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村民自治与民主化发展道路

;中国的体制改革在发展过程中。

1999年2月26日下午6:30分,中央电视台向全世界播放了一个乡长直选的故事,关注实践民主进程的人都感到,中国的村民自治发展的进程已经出现了结果:在某个地方已经出现了乡长的直接选取。

很多人都在关心,村民自治或村的选举,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是怎么走过来的。

我作为一个历史见证人,愿意把我知道的一些情况介绍给大家。

; ; 一对村民自治必然性的判断; ; 村民自治是必然的,还是随随便便,没有意义的东西呢?一开始推进村民自治,就必须回答这个问题。

怎么认识农村改革,就有怎么推进村民自治、加强农村基层管理的方法。

十几年前,在农村改革的理论家中间有两种看法。

一种看法认为农村改革仅仅是一个经济过程,它最多有一定的社会意义——给农民带来了身份的自由,但农村改革不可能也不应该和政治民主结合起来,相反,应该学习四小龙,加强对农村的控制。

因为那时农村改革很不协调,积极主张推进农村经济改革的理论家和思想家,仍主张对农村以控制为主。

另一种看法认为,农村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决不是一个权宜之计,地分给农民,不可能再收回来了,因此,中国农村的发展道路也必然发生改变。

经济利益变化自然地带来了社会利益政治利益变化

农村改革农村社会资源控制的一次***,一次天翻地覆的变革。

把它仅仅当作经济体制改革,把农民当作经济动物,完全是错误的。

不能认为只要满足了农民吃饭的需要,就可以吆喝他们干这干那。

; 农民通过几十年的要求,最后中央适应了农民的想法,把地给了农民

农民最清醒地认识到他们要什么,邓小平把地给了他们,他们说这是"第二次土改",充分说出了这个巨大的变化

这个变革我们在农村调查中充分感受到了。

1988年,农民的不满情绪相当高,他们对化肥、农药等各种各样的东西涨价意见非常大。

一个三源县的农民说,"我现在一家的收入,比过去一个生产队一年的收入都多,我自己是生产队长。

但要说现在的日子的意见,也比那时候大不知多少倍。

"为什么呢?他说,"生产队的时候,我当队长,公家拿走一千块钱,拿走几百斤粮食,我不在乎,反正是公家的。

现在从我口袋里掏一块钱,我就心疼得不得了。

"改革使利益关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使过去分配资源的体制变化了。

分配资源的体制掌握在集体经济名下时,政策可以调控,中央下一道令,人民公社占多少,生产大队占多少,生产队占多少,都行得通。

所谓要"个人、集体、国家兼顾"。

但是,地一到农民手里,分配权也就操在农民手里。

过去乡干部、村干部掌握分配权时,是农民找他们要钱,要粮。

到了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是村干部、乡干部在每年秋天收税时挨家挨户要粮钱。

农村利益关系最深刻的变革是,主体变成农民了,地位、权力的变化在这儿是最明显的。

; 由此带来的变化是,农民开始不由自主地关心收上去的钱都干了什么。

过去,村干部花多少农民不能干预,有很多意识形态的东西。

现在,干部从农民家里收走钱,再大吃大喝,农民意见就大极了,因为是直接从他家里要,每年要了多少钱,他清清楚楚,每块土地收了多少钱,农民也清清楚楚。

这都清清楚楚,农民就要问,你都花去干了什么,你每天大吃大喝,难道我给钱就是干这个的吗?农民关心的生长点就在这儿,就是利益关系。

因此,农村改革对于政治体制方面最关键的是改变了农村利益关系。

; 我们通过问卷调查也发现,农村的人口流动非常大,由此带来了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

有些年轻人外出打工,中学生识字了,再加上收音机、电视机普及。

我们调查发现,农民坐在家里聊天,聊的是美国总统竞选的情况。

同时,农村社会也开始分化,分成几个阶层,各个利益主体之间也开始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为富不仁的现象开始出现。

公共利益的需求和再分配,人们也常常争执不休。

这些问题争论得很厉害。

; 农村政治结构的变化也很大。

1980年以前,农村实行阶级成份制,"地富反坏右",实际上是一种政治身份制度。

本来是一个经济成份,后来变成了社会成份,但客观上是政治成份制。

每个人生来就是政治上不平等的。

虽然有宪法,也说公民,但由于阶级成份存在,客观上公民在法律面前无法平等

而且一部分人认为应该对另一部分人专政的时候,你在专人家的政的时候,客观上你也被另外一道体制专政。

阶级成份制度下没法进行平等的民主法制建设,***也是这种制度发展到顶峰的一个结果。

中央决定改变阶级成份制度后,农村和以前大不一样了,农民之间第一次实现了社会平等政治平等

民主和法制的社会基础这时才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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