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县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加强全县民办教育管理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切实规民办学校管理行和办学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
、目标要 落实国“积极鼓励、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工作方针坚持规与清理相结合集力量对全县围审批民办学、幼儿进行清理整治坚取缔无证办学机构力支持合法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指导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管理强化教育质量和安全稳定识维护举办者和受教育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民办教育有序、健康、规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
各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是辖区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工作责任主体责组织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责。
(二)坚持分类整治。
按照“规批、整改批、取缔批”要对办理相关合法手续非法办学机构进行分类整治。
对具备定办学基础、合办学条件按照审批权限及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纳入正常管理;对基具备办学条件通整改能达到办学要下发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达到整改要办理相关手续;对不具备办学条件或拒不整改继续办学责令停止办学依法予以取缔。
(三)坚持安全稳定。
清理整治期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对所有非法办学机构开展次覆盖食品、卫生、消防、安保、校车等领域安全检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清理整治程要重工作方式方法特别是取缔非法办学机构程要先合理分流学生再予以取缔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各乡镇要成立组织召开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专题工作会议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和部署。
明确专人对所有非法办学机构进行全方位排摸清情况登记造册并将无证办学机构排情况汇总表00年月3日前报县教育局。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摸底排结按照“规批、整改批、取缔批”要开展合执法进行分类整治。
对合学、幼儿办学条件但办理办学许可证非法办学机构要及办理审批手续;要整改要按照学、幼儿办学标准及督促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办学、办标准或拒不整改仍坚持非法办学坚依法取缔。
(三)复验收阶段(00年7月日—00年8月日)。
县教育局要会县直有关单位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复验收。
复验收主要容合办学、办基条件是否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要限期整改是否整改到位;对整改仍达不到办学、办标准是否依法予以取缔。
四、工作要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X县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专项行动领导组(具体名单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有关单位责人成员统筹推进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县教育局要切实承担牵头责任公安、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然与规划、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积极配合强化整治措施形成合力。
(二)认真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县直有关单位要着“谁检、谁责”态严肃认真对待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检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执法要严明适、客观公正整改要抓住重、达到标准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接受社会监督。
将畅通群众信访举报作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项重要举措清理整治期建立举报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
县举报电话XX或XX。
各乡镇也要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
(四)严肃工作纪律。
保持对非法办学机构清理整治高压态势对清理不到位、整治不彻底、瞒报漏报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将实行责任倒并对有关责任单位或人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XX县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XX县无证办学机构排情况汇总表 附件 XX县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专项行动领导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XX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XX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XX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XX 县发改委副主任 XX 县公安局副政委 XX 县民政局副局长 XX 县然和规划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XX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XX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XX 县卫健委副主任 XX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XX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XX 县教育局副局长 XX 县房产局副局长 XX 县消防队队长 XX 县广播电视台新闻心主任 各乡镇(街道)分管责人 领导组办公室设县教育局XX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教育局指导各学区、心校检非法办学机构办学场地、办学设施等办学条件以及日常教育教学管理是否合国、省、市有关规定并达到相关标准;检是否有公办教师非法办学机构兼课;责学生就学分流等工作。
(三)县公安局创造良执法环境处、打击清理整治程违法、抗法行;组织检上路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状况处超员、超速等违法违规行取缔非法牌照以及不合安全技术标准接送学生车辆。
(五)县然和规划局针对取得合法用地手续非法办学机构进行处;责验办学机构用地手续是否合法有效。
(六)县住建局主要检非法办学机构房屋设计、建筑质量等是否合国有关规定。
(七)县城市管理局指导各乡镇(街道)对城市规划区非法办学机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八)县卫健委主要检办学机构硬件设施是否合卫生安全标准、是否取得卫生保健合格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卫生保健人员是否取得任职格证、卫生保健制以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是否有效落实饮用水是否合标准等。
(十)县房产局指导各乡镇(街道)对非法办学机构是否按规定签订房屋租赁合、是否办理房屋租赁合登记备案手续等进行检。
(十二)县消防队责检办学场所是否办理消防审验手续是否按照国标准、行业标准配备消防器材设施;对制定应急疏散、灭火预案和消防管理制等行进行依法处。
(十三)县广播电视台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扩清理整治工作社会影响;对取得合法手续民办学校和幼儿进行公示对违反法律法规劝阻和取缔仍坚持非法办学进行公开曝光。
(十四)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具体责辖区非法办学机构清理整治工作分阶段向XX县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专项行动领导组上报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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