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法律问题探析

内 容 提 要上市公司收购是指通过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以获得其控制权的法律行为。

上市公司收购是一个关系证券市场秩序的经济行为。

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而且重要。

本文试图分析上市公司收购中的基本法律问题及实践中的问题。

文章分五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上市公司收购与公司兼并、合并等概念的比较,讨论和提出上市公司的概念和特征;第二部分分析了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有关问题;第三部分分析了协议收购的有关问题:第四部分结合国外立法例探讨反收购的有关部门问题,并就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立法的完善提出了作者的观点。

关键词:上市公司 要约收购 协议收购收购AbstractCorporate takeover through the public markets (hereinafter "takeover") means the legal act intending to get the control of a public corporation by the means of acquisition of its shares. Takeover and its legal control are both important and complicated. This thesis intends to analyses the basic legal and practice problems during takeovers. It consists of 4 chapters, chapter I, in comparing and differentiating with similar terms such as mergers, consolidation are, discuses and generalizes the conceptions and characters, Chapter Ⅱ、Ⅲ、Ⅳ analyses make thorough exposition and exploration of public takeover, agreed takeover and anti—takeover by means of comparative then put forward some feasible suggestion in respect to improving the takeover legislation of our country.Key words: Corporate takeover public takeoveragreed takeover anti—takeover目 录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引 言 第一章 上市公司收购概述 第一节 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法律性质和分类 一、上市公司收购概念辩析 二、上市公司收购法律性质 三、上市公司收购的分类 第二节 上市公司收购的基本原则 一、股东平等待遇原则 二、信息披露原则 三、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原则第二章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 第一节 概 述 一、收购要约的构成要素 二、收购要约公布的一般要求 三、收购要约的期间 四、收购要约的变更与撤销 五、收购要约的承诺 第二节 要约完成后的法律规制 一、要约收购失败的法律规制 二、要约收购成功后的法律规制 第三章 上市公司协议收购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目前上市公司协议收购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我国上市公司协议收购立法的建议 第四章 上市公司收购中的反收购 第一节 上市公司收购概述 一、关于公司的社会责任 二、关于股份的自由转让 三、关于反收购决定权的归属四、关于公司收购的价值评判 第二节 上市公司收购规制立法参考 一、英国 二、美国 三、对英美两国上市公司收购规制的评价 第三节 对我国上市公司收购实践与立法的思考 一、对我国上市公司收购实践的反思 二、对我国《公司法》中上市公司收购相关规定的评析 三、对我国收购立法的几点建议 主要参考文献 引 言公司资本自由流动,是市场经济存在并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之一。

既然如此,公司之前的收购兼并就必然成为一种经常性的现象。

另外,资本的证券化也使得公司收购活动可以越过目标公司经营层而直接同公司股东进行交易,证券市场的日益规范与完善也为活跃公司收购活动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

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如美、法、德、日等国,兼并收购活动自19世纪以来历经五次兼并浪潮,近年来更是进行得如火如荼,规模更大,范围更广,跨国购并风起云涌。

据统计,1999年美国公司购并案件1241件,总额达10726亿美元,占世界28.1%。

相形之下,我国公司购并则起步较晚。

***年12月9日,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条例》,在适用上没有严格限制,且重在规范兼并,与本文论述的收购行为相去甚远。

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当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在总结《股票交易暂行条例》中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的基础上,于第四章专门规定了上市公司收购,两者相比,尽管后者较前者有较大的完善,但也存在范围界定模糊不清、概念混淆的问题,而且过于抽象,具体操作性差。

本文先探讨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界定其本质特征,结合中外立法例阐述了对上市公司收购的简要评析,具体对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和反收购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就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立法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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