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生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学生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一、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二、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保障每年参加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组织卫生知识培训,并组织统一考试。

三、单位每月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学习《食品安全法》、卫生知识和操作流程等,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四、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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