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判监督工作的认识

近年各级党委、人、政协、纪检部门、检察机关、新闻媒体等部门及社会公众对法院司法审判监督不断增多由给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带前所有压力表现老姓对法院审判不信任感对法官产生怀疑导致司法公信力下降。

申诉案件申请再审案件量上升甚至检察机关抗诉案件也呈上升趋势。

方面由外部广泛监督暴露了法院身存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从案件审理程序不公实体处理错误导致冤假错案更有甚者少数人执法犯法严重影响了法院良社会司法形象。

如何扭法院面临这种被动局面已成法院目前当急。

肖扬院长对高人民法院审监庭领导班子谈话要指出“扭目前法院工作被动局面裁判不公问题定程上寄希望审监庭”。

因而审监庭所担工作不仅十分重要而且责任重。

但是审监庭工作由主要表现法院监督上即确认错案并加以纠正。

这与法院审判监督深刻涵有着定区别和系。

审判管理角审判监督畴远远超出审监庭职责围法院重要职能是审判如何审判避免错案发生减少裁判瑕疵取全体审判人员较高审判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如民诉法79条关引起再审5种情形五种情形即“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

这种情形引起错案审监庭按审判监督程序虽然能够纠正但这种错案法院带面影响比起其他几种情形导致错案要严重得多有不仅是错案涉及到审判人员还有可能构成犯罪这种情况就不是审监庭工作能够问题。

因而加强审监庭工作更重要是应与法院审判监督管理系列措施相结合。

只有使审判人员业素质、政治素质提高到适应现代审判工作高才能减少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及由带对法院司法不信任感。

笔得认审判监督审判监督法院审判监督管理由所表现不涵法院审判活动所起作用也不尽相有必要作以探讨。

、从审判监督工作特看审监工作法院审判监督管理作用。

审判监督庭是原告诉申诉庭基础上作法院机构改革项重要举措而分立出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专门业庭。

受案围包括、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裁判认有错误向法院提起申诉或认有民诉法79条规定5种情形而向法院申请再审案件;、院院长对院已发生法律效力判裁定发现有错误认要再审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定再审案件;、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判、裁定发现有错误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检察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诉法院生效判、裁定合民诉法85条规定四种情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提起抗诉案件

由我们看到审判监督庭受理案件有共前提条件即必须是生效判、裁定且认有错误;通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再审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对错误裁判进行纠正。

这是审判监督庭与其他审判业庭职能上区别所。

首先它是种事监督

方面这种监督必须是原审案件裁判生效另方面案件限制当事人申请、院院长提起、上级法院指令和检察机关抗诉这四方面二者缺不可二者共构成审判监督庭对案件实施审判监督前提条件。

其次是种被动监督由事监督表现形式定了审判监督庭实施审判监督被动性。

当事人不申请院院长不提起上级法院不指令检察机关不抗诉审判监督庭就不能主动地对生效裁判案件实施审判监督从维护生效裁判权威性出发实行“不告不理”。

由法律规定所表现出这样特使这种审判监督形式带有定局限性和有限性。

法院审判监督管理法官群体素质等多方面因素对些案件审理有些审判人员不对当事人程序利益保护(有还是故)甚至违反诉讼制程序保障对审判人员要导致错误裁判有还因审判人员对法律及其相关司法释理上偏差导致裁判适用法律错误等等。

这些问题案件处理尚结束前有是不易被发现。

当判、裁定作出当事人却不通上诉寻二审法院救济而是裁判生效向法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或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而导致检察机关抗诉(有关法律或司法释没有对作出限制性规定)。

因而法律规定了审判监督庭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进行重新审理对错案进行纠正尽管这种监督形式给人有种“亡羊补牢”感但法院审判监督管理作用却由法律规定而极具重要。

()它把无序监督变有序。

不论是当事人申请还是院院长提起再审或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必须审判监督庭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再审再审对发现确有错误裁判予以纠正。

这种法定审判监督机制把外部监督法院监督有效地衔接起使外部监督落实到这种审判监督当通审判监督使错案得以纠正。

因而这是种权威法律监督和对错误裁判有效司法救济。

(二)是人民法院实事是、有错必纠工作作风具体体现。

实事是应是整审判工作遵循原则错误裁判它损害不只是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且也严重地影响了法院人民群众心目良司法形象必须加以纠正。

“对非改不可错案要坚依法改判且改判必须到位纠错必须彻底”。

作人民法院维护司法公正道防线这种纠错不能有遮遮掩掩存也可以说纠错不能再有错案产生。

这里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法院司法权威真正地有机结合起使实事是、有错必纠工作作风贯彻审监工作始终。

审判监督审判监督工作法律严格要下方面纠正了错误裁判确保了司法公正;另方面也维护了生效裁判权威性、稳定性确保了司法权威。

确实起到了其他审判庭不可替代作用它体现了人民法院裁判实体公正和司法正义不懈追。

但是由这种监督事性、被动性定了审判监督审判监督工作不可能延伸至案件尚处理结束法律尚发生法律效力前。

错案这里得到了纠正如何杜绝错案产生似乎已不是审判监督工作围。

因而如何使审判监督工作能够促进法院审判质量全面提高程起到它应有作用这加强和改进审监工作要着重考虑问题。

二、审判监督审判监督必须融汇法院审判监督管理才能终发挥其监督作用。

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审判监督庭审对确属错案按民诉法规定可提请院长审判委员会讨论定再审予以纠正。

而对审仅是原裁判出现些瑕疵审判实践则从稳定生效裁判既判力和维护司法权威角做当事人疏导和工作不轻易启动再审

因而出现审判监督庭方面是发现错案并加以纠正另方面对没有定提起再审案件确实存问题如何处理不到法律支持。

对原审裁判虽然存些瑕疵但整案件处理又基正确处可改可不改无法做通当事人息诉工作情况下往往是纸裁定驳回其申诉

就其申诉似乎裁定已结案但案件出现瑕疵问题远没有这也是还有“无限申诉”存原因。

因而我们加强审判监督更要完善法院审判管理。

既要严格贯彻高法院及上级法院有关规定还要制定结合法院身实际系列制。

根据审判监督发现问题特别是案件基正确但裁判出现足以使当事人提出申诉问题审判监督庭有责任向院长提出监督建议以便院长行使其院长监督权及法院审判管理策从审判工作头上控制各种问题出现杜绝错案发生。

这问题上必须把握审判监督审判监督与院、庭长行使监督权关系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功能合审监工作改革要。

()审判监督审判监督院长行使监督权关系。

审判监督审判监督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院生效裁判监督

虽然其受案围上只有几种案渠道占整法院受案数比例也很但它反映出问题却影响其整案件审判质量。

审监庭对案件出现问题进行了纠错尽管纠错很彻底但不能说明案件质量提高了尽管我们付出了很多代价(特别是法安定性)但社会效并不明显。

作人民法院监督制约机制部分院长行使监督权必须加强审监庭工作必须与相呼应使审判监督落实到审判活动全程当。

院长行使监督权包括制定全院审判岗位责任制、审判干警业培训计划、对案督办、对错案定提起再审及制定错案追究办法等。

随着审判方式改革放权格审判长、独任审判员使他们法律规定围行使对案件由裁量权这种权力下放应有相应监督制约机制保障。

根据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人民法院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适应院审判岗位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从制上约束每审判人员使他们能按法律规定公正裁判杜绝违法审判发生。

制定相关业培训计划目提高审判人员业素质逐步减少由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释理上偏差带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

对案监督方面是程序上督促程序上不公也是量申诉案件当事人反映较多问题。

严格审限制追程序公正要做到实体公正。

审判整行程纳入监督围制作案件跟踪监督卡审限临界通知及超审限处罚措施。

另方面对人、政协、纪检部门等关案件实行重监督对重、疑难且有影响案件院长可亲审理。

确保公正执法使审判法律效和社会效有机地统。

院长行使监督权很程上体现对法院审判管理当这种制上制约不仅表现事前监督上由院长监督权特殊性定这种监督必将贯彻审判活动始终。

审判监督工作不仅因审判监督程序上规定与院长行使监督权有紧密系它必须主动地院长分担部分监督工作

随着审监工作改革、使部分院长行使监督权利审监工作得到更多体现。

如对部分申请再审案件只要审监合议庭认原裁判确有错误必须再审予以纠正且合再审条件见致可直接裁定定再审(这不审立)。

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复针对案件出现性或共性问题有义、有责任向院长提出监督建议使院长及掌握全院审判动态制定监督措施。

因而方面要重视审判监督工作使审监工作审判监督管理发挥重要作用;另方面通院长行使监督权使审判工作从行开始就被纳入制制约监督畴。

(二)审判监督审判监督审判庭庭长监督关系。

随着审判方式改革放权审判长、独任审判员让他们审判实践展示他们严格执法、公正审判风采这是必然趋势。

客观上有人认这种放权削弱了庭长权利但是要看到方面虽然有系列审判制制约保障另方面部分审判人员业素质等还达到较高层次定了庭长权利就是种责任更多是监督责任。

首先要带头认真贯彻落实院各项规制及传达上级法院有关审判工作新要严格审判流程管理要使审判庭各项审判工作审判纪律按规要执行;其次认真接待当事人信访听取当事人案件审理见对审判工作出现各种问题及地予以纠正;三对群体性案件地方人、政协等关案件疑难复杂、易生歧异案件要进行督办严格把关对这些案件庭长还应亲审理。

严格重事项报告制。

应该说庭长监督还有很多方面是直接监督其也体现了院长行使监督权全部容但实际工作审判庭庭长监督作用还远得到充分发挥。

审判实践审判监督庭对生效裁判实施审判监督特别是受理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审判庭庭长几乎没有接触更谈不上与原审案件承办人接触。

方面审判监督庭职责就是对错误裁判进行纠正认无须与审判庭庭长接触并交换见当然也不可能会与案件原承办人交换见。

另方面认审原审裁判确有错误但是否再审加以纠正则提交给分管院长院长审判委员会讨论定是否再审

这方面审判监督庭就缺乏主动性当然这与审判监督工作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不无关系。

因而实际工作往往是当事人申请再审什么审监庭就审什么检察机关抗诉什么就审什么对错误裁判纠了(现有纪检监察部门则根据审监庭已改判案件进行再审以定是否追究原承办人责任)。

很显然我们纠错目是要防止类似错案再发生必须常不断地加以总结总结不断提高审判干警业水平。

把减少申诉、申请再审、杜绝错案发生树立法院人民群众心目良司法形象作共价值取向。

这方面工作要靠审判庭庭长和审判人员共努力。

因而必须协调审判监督庭与审判业庭关系与审判庭庭长保持案件上不断系有利审判庭庭长监督有利审判人员素质提高。

人民法院既要坚持依法独立审判又要接受各方面监督把无序监督变有序监督这项工作虽集体现审判监督工作当但不可忽视是案件裁判确实存这样或那样问题。

正如尉建行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法院、人民满法官”表彰会上指出“确保司法公正必须切实少数案件裁判不公问题。

案件审判质量不高甚至出现错案、冤案这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反映突出问题。

造成少数案件裁判不公原因是多方面有是审判人员徇私舞弊、贪脏枉法所致有是审判人员业素质不高造成还可能是由外部不正当干预形成”。

因而审判方式改革越是深入审判监督工作越是要加强这是审判方式改革要更是审判工作身要。

随着审监工作改革必将赋予审判监督庭更多职能审监工作所担特殊责任和义将更加明确、更加重要。

5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