看,瑞典、法国、美国、韩国等国家的持卡消费总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例分别达到63%、55%、27%和35%,而我国目前这一比例仅为4.6%[1]。那么造成这一差距、制约着我国信用卡消费的因素有哪些呢?      一、我国信用卡消费障碍因素分析      1.消费观念障碍因素   从我国现实情况看,绝大多数的中国普通百姓还没有负债消费的习惯。这是因为,中国的传统消费文化所促成的消费心理反映为一种最为特殊的消费价值观。其消费属于节制、内控和适量的消费类型,大多数的消费支出总是小于收入存量的。传统消费文化的影响,也使得中国消费者习惯于现金交易,较难接受信贷消费的现代观念。加之目前中国的人均收入还处于不富裕状态,以及转型市场时期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各种潜在风险的存在使得中国的消费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发生结构性的转变,不可能出现信贷消费、透支消费信用消费的急剧飙升。因此,消费观念成为信用卡消费障碍因素就不足为奇了[2]。      2.消费环境障碍因素   首先,信用卡受理环境发展滞后。一是特约商户的数量少。目前全国可以受理联网信用卡特约商户只有20万家,不到全国商户总数的3%,我国ATM的每百万人拥有量为40台,而发达国家的拥有量达到1100多台/百万。有限的特约商户和ATM机数量严重限制了持卡消费的范围,抑制了消费持卡消费的积极性。二是特约商户分布不均匀。多数处在发达地区的大商场和大酒店,而居民日常的消费地点大多无法受理信用卡消费。三是特约网点的服务态度和商品质量不尽如人意。不少消费者在持卡消费的过程中常常感到:持卡消费所耗时间多于现金交易所要的时间,持卡消费退换商品的难度比现金交易更大。这样,也使得许多人不愿意使用信用卡消费。   其次,信用卡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信用卡的科学正确运用,需要依靠健全的法律规范。而目前我国关于信用卡的法律法规只有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发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随着这几年我国社会经济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现行的信用卡法律法规暴露出了众多的不足与漏洞。对银联公司、信用卡专业化服务公司、特约商户持卡消费者等市场参与者的准入条件和权利义务责任等未做明确的规定,给监管带来不便,也给信用卡消费带来了障碍。   再次,信用卡征信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全国的征信网络,各银行间不能实现持卡信用记录的共享,银行无法区别不同质量的客户。由于缺少信用档案,一些发卡银行为减少损失不得不取消信用卡的透支功能,还有的发卡银行信用卡申请发放过程中人为增加环节,如收取申请人保证金,增加担保人数量等,使得信用卡的灵活性大大降低,从源头上限制了信用卡消费。      3.业务技术障碍因素   首先,由于我国金融电子化的发展刚刚起步,水平还较低,因而无论是银行还是特约商户,在受理大量的信用卡业务时还主要靠手工处理,凭眼睛和经验识别信用卡的真假,这些造成信用卡交易速度缓慢,挫伤了持卡消费使用的积极性。   其次,由于各信用卡发卡银行信用卡的使用规定不同,操作流程不同,因而信用卡跨行交易不得不兼顾各种标准和处理方式,大大增加了联网联合和跨行交易处理的难度,使用中“吞卡”现象、使用不灵等情况时有发生,造成信用卡交易成功率低,交易差错率高的问题存在。技术障碍因素增加了信用卡持卡消费的难度。      4.消费安全障碍因素   目前信用卡在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信用卡犯罪事件频发,各类信用卡犯罪日趋严重。而且,犯罪活动还呈现集团化、国际化、高科技化的特征。从窃取、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资料、制作假卡、到销售、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犯罪集团分工细密环环相扣,给信用卡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带来极大危害。二是信用卡的“签名消费”风险大,不安全因素多。信用卡消费不设密码是国际惯例。为了与国际接轨,我国银行也逐渐在国内实行“在限额内一般消费刷卡免输密码、免示身份证件、签名即有效”的制度。这种制度在我国目前信用环境不完善、有关信用卡法律不健全、相关人员责任心不强、签名鉴定手段落后的现实情况下,存在着很高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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