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制度有哪些_泽震中学中学民主选举制度
了泽震学选举工作保障每位教职员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全国人民代表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会选举法》、《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会选举法》结合校实际情况制定办法。
、泽震学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具体职数根据学校规模确定。
选举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教职员工有少数民族教职员工应有人数较少少数民族成员。
、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有选举权选民(以下简称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
任何组织或者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委员会成员。
3、泽震学选举委员会系国共产党基础教育领域里基层组织学校选举委员会选举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法规支持和保障教职员工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选民应当推选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定化水平、热心教职员工、胜任委员会日常工作选民委员会成员。
选民选举委员会应当选举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告审核公告委托无效。
6、投票结束应当封存收回选票并当日集选举会会场或者选举心投票会场由监票人、计票人当众核对、统计选票作出记录监票人签报告选民选举委员会。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或者少应选人数有效多应选人数或者选举人两项以上职无效。
无法辨认选票无效。
获得半数选票人数超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应当就得票数相等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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