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劳动力组织管理

工程项目劳动力组织管理。

(一)劳务分包单位的选择。

1、项目经理部拟选则五支与我单位长期合作共同承担过多项机电安装项目,拥有较强机电安装实力的施工队伍作为该项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

2、劳务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应全部持证上岗,特种操作人员人数应满足总施工计划要求。可提供施工人员数满足劳动力计划要求。

3、按照计划人数和专业水平拟定施工队。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组织专业工长和质检员对专业施工施工人员进行试工考核。经施工考核合格后,再与该专业施工队所属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使用该队伍施工组织考核合格人员上岗。

4、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及实力、工程业绩、技术水平、服务信誉等综合情况详见商务标。

(二)计划的编制。

1、项目经理部施工图纸进行会审,明确施工过程中各系统、各单项、分项工程的工期以及使用劳动力工种、人数。

2、按照施工内容及其搭接顺序编制总劳动力计划、各阶段劳动力需要计划。

3、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实际进展对劳动力的需要情况调整劳动力计划,并按照计划增减劳动力投入,将计划通知相关单位组织劳动力进场退场

4、每个施工阶段施工完成后,对由项目部有关人员对使用的各专业施工施工进度、质量、投入人员情况及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评估,结合评估情况,决定在下一个施工阶段是否继续使用。

(三)劳动力进场

1、项目经理部需要劳动力进场,应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并明确人员及操作水平要求。组织劳动力入场。

2、人员进场后,由项目部安全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安全交底。建立入场人员名册及特殊工种人员名册,办理入场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备案等手续。项目部保存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

3、项目施工员向作业班组提供施工图纸,同时进行图纸交底,提出施工工程技术要求、施工期限等。

4、项目经理部进场施工队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包括工具房的搭建,临水、临电、部分机具的租凭等。

(四)现场劳动力的使用。

1、项目施工员在其管辖的施工系统内,负责对施工队的施工工艺、施工规范等进行监督指导,甚至实操示范,每天检查施工情况、施工质量。发现违反施工规程规范的,必须及时指出纠正;发现工程进度缓慢的,应及时提出赶工要求,以保证工程的如期竣工。

2、项目经理部提供施工材料,如发现材料不足,应及时补充,尽量使施工保持连贯性。

3、施工过程中,发生现场待工、待料或项目增补、修改,项目经理部须在当天通知施工队,并提供有关的资料。

4、项目施工员要严格控制班组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在项目未验收签证之前,应视工程的性质,后期工程量的大小,适当控制施工队的进度填报和签认。

5、项目施工员巡查到有质量问题,应责令其返工修正,返工工时及费用由施工队自负,并以质量等级对分包金额作适当的控制或扣罚。

6、施工中,操作人员如不服从项目施工员指挥,无理取闹或技术素质无法达到施工要求的,项目经理部可通知施工队对其进行教育,或提出调整、调换的要求。

7、项目经理部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的规程规范向施工队提供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施工队在安全的环境中施工。如发生工伤意外,应立即组织救治,保护现场,并同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8、施工队对现场操作人员的调整、调出需取得项目部同意。项目部相关人员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现场施工人员与备案资料的一致性,如发现不一致应责令其改正。按照计划增减的施工人员在进出场时亦应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入场教育。

9、特殊工种作业必须由在项目部备案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如发现不一致情况,必须令其立即停止操作,在检查其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后由备案人员继续完成;如其施工质量不合格,该部分必须由备案人员返工至满足要求。并对施工队进行处理。

(五)劳动力退场

1、在场施工队完成施工任务或暂时停工,可以或有必要退场的,由项目部和相关单位组织现场操作人员退场

2、属于仍有工程收尾,只是暂时退场时,待可进场时,由项目部组织重新进场

3、因本工程工期较长,在现场施工中如发现施工人员流动较大,已经不能满足工程施工的技术素质要求或不服从管理,项目部应要求该施工退场。并按照程序组织新的施工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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