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内部控制研究_加强内部控制

行政裁量权行政裁量权重要组成部分是其税征收管理领域具体表现其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类是对事实条件、性质和情节等进行认定;二是对具体行政行方式、方法、幅、围和限等作出选择;三是对抽象行政行作出定。

、我国税行政裁量权存问题()裁量主体识模糊。

对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言由裁量权虽然直实际工作行使但什么是由裁量权该怎样正确行使多数人还是比较模糊。

(二)裁量权限。

主要体现广和幅两方面。

从广方面说税行政裁量权贯穿整税收征收管理程作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基法律《税收征管法》共分六九十四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另有四笔者粗略统计了下这四共八十八条其涉及到税机关裁量权有五十八条占到了总数66%上至国税总局下至基层线工作人员每管理层级每征收管理环节每涉税事项几乎都有由裁量权存。

从幅方面说可供裁量空也太如某企业偷税00万则税机关可处以50万500万罚款。

(三)裁量程不够透明。

如税机关作出具体行政纳税人和扣缴义人往往只能知道具体行政行结而具体行政裁量程则无从知晓只有当纳税人和扣缴义人向税机关申请听证或向法院申请诉讼才能有所了。

(四)裁量权滥用仍然存。

目前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情况仍然存。

如涉税事项核方面拖延消极履职;行政处罚方面因人、因和因地不而各不显失公平;核定应纳税额轻重不不够合理;税事实性质认定方面任作行不当;税检程胡乱执法滥用职权等等。

(五)裁量权监督相当薄弱。

对税行政裁量权监督无论是从税系统部看还是从司法监督、人监督、社会监督等外部监督看目前都比较薄弱这从税机关目前实行税收执法责任追究情况以及纳税人向税机关提出投诉、向人和政协提交提案以及纳税人行政听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数量极少可以得到定反映。

二、对我国税行政裁量权控制必要性税行政裁量权是税机关履行税征收管理职能核心容和重要形式对税收执法有很支撑作用它是代发展产物也是我国税行政管理要。

行政裁量权具有明显双刃剑作用使用得可以较地适应我国日新月异税收形势弥补现行税收法律缺陷和不足提高税行政效率适应我国济地区差异较实际更地发挥税机关职能作用保证国税收政策法规贯彻保障公共利益和纳税人权益良实现促进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反如对其不加以控制则容易损害各方利益、权益违背税收立法目违背税收公平原则成权力寻租和腐败工具影响税部门甚至政府形象会削弱税收职能作用发挥阻碍依法治税进程损害国利益和纳税人权益影响和谐社会建设。

我国税行政裁量权行使存诸多问题使得对其控制必要性、紧迫性日趋突出。

从控制手段说既有税收立法控制也有税机关部控制还有包括司法审、社会监督外部控制。

由税行政裁量权行使程封闭性裁量围广泛性裁量容复杂性裁量形式多样性以及税收征收管理专业性等原因客观上使得司法审等外部监督控制较困难税收立法完善也要有程因笔者认由税行政裁量权由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具体行使裁量程能否做到合法、合理能否实现效率能否体现现阶段有效手段还是税机关部控制。

三、对我国税行政裁量权实施部控制原则()合法原则

行政裁量权是法律明示或默示授予立法机关总是基定目而授予税机关裁量权机关行使由裁量权必须正确理立法图和精神实质。

(二)合理原则

借鉴德国有关裁量原则理论对行政合理性原则涵可概括三具体容是妥当性原则是指行政行是否能够实际达到目;二是必要性原则是指行政行只要足以达到法定目即合理;三是比例性原则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如确有必要对人民利益构成侵害则必须权衡行政目所实现利益与被侵害人民利益只有确认前者利益绝对者利益才能。

(三)公开原则

公开是现代行政管理项基原则

行政公开原则当代行政法普遍原则地位是行政法实行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和否定行政密基础上取得。

行政公开原则功能是公众对行政策参与和对行政监督提供条件并且使行政活动具有可预见性和确定性防止行政随和行政专横。

行政公开原则包括四容公开即职权公开、依据公开、程公开和结公开

(四)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就是以费用获取税收收入并利用税收济调控作用限地促进济发展或者限地减轻税收对济发展妨碍。

般认税收效率有两层含义是行政效率也就是征税程身效率它要税收征收和缴纳程耗费成;二是济效率就是征税应有利促进济效率提高或者对济效率不利影响。

四、对我国税行政裁量权部控制有效措施()提升税工作人员素质。

虽然行政裁量权行使主体是税机关但归根到底还是由税工作人员具体执行。

当前造成税行政裁量权滥用很原因是税工作人员政治、业素质较低因必须不断提高税工作人员队伍素质。

思想上要加强对税工作人员执法观、道德观教育助税工作人员树立国聚财、依法治税、全心全人民观念激发税工作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抵御各种落、腐朽思想侵蚀能力;业上要探建立税工作人员全员业培训长效机制促进其更地掌握税执法专业知识提高其正确分析、判断和合理处理具体涉税事项能力。

(二)优化裁量标准。

重可从以下两方面入手是对量且反复进行裁量行建立更细化由裁量基准值体系。

所谓由裁量基准值是指对法律、法规和规规定行政裁量空根据适当、合理原则并结合具体情况理性分割若干裁量档次确保裁量幅、种类等与实际情况相当。

当然建立基准值体系定条件下也允许进行必要修整对税行政裁量权而言这完全具有可操作性如对纳税人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税登记、纳税申报和偷税等责任追究等等。

二是对少量或不常进行裁量行探建立先例制。

即借鉴司法判例理论税收法律规定容作调整变动前提下税机关已处理涉税事项、涉税案件今遇到类似情况下裁量标准应基致保持裁量连续性也避免出现纳税人税收待遇不平等情况。

(三)加强程序控制。

加强行政程序控制应重做以下几方面、建立情报公开制。

可以通建立税法公告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责任制等系列工作制逐步推行政公开力做到执法程序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执法公开、权利义公开提高税收执法透明。

通情报公开制让纳税人知道己权利和义知道税机关职权围知道所关心某类问题税机关裁量标准进而让纳税人监督行政裁量权行使是否公正、合理、统。

、完善说明理由制。

从税行政实践看说明理由制已税行政程初步建立如税机关作出税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定、税违处罚定、税复议定都采用面形式告知纳税人税定所依据事实、性质和法律依据即合法性理由。

但是对其行正当理由方面却很少涉及如作出税违处罚定往往向纳税人说明理由都很简单尤其是不会就处罚选择具体标准向纳税人说明裁量程、与类案件比较等容。

因必须完善合法性理由基础上重完善合理性理由说明制。

3、建立以合理分权基础权力制约机制。

这机制核心是合理分权各级税机关、税机关部形成监督、被监督或相监督关系。

对待由裁量权运用上应以下几原则是实行分级管理制。

即对税法规定由裁量权力按照逐层减弱原则根据税机关层级对其由裁量权力作出定限制性规定尽可能减少越到基层裁量由越情况;二是权力行使应相对独立权责界限明确避免相争夺或推诿;三是设立严格权力运作程序每项行政行做出应遵循拟订、审核、复核、审批、执行等若干步骤通程序严格设置以规由选择权力执行;四是建立完善责任制实现岗权责相统;五是进步完善集体集理和集体审议制尽量以集体智慧减少人偏差。

、加快落实税执法责任制。

执法责任制是指税机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特和依法行政要将主管执行与协助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职责具体分落实到执法人员对执法行进行考核和对执法错行追究相应责任保证税收法律得以贯彻实施项行政执法监督制。

从我国近年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现状看由税收信息化建设程较低、上级不能有效地掌握下级执法程部分干部尤其是部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够工作职责及流程可操作性差和考核监督方法不够完善等原因税执法责任制落实状况并不能令人满今段期如何加责任追究力真正将税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这是摆我们面前现实问题。

5、改进税行政复议制。

现行税行政复议制仍存许多不足是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认识偏差。

没有充分识到行政复议对控制税行政裁量权优势和重要义。

二是对税行政行量裁量行政行政复议格有不合理限制如我国《税收征管法》88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人纳税担保人税机关纳税上发生争议必须先依照税机关纳税定缴纳或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三是纳税人因和税机关掌握信息不对称复议程往往处弱势地位。

因必须改进我国税行政复议制是税机关工作人员都要树立税收法治精神不能护短;二是取消、改进税复议对纳税人格条件不合理限制;三是复议程充分发挥税师事所等社会介机构作用。

(四)完善惩防并重党风廉政建设体系。

腐败是税行政裁量权滥用重要原因反腐败成功与否也定着对税行政裁量权控制成功与否因必须进步完善教育、制和监督并重党风廉政建设体系。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充分发挥教育惩治和预防腐败基础作用。

二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建设充分发挥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保证作用。

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惩治和预防腐败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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