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合六八一中学贫困生助学管理规定】七八一中学
切实助我校部分品学兼优、境贫寒学生基生活费用问题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共建和谐校特制定规定。
、助对象。
助比例不超全免费生0%。
二、助方式及标准。
勤工助学主要用贫困生相关学习费用学校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标准0元按每人工作由学校按月向学生发放现金。
三、申报和评审。
()申报。
申请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初审交年级部由年级部统审核并报政教处。
、申报。
(3)班主任及生活教师见。
()年级部签署审核见。
3、申报每年9月5日前。
(二)评审。
、评审程序。
、公示。
(3)审定每年9月30日前。
五、金。
()机构及职责由校长和各部门责人组成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政教处。
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全面责有关规定及方案制定格审及认定以及责相关其它各项工作。
(二)费管理。
、由会计室责现金发放。
3、建立健全相关财和审计制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应加强平款项使用管理;并每年6月底前进行助学款财审计。
(三)情况跟踪与反馈。
、加管理力及了享受勤工助学者庭济真实情况确保有限金用要学生身上。
、班主任应准确掌握学生庭济状况、变化旦应及通年级部向助学管理办公室反馈由助学管理办公室作出是否止定。
3、由助学管理办公室组织每年6月30日前各年级部应将接受助学生各方面表现情况报校助学管理办公室。
、加监管力杜绝贫困生助学金评定和发放弄虚作假及以权谋私现象发生。
旦发现上述情况立即停止勤工助学格追回已发款项并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
七、其它。
、勤工助学如无特殊原因不得半途而废。
九、规定二〇〇年九月起实行。
肥合六八学。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