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法律文化中的无讼思想

论我国法律文化中的无讼思想

一、无讼思想的精神内涵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上,古人对自然的总体认识便是和谐。而无讼即为传统中国追求和谐境界的最佳价值选择,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根深蒂固。那究竟何谓无讼呢?又或者是该如何理解无讼二字?  其实在中国,最早的讼字出现在《易经》里,《易经》的《讼卦》卦辞曰: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意思是说进行争讼,无论是胜是败,都被看作是不吉祥的。无讼,是相对于诉讼而言的。其实,对于这种破坏社会和谐诉讼,各家各派均是持反对意见。在各派中,作为儒家的代表人物,孔子是第一个明确提出并系统论证无讼思想的人,他提出: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其大意为我虽然像别人一样审理各种纠纷,但追求的却是使人世间根本没有纠纷的一种状态。其实孔子此处所提出的听讼,那也不过是实现无讼的一种手段,无讼才是根本目的。孔子将无讼作为其施政目标之一,强调教化,强调德治,主张以德去刑。这一观点深深地影响着中国古代诉讼立法和司法实践,成为千百年来司法活动和诉讼实践一贯的行动指南。  二、无讼思想的产生根源  (一)经济根源  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任何特定时代的政治、社会、宗教和文化制度都是由当时存在的生产制度所决定,而法律正是建立在特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法律思想观念也正是经济发展的反映。  中国古代几千年来始终本文由收集整理都是古朴的农业社会,分散的小农经济为主要经济方式,商品经济未能得以发展。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原的农业文明相伴而生,以血缘为单位的自然经济所产生的熟人社会的控制机制是伦理规范。无讼古代中国人以安居乐业为追求的农业社会的产物。因此,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和沉重的诉讼费用是传统无讼思想产生的经济根源。  (二)政治根源  首先,自秦朝以来,中国就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主义的多民族国家,历代统治者为了维护巩固自身的政权,从而建立了一整套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还建立了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特权等级制度,以制度的方式来限制人们的诉讼权利。  其次,在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统治者大力推崇采用儒家思想所倡导的教化手段来淡化人们的权利意识,息讼、止讼层出不穷。并且中国自古就崇尚无讼和息讼,老百姓深受儒家伦理道德学说潜移默化的影响。加之历代统治者为了巩固和维护统治,减少讼争,甚至还为息讼提供了制度保障调解制度。与此相对应,对那些动辄构讼、寻衅滋事的好讼之徒采取严惩不贷的态度。  再者,纠问式的审讯,有罪推定的指导原则,刑讯逼供的制度化,使老百姓畏讼;贪得无厌的酷吏,遥遥无期的审理,使老百姓厌讼。  最后,在我国的传统法律中,统治者所架构的政治体制一贯是以义务为本位,而非以权利为本位。所以古代的老百姓们很少想到要通过诉讼的手段来维护他们的权利,事实上,他们也几乎没有任何权利。  (三)思想根源  如上文所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上,古人对自然的总体认识便是和谐中国古代文化的一个基本价值取向便是崇尚和谐。而无讼是以中国传统文化深厚的积淀为基础,是传统中国追求和谐境界的最佳价值选择。在我国的传统法律中,统治者所架构的政治体制一贯是以义务为本位,而非以权利为本位。而儒家礼的体系,就恰恰是一种以义务为导向的规则体系。它从规定个人的义务出发,规定了人们的种种义务。统治者深谙此理,知道普遍的和谐与稳定不是依靠法律与权利义务关系的平衡来取得,而是要借助崇礼重德的厚重文化,因此,才大力提倡兴教化、重人伦、厚风俗、明礼仪。  (四)制度根源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传统法律体制的显著特点为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以刑为主和严刑酷法。这一特点就决定了中国古代法律体制极度失衡。其次,古代法官主要是由地方的行政官吏兼任,司法作为行政官吏行政工作的一部分,因而各种权力之间并无相互约束力,缺乏必要的权力制衡机制。这种行政、司法合一的政治制度,使立法、司法、审判等权力最终集中于君主一人手中。在上述两种严重失衡的法律和政治制度下,讼争很难得到公平的裁决,更不用谈司法公信力了。  三、无讼思想中国法律文化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无讼思想能在中国影响几千年之久,几千年之深,就充分说明了它有适合其发展壮大的肥沃土壤,也充分说明了它有着符合社会要求的合理价值内涵。  一方面,中国古代文化的一个基本价值取向便是崇尚和谐和谐思想包含了古人关于社会以及人生的种种高超智慧,对古代乃至现代社会司法诉讼和纷争解决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另一方面,法律的内在生命和基本价值之一便是对秩序和稳定的追求,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无讼价值取向即突出地体现了对上述这一使命和价值的优先考虑以及全面追求。目前中国社会正处于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经济转型时期,这是一个矛盾纠纷多发的时期,因此稳定成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所追求和谐以及秩序价值仍有重温与复苏的必要性,因为它能对各方面的利益进行调和与平衡,对于社会发展过程出现的动荡和混乱进行较强的校正与修复。由此可见,从中国社会文化的属性观点看,无讼思想的合理性具有必然的恰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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