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相关研究

摘 要:2010年以来,随着《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的落实,加上我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学前教育事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

强化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不仅利于我国国民素质的强化,还能为我国人才强国目标的实现提供重要保障。

实际情况是,我国学前教育经费相对短缺,如何建立一套完善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推动学前教育事业有效发展,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作简单描述,进而指出我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现状,并相应提出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有效策略,以供参考。

毕业论文网   关键词: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经济策略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29—0138—02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越来越高,对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也就越来越高。

学前教育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部分,只有搞好学前教育,才能为进一步的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虽然我国经济面貌有了很大改变,但具体到学前教育经费来看,尤其在当前的市场经济实际面前,学前教育成本问题仍是颇为困难的实际??题。

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从政府家庭和社会等多方面寻求解决办法,才能为实现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扫除重大障碍。

一、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概述   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理论源于美国当代著名的教育经济学家D ?布鲁斯?约翰斯通(D.Bruce.Johnstone),他在1986年首先提出了该理论。

该理论指出,高等教育作为有投资且有收益的活动,能够满足且同时满足多个利益主体的实际需求[1]。

相应的收益体包括国家和家庭、学校,还同时包括了企业、纳税人和个人。

依据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规律,相应的受益主体同时也应为教育成本进行相应分担

而具体应当如何分担,该理论认为,需以收益原则和支付能力原则作为基础,结合收益情况和主体的支付能力相应分担,确定具体分担的比例和分担数额。

简单而言,能力大者多分担相应小者便少分担

教育成本理论对于学前教育成本分担而言是基础理论,可为我国在具体的机制构建上提供理论基础,帮助我国获得新的研究视角和实践路径。

二、我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现状分析   (一)政府财政经济规模较小,成本分担比例较低   结合近年来的统计数据来看,我国政府财政收入在学前教育中的投入数额在不断增大,而从相应的占比来看,对于学前教育的财政性投入实际是偏少的,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甚至远远低于巴西和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2]。

同时,从另一层面来看,我国国家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经费当中所占有的比重也偏低。

与普通高校和普通中学、普通小学相比,学前教育获得的财政经费比重更小。

从公共财政方面来看,学前教育实际最大的受益者是社会,而政府学前教育成本中的占比偏低,学前教育中公共受益率远远高于私人受益者,政府实际应当作为最为主要的成本分担者。

世界范围内学前教育成本类型中无论是政府单方负担型还是三分均担型、政府主导分担型,政府均占主导力量;而我国则未能达到相应要求。

(二)家庭成本分担比例偏高,农村家庭情况更甚   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先富后富理念的进一步贯彻,我国国民收入分配逐步向个人倾斜,居民人均收入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阶层之间的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

不同收入阶层的家庭学前教育支持能力上有着很大的差别。

中高薪阶层在孩子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上稍显轻松,相应成本家庭总收入中的占比相对较小;而对于低收入家庭而言,学前教育成本家庭总收入中的占比过高,甚至影响到家庭日常生活水平。

家庭成本分担比例偏高,对于家庭而言是巨大的现实压力。

对于农村家庭而言,收入水平虽然有了很大提升,但生活成本学前教育成本也同样发生巨大变化,其占比远远超过了农村家庭的承受能力。

农村家庭学前教育成本的承担上较为吃力,部分家庭只好选择放弃学前教育直接进入小学素质教育。

(三)社会经济力量未全进入,实际分担占比过小   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中的社会分担成本分担中的一部分,从其分担的主要形式来看,包括社会缴纳的教育附加税和对幼儿园培训合同支付的费用,加上直接向幼儿园提供的捐资等。

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社会企业所缴纳的附加税最终成为了国家财政收入,很大部分未能投入到学前教育投资当中。

而从幼儿园的培训合同支付费用来看,其相应的计量难度较大,很难作精确统计[3]。

故在社会分担实际分析中,主要以向幼儿园的直接捐资为分析对象。

我国近年来的统计数据来看,社会向幼儿园进行的捐赠经费有了一定提高,但其在学前教育经费中所占据的比例则未有明显变化,占比微乎其微,显示了我国的社会捐资助学体系尚未形成,相应的氛围也不浓,社会向幼儿园进行的捐资热情相对不高。

三、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有效策略   (一)基于我国经济实际,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基础   基于我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实际情况,为了促进该机制建立健全应当首先通过一系列手段实现该机制的健全与夯实。

首先,应当发挥政府力量,让政府的财政拨款能够发放到位,实际落到需要的地区和家庭对象之上。

政府应当建立幼儿园的全面成本核算机制,由教育部对幼儿园进行系统规划和整理,对于幼儿园成本内容进行系统核算,总结其成本内涵和成本项目,明确成本核算周期和方法,以统一的规定和标准确定幼儿园的运营成本[4]。

其次,应当结合不同省市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地区居民的收入水平和家庭支付能力、学前教育收益率等,确定幼儿园最终的收费标准。

在此基础上再举行收费听证会,让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能够公之于众,确保收费的公开化,由社会进行广泛监督,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基础。

(二)强化政府经济责任,加大财政经济分担投入比例   政府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中所占比重最大,应当强化政府的经济责任,加大政府学前教育当中的经费投入。

强化政府成本分担当中的主导责任,落实在实际的工作当中。

一方面,应当由各级政府学前教育财政预算进行单独规划,依据相应的拨款最低标准,确定实际实施中标准情况。

结合幼儿数量和幼儿园教师编制数、幼儿园生均最低公用经费等考虑因素,最终测算出最低拨款标准,并进行针对性的拨款。

另一方面,应当强调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将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主体责任落实到地方政府,由中央和省级政府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

通过立法明确地方政府实际责任,由县级政府具体实施政府经费的发放和使用管理,监督幼儿园经费使用中的实际情况,做好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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