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谢不敏”不等于“拒绝接受”:敬谢不敏

敬谢不敏”是以自己没有才能为理由,推辞做某事的客气话(敬谢,恭敬地辞谢;不敏,没有才能)。

如鲁迅《二心集・做古文和做好人的秘诀》:“于满肚气闷中的滑稽之余,仍只好诚惶诚恐,特别脱帽鞠躬,敬谢不敏之至了。

”茅盾《锻炼》二二:“《团结》的主编这个头衔,受之有愧,只好敬谢不敏了。

吴晗《再谈神仙会和百家争鸣》:“这几年有许多杂志报纸要我写这方面的文章,我只好敬谢不敏,不能鸣,更不用说争了。

”鲁迅是对国家主义派分子常燕生别有用心的赞誉的回敬,茅盾、吴晗则是对任《团结》主编和写争鸣文章的婉拒。

这些典型用例足以证明,“敬谢不敏”不等于拒绝接受”。

第一,它是谢绝做某事时的谦辞;第二,谢绝的借口是自己没有才能

凡不符合这两点的,都不能使用这条成语

因此以下诸例的用法都是错误的:    ①对于个性奔放……的B型人,以及常提出批评……的AB型人,企业文化较传统的日本公司往往敬谢不敏

(青年参考,2009年8月15日)    ②至于有人说将农行总行改制成汇金式的国家投资公司,负责对分拆后的各农行注资,笔者敬谢不敏

(每日经济新闻,2006年5月23日)    ③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主旋律”响彻2007年?让观众对待“主旋律”从敬谢不敏趋之若鹜?(人民网,2008年1月25日)    日本某些公司拒不录用某些血型的人,并非因为公司“没有才能”,也无需向求职者自谦

写文章批驳某种论调的“笔者”,既非农行行长,也没有受命领导农行改制,实在没有资格婉言辞谢,说“不敢苟同”就恰如其分了。

观众喜不喜欢“主旋律”影视剧,同有没有才能无关,不喜欢看无需自谦,喜欢看也不必自满,显然也不能使用“敬谢不敏”。

顺便说一下,例③使用“趋之若鹜”也是错误的。

观众争相收看“主旋律”是好事,怎么能加以贬斥或讥讽呢?拙文《“趋之若鹜”是贬义成语》(见本刊2009年第8期)已经谈及,兹不赘述。

(作者为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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