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要约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此时不发生撤回的问题,但要约人尚有可能撤销要约,要约撤销和要约撤回的区别是:目的上,要约的撤销在于消灭要约的效力;要约的撤回在于阻止要约生效 ...
2021/11/27 2:03:30
-
摘要:要约是合同订立的基本过程要素,在要约研究领域,由于概念和效果的相近性,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的区别与联系常常被混用,甚至颠倒,撤回要约只能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在发出要约之前,不涉及撤销的问题,而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要约生效,可能发生要约撤销,绝非要约撤回,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此时要约尚未生效,不可能对要约的撤回发生任何影响,因此要约的撤回仅关乎要约人自身的行为,无需受要约人配合,效力实现相对容易,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此时受要约人可能以为发出承诺、履行合同做出准备,产生了信赖利益,要约人受到要约的拘束,因此要约的撤销条件较多,考虑因素复杂,效力实现相对困难 ...
2021/8/28 21:43:14
-
理论与法规知识点:承诺1.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承诺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5.承诺逾期◆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
2021/4/25 7:37:31
-
摘要:在要约的撤回或撤销问题上,英美法限制较少,其灵活性符合现代商业活动的需要,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取消其要约的行为,关于受要约人以行为表示承诺时要约是否可以撤销的问题,对一方发出的要约,另一方没有以明示形式表示承诺,而是依要约人的请求采取行动,对于此种情况,早期判例规则是,如果受要约人的履行已经完成,要约就不可再撤销,如果还没有完成,要约仍然可以撤销 ...
2021/8/18 5:43:06
-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二)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探讨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有助于认清要约邀请的效力,”从条文中可以看出,要约与要约邀请的目的不同,要约是为了唤起他人的承诺,要约邀请是为了唤起他人的要约 ...
2021/8/14 15:14:45
-
有学者认为,要约法律效力包括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拘束力,所谓要约的形式拘束力,指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学说上亦称为要约的不可撤销性,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时,受要约人即时承诺,合同当即成立,若受要约人当即表示不接受,要约失效 ...
2021/8/21 2:20:46
-
文献标识码:A从法律传统上看,马来西亚在传统上属于普通法系,而中国合同法则属于大陆法系,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一但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虽然马来西亚合同法没有关于要约失效的规定,由于马来西亚合同法遵循对价原则,如果要约没有得到对方承诺,要约自然失效 ...
2021/8/24 3:37:45
-
要约的有效性关系到合同能否成立,这对国际货物贸易实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CISG公约第14条也规定了要约的定义,它将要约归属于一种“建议”,表明要约人需具备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内容应十分确定并且具备约束力,并且明确了受要约人原则上为“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国际货物贸易中要约有效性的其他要素 ...
2021/5/15 6:46:51
-
摘要:要约承诺制度在不同的法系中有不同特点,我国的要约承诺制度综合了各法系的合理成分,是比较先进的,现代社会,要约承诺制度仍具有重大意义,但电子商务的兴起,对要约承诺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据此,要约承诺制度也因为对电子合同进行专门规制而得到了新的发展,这一判定过程主要涉及要约承诺制度中的要约的概念、要约的要件、要约的效力、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的失效、承诺的概念、承诺的要件、承诺的效力、承诺的迟到和迟延、承诺的撤回,这些内容基本囊括了要约承诺制度的全部 ...
2021/7/6 10:09:28
-
其二,要约中如果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则有两种情况:第一,以对话方式订立合同,须受要约人对此要约立即予以承诺,第二,“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承诺生效,要约即得到回应,要约同样也不可撤消,要约人必须按要约与承诺所确定的内容履行合同 ...
2021/8/11 9:42:06
-
其二,要约中如果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则有两种情况:第一,以对话方式订立合同,须受要约人对此要约立即予以承诺,第二,“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承诺生效,要约即得到回应,要约同样也不可撤消,要约人必须按要约与承诺所确定的内容履行合同 ...
2021/8/11 9:42:06
-
本文强调要约邀请的法律意义,是为了说明要约邀请的效力,以及为体现要约邀请效力的容纳规则作出铺垫,(二);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探讨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有助于认清要约邀请的效力,”从条文中可以看出,要约与要约邀请的目的不同,要约是为了唤起他人的承诺,要约邀请是为了唤起他人的要约 ...
2021/8/25 13:38:25
-
摘要:《合同法》第28条和第29条关于不能在承诺期限到达要约人的承诺的法律效果的规定严重地影响人们借法律预期进行理性选择,从而减弱了多元化社会关系中个体间的利益信赖,先看第28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既然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要约基于信赖在承诺期限内作出了积极反应,即使没有按时到达要约人,但只要到达,要约人应当作出积极配合,即必须“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否则迟到的承诺有效 ...
2021/8/26 16:00:05
-
由此,采用EDI方式订立合同,减少甚至取消了贸易过程中的纸质单证,故称“无纸贸易”,而英美普通法认为,要约原则上对要约人没有拘束力,不论要约是否已经送达要约人,要约人在受要约人对要约做出承诺之前普通法,任何时候都可以撤销其要约或变更要约的内容,如果符合上述条件,要约人要受到要约的拘束,即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期限则在合理的期限内,要约人不得撤销或改变要约 ...
2021/8/25 5:00:25
-
内容提要:要约收购是收购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的英国,该制度为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维护广大中小者合法权益,以及现代企业制度下强化层的约束机制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德国、日本、法国等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要约收购较少发生,一般是通过协议收购的方式实现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对要约收购制度的建设比较忽略,主要指由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收购办法》及其配套的系列信息披露规则《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豁免要约收购文件》,以及《关于要约收购涉及的被收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
2021/9/5 4:04:23
-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称《公约》)第18条规定,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作出声明或以其它行为表示对一项要约的同意即为承诺,本例中我方是要约人,A是被要约人,B则是第三人,则在本案双方之间,当买方接到卖方的销售要约后,一旦按要约内容及时开立了信用证,这种开证行为本身就构成了承诺,买方同样无须再发—个专门通知去表达承诺 ...
2021/9/3 4:33:35
-
强制收购要约义务的发生以收购人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并使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达到特定比例为条件 ...
2021/7/30 2:05:57
-
强制收购要约义务的发生以收购人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并使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达到特定比例为条件 ...
2021/7/30 2:05:57
-
要约邀请可以包含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当要约邀请发出以后,另一方当事人因要约邀请而产生信赖利益,并因此而作出某些行为进行附和时,发出要约邀请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撤销或撤回要约邀请,更不能对要约邀请的内容做任意修改,第二,要约邀请并不当然具有法律约束力,缔约一方当事人在发出要约邀请时如果未提及交易的相关条件,那么该要约邀请就不会使得接收要约邀请一方产生信赖利益,更不会使得接收要约邀请一方因要约邀请而产生信赖利益的损害,从要约邀请法律效力产生的条件来看,要约邀请产生法律效力并不全依赖于另一方当事人因要约邀请而作出的附和行为,当要约邀请存在欺诈时,在没有当事人作出行为进行附和的情况下,要约邀请也具有法律效力 ...
2021/6/11 5:05:29
-
二是大陆法认为要约是要约人向受要约人提出的包括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希望受要约人接受以成立合同,而英美法认为要约是一种允诺,是要约人向受要约人所作的表示,它是以做某事或不做某事为条件的,一是大陆法认为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意义,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就成立,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个环节或要素,二是在商业实践中,大陆法对要约的注意力集中于意思表示上,向谁发出要约,即表明愿意与谁缔结合同,故要求要约的对象特定,这种作法有益于交易安全 ...
2021/8/24 9:54:15
-
物业服务合同练习试题,A、承诺B、反要约C、要约邀请D、撤销要约,A、口头合同B、书面合同C、事实合同D、默示合同 ...
2021/3/30 4:18:54
-
上市公司公开收购,又称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股东公开发出要约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股份,从而获得目标公司控制权的行为,在上市公司公开收购中,最需保护的是目标公司广大股东,因而保护目标公司股东利益自然成为公开收购立法的主要目的,公开收购立法的目标主要有四个 ...
2021/8/23 9:15:05
-
摘要:要约收购分为全面要约和部分要约,所以,我国在制度上保留协议收购的同时,强化了对要约收购的制度建设,其中,最主要的举措就是建立部分要约收购制度,并试图使部分要约收购成为上市公司收购的主要方式 ...
2021/9/15 12:53:22
-
[内容摘要]:目前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强和国内统一市场的初步形成中已经暴露出来了种种新的现象,而我国原有的关于要约构成要件中的对相对人的理论研究过于简单,将来有可能会不适应,二是大陆法认为要约是要约人向受要约人提出的包括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希望受要约人接受以成立合同,而英美法认为要约是一种允诺,是要约人向受要约人所作的表示,它是以做某事或不做某事为条件的,在本文中因为限于篇幅,笔者仅想对我国要约的构成要件中的第二个构成要件进行初步的探讨 ...
2021/8/18 21:09:25
-
[内容摘要]:目前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强和国内统一市场的初步形成中已经暴露出来了种种新的现象,而我国原有的关于要约构成要件中的对相对人的理论研究过于简单,将来有可能会不适应,二是大陆法认为要约是要约人向受要约人提出的包括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希望受要约人接受以成立合同,而英美法认为要约是一种允诺,是要约人向受要约人所作的表示,它是以做某事或不做某事为条件的,在本文中因为限于篇幅,笔者仅想对我国要约的构成要件中的第二个构成要件进行初步的探讨 ...
2021/8/18 21:09:25
-
从宏观上看,此次改革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即金融证券管理局监管范围的改革、强制要约收购制度的改革、要约透明机制的改革以及反要约收购防御措施的改革,关键词:公开要约收购,强制要约收购,要约透明机制,反要约收购,在改革前,AMF主要依两个标准来行使对公开要约收购的监管权:其一,要约收购目标公司的国籍标准(由公司住所地加以确定) ...
2021/5/2 23:15:11
-
而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这样一个专门制度来调控这种通过单方要约附加给相对人片面义务而产生的法律关系,为期维护契约自由,保护消费者权益,使得无序的法律关系得以规制,本文拟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构建我国未来的现物要约制度,而要约则不同,为保护受约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一经生效,要约人便受其拘束,不得撤回、随意撤消或是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具体,使得对方知其真意,否则无从承诺,一般要约内容须包括契约的必要要素如:买卖契约中的价款、数量、质量等,有些要约虽未一一标明契约中的必要要素,但契约内容所涉及的行业里有通行的价格或质量标准亦可使契约成立 ...
2021/8/19 15:49:15
-
第二天,该公司即盖章确认,表示完全接受,并传真告知了贸易中心,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意向书中,明确接受贸易中心提出的交易条件,但这不是承诺,而是新的要约 ...
2020/9/27 14:34:04
-
且在送达主义情况下,承诺通知发出后,未到达要约人之前,因市场行情有变,受要约人还可以及时调整交易策略,撤回承诺通知,可见市场风险和责任几乎都给了受要约人,若受要约人撤回了承诺通知,要约人还要因此承担合同不能成立的风险,不过,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支配范围,如要约人的信箱、营业场所等,风险则归要约人负担,不管要约人是否已经拆阅承诺通知,是否已经知悉承诺通知的内容,依该原则,受要约人一旦将承诺的信件丢进邮筒,或者将承诺的电报稿交给了电报局,承诺就已经生效,承诺人不可能再撤回他的承诺通知,即使承诺人撤回承诺的通知先于承诺通知或者与其同时到达要约人,撤回也是无效的 ...
2021/8/27 10:15:31
-
主动型流通股要约收购指高于价的流通股要约收购,目的在于实际取得流通股份,属于实质性收购,在香港及国外很普遍,很长时期内,证券监管机构未能发布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的具体细则,要约收购的具体条件、程序等长期空白,上市公司无从实施要约收购,只能争取义务豁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收购人确定要约收购价格,应遵循以下原则: ...
2021/9/7 22:36:03
-
...
2021/8/27 6:37:34
-
要约收购是指并购通过向目标公司的管理当局和股东发出购买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要约收购报告),并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目前我国涉及要约收购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要约收购涉及的被收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但在公司收购中,为了给股东充分的时间考虑要约条件,我国立法赋予了股东承诺撤回权,即在收购要约期内,收购人付款之前,目标公司股东有随时撤回出售股份承诺的权利 ...
2021/9/9 12:30:23
-
自南钢股份发生首起要约收购以来,截止到2004年底,中国证券市场的要约收购案例已经发生多次,依据收购者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数量,要约收购可分为部分要约收购和全部要约收购,从已经发生的要约收购案例中,普遍存在市场价格高于要约收购价格,导致“零预售”或接近“零预售”的收购结果 ...
2021/5/11 9:04:59
-
《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则采取折衷方法,即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可以撤回要约,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于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送达受要约人,另一种观点认为,要约方通知EDI网络发出要约信息后,受要约方需要一定量的时间来接收和处理该要约信息,在承诺的电子信息实际到达要约方发出信息的地点前,要约人可以撤回或修改要约,由于EDI合同要约问题只是EDI法律问题的一个部分,解决EDI法律问题的方法一定程度上也是解决EDI合同要约的途径 ...
2021/5/15 16:23:19
-
目前中国证监会出台的《收购办淑征求意见稿)》,是我国对收购要约进行系统规范的专门法规,对以往立法有许多突破和创新,同时也有不足之处,一些国家为了鼓励友好收购,减少敌意收购的发生,要求收购要约人在发出收购要约之前与目标公司充分协商,如果认为收购要约的进行将损害公司的利益,目标公司董事会可以代表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出停止收购要约的禁令,甚至要求进行损害赔偿 ...
2021/9/5 10:02:43
-
7月12日,要约收购期满,根据预受要约结果,南钢股份股东无人接受南钢联合发出的收购要约,这样,我国证券市场上第一例要约收购—南钢股份要约收购案,以没有投资者接受要约,因而也就没有投资者改变接受要约意愿的“零预受”、“零撤回”情形收尾,南钢股份的“零预受”和成商集团的“退市危机”,表明我国目前的“强制性要约收购”制度安排效率不高,且无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有必要改进 ...
2021/8/21 11:23:24
-
7月12日,要约收购期满,根据预受要约结果,南钢股份股东无人接受南钢联合发出的收购要约,这样,我国证券市场上第一例要约收购—南钢股份要约收购案,以没有投资者接受要约,因而也就没有投资者改变接受要约意愿的“零预受”、“零撤回”情形收尾,南钢股份的“零预受”和成商集团的“退市危机”,表明我国目前的“强制性要约收购”制度安排效率不高,且无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有必要改进 ...
2021/8/21 11:23:24
-
然而要约是否有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要约的内容,也就是说,要约的内容应具备一定的条件,才会对要约人发生法律效力,换言之,如果合同得以成立,要约的内容就演变为合同的内容,并成为当事人藉以确定各自权利义务的依据,由此可见,一项意思表示为要约抑或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内容不无关系 ...
2021/8/31 0:12:44
-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强制要约收购制度的法理分析,就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时中小股东选择退出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以及控制权分享与公司股东平等原则的关系两个方面对强制要约收购制度的价值进行讨论,强制要约收购制度的价值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就我国现状来看,强制要约收购制度是客观必要的,问题是如何规制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多数学者认为,强制要约收购制度规定,在收购者获得被收购公司股权达到一定比例时,必须以法定的价格向所有的股东发出要约,有效禁止了在公司控制权转移过程中的双重歧视性要约,通过给小股东出卖股份的机会,使小股东免受剥夺 ...
2021/8/20 14:11:45
-
...
2022/9/16 15:00:03
-
正确区辨这些意思表示究为本约的要约邀请、要约、承诺,抑或预约的要约、承诺,对于正确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公平处理合同纠纷、实现合同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此外,从法律后果来看,既然要约邀请并不具有目的意思,因此其并不发生要约的拘束力,即便对方对要约邀请作出回应,也不能成立合同,而且,即便双方最终成立了合同,要约邀请的内容也未必包含在最终的合同之中,四、区分本约的要约、要约邀请与预约的要约的意义区分本约的要约、要约邀请与预约的要约并非仅具有理论上的价值 ...
2021/8/20 4:39:46
-
“春季要约”活动情况总结根据市总工会亳工维【06,制定方案开展工作是与区人社局、区委等部门沟通总结全区上年企业签订集体合情况分析全区各企业运行状况逐步从区域、行业入手全力开展工集体协商要约工作,加强配合全面开展把“春季要约”工作做区总工会着眼促进企业工集体 协商工作制化、规化主动做协调配合积极推动劳动关系三方开展工集体协商动作用 ...
2021/7/19 0:01:20
-
“春季要约”活动情况总结根据市总工会亳工维【06,制定方案开展工作是与区人社局、区委等部门沟通总结全区上年企业签订集体合情况分析全区各企业运行状况逐步从区域、行业入手全力开展工集体协商要约工作,加强配合全面开展把“春季要约”工作做区总工会着眼促进企业工集体 协商工作制化、规化主动做协调配合积极推动劳动关系三方开展工集体协商动作用 ...
2021/8/27 15:32:51
-
四、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审核要()权益变动信息披露、权益披露界限(5%≤≤30%)持股比例实际控制变更信息披露要(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5%≤0%否简式权益报告是详式权益报告0%≤≤30%否详式权益报告【财顾问要请只是不出见,是详式权益报告、财顾问见、50条要材(如收购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说明)详式权益报告、50条要材(国有股划拨、控制人下、继承三种情形)【免聘请财顾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要管理办法</ ...
2022/1/22 7:47:20
-
公司收购作为一种重要的购并活动受到了企业家的广泛青睐,尤其是在西方国家,公司收购是实现企业外部扩张的重要方式,公司收购涉及到收购者、目标公司、目标公司股东、目标公司管理层,甚或收购公司股东、目标公司的雇员、债权人、消费者、社区,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相互交叉,错综复杂,英国城市法典不明确区分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对协议收购的规制以强制要约的形式表现出来,即规定任何人获得一个公司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0%时,必须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公开要约 ...
2021/8/21 4:58:15
-
内容摘要:现代民法要求对现物要约中的消费者给予特别保护,现物要约产生的另外一个问题是,现物要约中的实物是经营者主动提供的,并没有得到消费者的预先指示,如果消费者并不同意该合同,则消费者对经营者提供的实物应承担如何的义务,消费者应否尊重经营者的所有权而妥善保管该物,亦或应进一步返还该物,为探寻现物要约中保护消费者之方法,本文试图以德国法上的处理为中心,结合我们所收集到的有关国家和地区法律,就现物要约中合同效力认定和消费者对要约实物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做一个大体比较 ...
2021/8/22 22:30:55
-
内容摘要:现代民法要求对现物要约中的消费者给予特别保护,现物要约产生的另外一个问题是,现物要约中的实物是经营者主动提供的,并没有得到消费者的预先指示,如果消费者并不同意该合同,则消费者对经营者提供的实物应承担如何的义务,消费者应否尊重经营者的所有权而妥善保管该物,亦或应进一步返还该物,为探寻现物要约中保护消费者之方法,本文试图以德国法上的处理为中心,结合我们所收集到的有关国家和地区法律,就现物要约中合同效力认定和消费者对要约实物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做一个大体比较 ...
2021/8/22 22:30:55
-
很多企业经过对应聘者笔试、面试考核决定录用时,会向应聘者发放录用通知书(又称offer),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企业制作的录用通知书即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2021/6/25 16:56:39
-
本文介绍了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及效力,分别就电子商务合同的形式,要约与承诺,意思表示的撤回与撤销,成立的时间与地点,效力等方面问题展开了讨论,大陆法系采用“到达主义”规则,即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只有到达要约人所支配的范围内生效据此,合同成立于承诺到达之时,合同成立地为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所在地,我国《合同法》没有正面回答这一问题,而是规定:“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定确认书,签定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
2021/8/18 0:54:45
-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按照要约人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英美法系采用投邮主义,即在以书信、电报作出承诺时,承诺的通知一经交付邮局投邮立即生效,合同即告成立,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E时代国际贸易中承诺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2021/8/20 8:41:35
-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按照要约人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英美法系采用投邮主义,即在以书信、电报作出承诺时,承诺的通知一经交付邮局投邮立即生效,合同即告成立,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E时代国际贸易中承诺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2021/8/20 8:41:35
-
一、保险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与其它合同一样,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第一种情况是保险人拒绝承保,因此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不产生任何保险合同关系,第二种情况是保险人针对投保人的投保要约而提出反要约,经投保人承诺后,保险合同才能成立 ...
2021/8/21 9:36:35
-
88888888 ...
2021/8/14 23:16:05
-
88888888 ...
2021/8/14 23:16:05
-
封面、脊、扉页、目录、释义 十五条要约收购报告全封面至少应标有“XX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报告”样并应明收购人名称和住所及签署要约收购报告日期,二十四条收购人应当详细披露要约收购方案包括()被收购公司名称、收购股份详细名称、预定收购股份数量及其占被收购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四十五条收购人应当要约收购报告摘要显著位置做出如下声明“要约收购报告摘要目仅向公众提供次要约收购简要情况次要约收购件尚须报国证监会审核收购要约并生效具有相当不确定性 ...
2021/7/26 12:43:01
-
有的学者认为,基于公共利益,法律限制当事人缔结契约的自由,强制其缔结契约,这就是所谓的强制契约或契约缔结之强制,根据狭义强制缔约的观点,如要约人提出要约,受要约人在正常情况下,必须与要约人缔结契约,与狭义强制缔约观点不同的是,广义强制缔约观点认为强制缔约不仅包括强制承诺,而且强制要约也是其必然之意 ...
2021/8/21 6:01:26
-
一、电子商务合同成立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合同是以电子信息形式,通过网络订立的商品、服务交易合同,”但我国《合同法》却没有类似的行文规定,计算机缔约主体资格的确定是判断电子商务合同成立与否的前提,若当事人就此问题产生混淆,势必阻碍电子商务在我国的顺利开展,那么,电子商务合同究竟是不是书面形式的合同呢 ...
2021/8/29 10:45:54
-
会议室进行,日《开展工集体协商要约》工会,日发出《开展工集体协商要约》已收悉现就要约有关容作如下答复、要约提出建议协商容 ...
2021/9/10 8:19:40
-
电子合同成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的一些法律问题,在合同中,一方当事人用电子数据输入即为要约,对方当事人用电子数据发出即为承诺,以大陆法系合同理论,由于“要约的拘束力”,在要约发生效力以后,要约者不能撤销其要约 ...
2021/8/19 5:15:55
-
笔者以为,将要约归入民事法律行为,更合乎理论与实践的要求,理由如次:
,第二、要约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依演绎推理的规则,凡符合一定条件都是某事物,依此规则,要约正是民事法律行为,而要约恰好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 ...
2021/8/13 6:16:26
-
4.电子合同的成立方式、时间和地点与传统合同有所不同,在合同中,一方当事人用电子数据输入即为要约,对方当事人用电子数据发出即为承诺,以大陆法系合同理论,由于“要约的拘束力”,在要约发生效力以后,要约者不能撤销其要约 ...
2021/8/15 11:34:15
-
笔者以为,将要约归入民事法律行为,更合乎理论与实践的要求,理由如次:
,第二、要约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依演绎推理的规则,凡符合一定条件都是某事物,依此规则,要约正是民事法律行为,而要约恰好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 ...
2021/8/13 6:16:26
-
4.电子合同的成立方式、时间和地点与传统合同有所不同,在合同中,一方当事人用电子数据输入即为要约,对方当事人用电子数据发出即为承诺,以大陆法系合同理论,由于“要约的拘束力”,在要约发生效力以后,要约者不能撤销其要约 ...
2021/8/15 11:34:15
-
电子合同成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的一些法律问题,在合同中,一方当事人用电子数据输入即为要约,对方当事人用电子数据发出即为承诺,以大陆法系合同理论,由于“要约的拘束力”,在要约发生效力以后,要约者不能撤销其要约 ...
2021/8/19 5:15:55
-
电子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通过在网上发出要约和承诺,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订立的合同,在网上交易中,接受(ACCEPT)的含义及其成立条件,与传统贸易是一样的,即受要约人发出的接受被要约人接收电脑接收时,构成要约的接受,合同的成立,宜采用大陆法系的“到达主义”原则,电子合同的一个主要特点就在于销毁、更改或补充非常方便,一旦电子合同遭到篡改或破坏,很难复原,即使发现留有拷贝,也很难判定拷贝的内容是否也被篡改过,以此类推,原件的内容也就无从知晓 ...
2021/9/8 3:01:45
-
现物要约中的基本法律问题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经营者往往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各种现物作为要约内容,以达到促进合同订立的目的,现物要约产生的另外一个问题是,现物要约中的实物是经营者主动提供的,并没有得到消费者的预先指示,如果消费者并不同意该合同,则消费者对经营者提供的实物应承担如何的义务,消费者应否尊重经营者的所有权而妥善保管该物,亦或应进一步返还该物,为探寻现物要约中保护消费者之方法,本文试图以德国法上的处理为中心,结合我们所收集到的有关国家和地区法律,就现物要约中合同效力认定和消费者对要约实物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做一个大体比较 ...
2021/7/17 17:07:09
-
现物要约中的基本法律问题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经营者往往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各种现物作为要约内容,以达到促进合同订立的目的,现物要约产生的另外一个问题是,现物要约中的实物是经营者主动提供的,并没有得到消费者的预先指示,如果消费者并不同意该合同,则消费者对经营者提供的实物应承担如何的义务,消费者应否尊重经营者的所有权而妥善保管该物,亦或应进一步返还该物,为探寻现物要约中保护消费者之方法,本文试图以德国法上的处理为中心,结合我们所收集到的有关国家和地区法律,就现物要约中合同效力认定和消费者对要约实物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做一个大体比较 ...
2021/8/22 16:57:35
-
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综观各国上市公司收购制度,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主要有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和集中竞价交易收购,本文主要讨论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根据收购人是否自愿发出收购要约为标准,要约收购可以分为强制要约收购和主动要约收购,主动要约收购因其收购股份比例一般低于100%,因此各国在对待主动要约收购的态度上各不相同 ...
2021/9/1 11:47:33
-
电子商务是通过一系列的电子合同文件促成和实现交易的,因此合同是电子商务的核心内容,电子商务合同的证明力是电子商务合同的关联效力,研究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和效力问题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
2021/8/31 20:00:54
-
电子商务是通过一系列的电子合同文件促成和实现交易的,因此合同是电子商务的核心内容,电子商务合同的证明力是电子商务合同的关联效力,研究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和效力问题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
2021/8/31 20:00:54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征见稿),收购人不以终止被收购公司股份上市交易目应当针对要约收购期满其所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比例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丧失上市地位情形制定使被收购公司重新达到上市条件计划并承诺合理期限完成该计划,研修班总裁研修班营销管理研修班房地产研修班清华学总裁班企业管理研修班北京学总裁班工商管理研修班职博士职硕士学知()专提供优质管理培训课程与 ...
2021/11/18 23:24:00
-
《合同法》的颁布,结束了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由《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和《涉外经济合同法》三分天下的割据局面,针对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合同法》第15条采用概括式和列举式两种方式对要约邀请加以界定,我国合同法采用要约到达生效主义,悬赏人发出要约后存在两种情况:若行为人因广告而行动,则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受要约人以从事指定行为作出承诺,合同有效成立 ...
2021/8/17 23:33:15
-
要:在经济法所追求的众多价值目标中,公平与效率有着特殊的地位,笔者认为强制要约收购制度明显的体现出经济法中公平与效率的比较和权衡,本文拟通过对该项制度的法律分析,探讨经济法价值中公平与效率的选择问题,强制要约收购义务的发生条件,也称强制要约收购触发点(TriggerPoint),即指在何种情况下会导致强制要约收购义务的适用 ...
2021/8/4 21:18:10
-
要:在经济法所追求的众多价值目标中,公平与效率有着特殊的地位,笔者认为强制要约收购制度明显的体现出经济法中公平与效率的比较和权衡,本文拟通过对该项制度的法律分析,探讨经济法价值中公平与效率的选择问题,强制要约收购义务的发生条件,也称强制要约收购触发点(TriggerPoint),即指在何种情况下会导致强制要约收购义务的适用 ...
2021/8/4 21:18:10
-
通过对成商集团被要约收购事件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在我国目前的市场条件下,要约收购并不能为目标公司股东带来超常收益,在这个市场上,公司的控制权可以进行交易,交易的方式主要有兼并、收购、要约收购与委托书收购等,该学派认为:在由公司各种内外部控制机制构成的控制权市场上,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只有作为外部控制机制的收购才是最为有效的控制机制 ...
2021/9/1 18:39:43
-
县总工会集对集体协商指导员、所属企业工会干部、职工方协商代表等进行集体协商专项培训指导企业按照规程序开展要约有效开展工集体协商作充分准备,二是县总工会要重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培育指导员真正成集体协商行里手建立指导员系制,建立对集体协商“对”指导,实现集体协商程序规、协商充分、程民主、执行有效,不断提高集体协商质量,县人社局、总工会、工信局、工商要加对集体协商“要约季”活动实施情况监督和检力 ...
2021/10/10 23:19:20
-
、要约围、形式()要约围区域(行业)特色特明显适合开展区域(行业)工集体协商型微型企业、工业区,二是县总工会要重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培育指导员真正成集体协商行里手建立指导员系制,建立对集体协商“对”指导,实现集体协商程序规、协商充分、程民主、执行有效,不断提高集体协商质量,县人社局、总工会、工信局、工商要加对集体协商“要约季”活动实施情况监督和检力 ...
2021/9/7 21:54:31
-
摘要;:第三人侵害合同缔结;,是指要约人从发出要约时始到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止这段时间;,第三人以破坏双方缔约为目的;,侵害受要约人承诺权的行为,总之;,在这一阶段中;,无论在表面上;,缔约双方是否缔结合同;,受要约人都由于第三人的侵害丧失了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机会;,遭受了财产上的不利益,由于承诺生效就意味着合同成立;,因此;,在英美法系中;,侵害已经发出的承诺;,并不属于侵害合同缔结的问题;,而是侵害合同债权 ...
2021/8/22 19:15:05
-
摘要;:第三人侵害合同缔结;,是指要约人从发出要约时始到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止这段时间;,第三人以破坏双方缔约为目的;,侵害受要约人承诺权的行为,总之;,在这一阶段中;,无论在表面上;,缔约双方是否缔结合同;,受要约人都由于第三人的侵害丧失了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机会;,遭受了财产上的不利益,由于承诺生效就意味着合同成立;,因此;,在英美法系中;,侵害已经发出的承诺;,并不属于侵害合同缔结的问题;,而是侵害合同债权 ...
2021/8/22 19:15:05
-
摘要:本文围绕电子商务合同订立所涉及的法律题目如电子签名、身份认证、要约与承诺、以及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等做了一些探讨,并对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定提出了一些建议,需要权威机构来对数字签名进行治理和认证,这种机构被称为CA(certificateauthority)认证机构,发布人不仅是向特定人发出希看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且具有拟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和订约意图,应该构成要约 ...
2021/8/29 0:34:14
-
摘要:本文围绕电子商务合同订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如电子签名、身份认证、要约与承诺、以及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等做了一些探讨,并对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定提出了一些建议,要约和要约邀请,广告发布者在网上刊登广告时,明确规定在客户用鼠标单击购买后,必须有网页拥有人的确认,此广告只能视为要约邀请 ...
2021/9/3 12:17:34
-
要约的要件在《合同法》中已有明确规定,即内容具体确定且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电子商务的发展必将极大加快我国经济新体系的建设,相关的法律应予以充分保障,虽然目前的相关法律制度还不是十分成熟,但是仍然可以有依据来进行规范,参考文献[1]张楚.《电子商务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00页. ...
2021/8/16 15:28:46
-
要约的要件在《合同法》中已有明确规定,即内容具体确定且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电子商务的发展必将极大加快我国经济新体系的建设,相关的法律应予以充分保障,虽然目前的相关法律制度还不是十分成熟,但是仍然可以有依据来进行规范,参考文献[1]张楚.《电子商务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00页. ...
2021/8/16 15:28:46
-
摘要:本文围绕商务合同订立所涉及的如电子签名、身份认证、要约与承诺、以及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等做了一些探讨,并对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定提出了一些建议,??1.要约和要约邀请,广告发布者在网上刊登广告时,明确规定在客户用鼠标单击购买后,必须有网页拥有人的确认,此广告只能视为要约邀请 ...
2021/8/28 2:00:54
-
药裹屡蒙扶病亲,一番书至一情真, ...
2022/9/16 15:00:03
-
法律规则的确定性是成文法的精髓,法律规则的确定性使得法律规则成为行为的定式或模板,这既是成文法的优势,也是成文法的劣势,确定性越高的法律规则,其自身的局限就越是显眼 ...
2021/6/1 23:12:39
-
要约和要约邀请,笔者认为分析网络广告性质仍然得遵循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商业广告一般视为要约邀请,但内容符合要约规定时,视为要约,如果广告发布者在主页上刊载的信息,仅供客户浏览,以提供商业信息,一般可以认为该广告是要约邀请 ...
2021/9/1 8:31:40
-
的进一步深入,证券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国有股与法人股的进一步流通,毫无疑问上市公司收购将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热点,上市公司股份收购行为根据新的证券法第85条的规定有三种收购形式:第一,要约收购,相比较于要约收购,协议收购时面对面的谈判.买卖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来确定交易的条件,因此协议收购相比较于要约收购要友好一些 ...
2021/8/15 1:01:35
-
公司敌意收购中的信息披露是指在收购过程中,收购者对其收购目的、收购要约内容及收购的股份的递增过程等事实进行的披露,1.强制要约制度(1)强制要约的含义以及发生条件所谓强制要约制度即规定当收购者收购一个公司的股份使其持有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的一定比例时,法律强制其向所有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三、敌意收购中的反垄断问题1.敌意收购可能产生垄断按照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行业关系,公司收购可以分为横向收购,纵向收购,混合收购三种 ...
2021/7/7 8:02:48
-
十二条以协议收购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收购人应当达成收购协议次日向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报上市公司所地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对上市公司收购报告摘要做出提示性公告,管理层、员工进行上市公司收购被收购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公司聘请独立财顾问等专业机构分析被收购公司财状况就收购要约条件是否公平合理、收购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等事宜提出专业见并予以公告,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报告、要约收购报告、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要约收购豁免申请件格式与容由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
2021/11/23 3:37:20
-
B.蛇看管人乙责.三人丁责.受害人丙己责.册商标有效期满要继续使用应期满前()申请续展册,.信用权.营业密权8.我国规定必须使用册商标商品有(),B.烟草制品.人用药品.图9.依我国专利法不能授予专利领域有() ...
2021/7/19 0:37:51
-
本文从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网络合同的特点以及对网络合同如何通过要约和承诺,实现网络合同的成立,网络合同的形式、网络合同的效力等方面的初步理解和认识,对《合同法》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作用作以初步探讨,关键词:电子商务、网络合同、合同成立、合同形式、合同效力;,(二)网络合同和传统合同的成立、变更、解除方式有很大的不同 ...
2021/8/26 9:17:35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学习笔记办法,笔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对上市公司收购制做出重修改将收购人持股比例超30%须履行强制性全面要约义调整收购人主选择全面要约和部分要约制降低收购成体现了鼓励上市公司收购价值取向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价款,法规体系法律公司法、证券法行政法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股份回购、吸收合并等管理办法)部门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产)《财顾问管理办法》外国投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管理办法9监管部门基重要性原则对控制权变化进行监管以5%、0%、30%限按照持股比例不采取不监管方式对30%以前收购简化审核程序采取事监管0%-30%涉及控制权发生变化由财顾问把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学习笔记管理办法</ ...
2021/12/5 0:00:40
-
PICC第2·6条第3款基本相似,规定:但是,如果根据要约本身,或依照当事人之间建立的习惯做法或依照惯例,受要约人可以通过做出某行为来表示同意,而无须向要约人发出通知,则承诺于做出该行为时生效(注:PICCart.2·6par3:However,if,byvirtueoftheofferorasaresultofpracticeswhichthepartieshaveestablishedbetweenthemselvesorofusage,theoffereemayindicateassentbyperforminganactwithoutnoticetotheofferor,theacceptanceiseffectivewhentheactisperformed.),PECL第2:205条第3款在合同成立的时间上有所不同,规定:如果根据要约、当事人之间业已确立的习惯做法或者惯例,受要约人可以履行某种行为来对要约作出承诺而无须通知要约人,合同自开始履行该行为时成立(注:PECLart.2:205par.3:Ifbyvirtueoftheoffer,ofpracticeswhichthepartieshaveestablishedbetweenthemselves,orofausage,theoffereemayaccepttheofferbyperforminganactwithoutnoticetotheofferor,thecontractisconcludedwhentheperformanceoftheactbegins.),实现仍然是一种意思表示,自《合同法》条文来看,使用了“承诺不需要通知”字样(第26条第1款),显然将“意思实现”亦作为一类承诺,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21条),由此,自解释论的立场,意思实现至少在我国立法上是作为一种意思表示的 ...
2021/8/21 13:05:05
-
PICC第2·6条第3款基本相似,规定:但是,如果根据要约本身,或依照当事人之间建立的习惯做法或依照惯例,受要约人可以通过做出某行为来表示同意,而无须向要约人发出通知,则承诺于做出该行为时生效(注:PICCart.2·6par3:However,if,byvirtueoftheofferorasaresultofpracticeswhichthepartieshaveestablishedbetweenthemselvesorofusage,theoffereemayindicateassentbyperforminganactwithoutnoticetotheofferor,theacceptanceiseffectivewhentheactisperformed.),PECL第2:205条第3款在合同成立的时间上有所不同,规定:如果根据要约、当事人之间业已确立的习惯做法或者惯例,受要约人可以履行某种行为来对要约作出承诺而无须通知要约人,合同自开始履行该行为时成立(注:PECLart.2:205par.3:Ifbyvirtueoftheoffer,ofpracticeswhichthepartieshaveestablishedbetweenthemselves,orofausage,theoffereemayaccepttheofferbyperforminganactwithoutnoticetotheofferor,thecontractisconcludedwhentheperformanceoftheactbegins.),实现仍然是一种意思表示,自《合同法》条文来看,使用了“承诺不需要通知”字样(第26条第1款),显然将“意思实现”亦作为一类承诺,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21条),由此,自解释论的立场,意思实现至少在我国立法上是作为一种意思表示的 ...
2021/8/21 13:05:05
-
了规上市公司组织和行促进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制定了上市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编给介绍关上市公司管理规定相关希望对有所助,被收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有忠实义和勤勉义应当公平对待收购公司所有收购人,月对上市公司产、业、人员、组织结构、公司程等进行调整续计划; ...
2021/6/22 10:51:21
-
(三)作者的观点首先,应该确定本案中被告的广告具有不实成分,但被告的不实广告的内容是否自然转化为以后由原告、被告订立的合同内容呢,因此,可以认定广告的内容没有转化到要约的内容中,当然也不能转化为合同的内容,据此,可以认为被告未向原告提供广告中声称的绿地,不构成违约,从本案来看,尽管原告确实缺乏必要的订立合同的知识和能力,但原告应当在被告出示了合同条款以后对合同内容作进一步的了解,确定合同中是否包含了广告中的内容 ...
2021/8/24 3:05:55
-
(三)作者的观点首先,应该确定本案中被告的广告具有不实成分,但被告的不实广告的内容是否自然转化为以后由原告、被告订立的合同内容呢,因此,可以认定广告的内容没有转化到要约的内容中,当然也不能转化为合同的内容,据此,可以认为被告未向原告提供广告中声称的绿地,不构成违约,从本案来看,尽管原告确实缺乏必要的订立合同的知识和能力,但原告应当在被告出示了合同条款以后对合同内容作进一步的了解,确定合同中是否包含了广告中的内容 ...
2021/8/24 3:05:55
-
我国自1990年引入EDI技术以来,EDI的应用与推广得到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过各级政府部门的努力推广,EDI从应用最多进出口贸易行业逐渐扩展到了商检、税务、邮电、铁路、银行等领域,开始在我国逐步得到推广,随着EDI在我国的逐渐普及和推广,一系列问题随之而来,主要问题存在于法律层面和技术层面 ...
2021/8/25 9:59:14
-
我国自1990年引入EDI技术以来,EDI的应用与推广得到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过各级政府部门的努力推广,EDI从应用最多进出口贸易行业逐渐扩展到了商检、税务、邮电、铁路、银行等领域,开始在我国逐步得到推广,随着EDI在我国的逐渐普及和推广,一系列问题随之而来,主要问题存在于法律层面和技术层面 ...
2021/8/25 9:59:14
-
要:随着当代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贸易合同中也出现了一种值得关注的趋势――价格待定合同的盛行,价格待定合同,指价格条款未完全确定的合同,空白价格合同指双方订立合同时,既未约定价格,也未约定确定价格方式的合同,即遗漏了价格条款的合同 ...
2021/8/1 21:03:38
-
要:随着当代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贸易合同中也出现了一种值得关注的趋势――价格待定合同的盛行,价格待定合同,指价格条款未完全确定的合同,空白价格合同指双方订立合同时,既未约定价格,也未约定确定价格方式的合同,即遗漏了价格条款的合同 ...
2021/8/1 21:03:38
-
本文就从房地产广告引发的法律风险入手,分别从民事风险和行政风险两方面分别分析房地产公司会面临的风险,以期避免双方风险,近年来,因房地产广告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而房地产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的允诺引发的纠纷又占其中的绝大部分,要分析房地产广告引发的法律风险,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能要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首先要从法院的判决理由及判决思路入手 ...
2021/6/22 7:40:10
-
一、电子商务合同成立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合同是以电子信息形式,通过网络订立的商品、服务交易合同,”但我国《合同法》却没有类似的行文规定,计算机缔约主体资格的确定是判断电子商务合同成立与否的前提,若当事人就此问题产生混淆,势必阻碍电子商务在我国的顺利开展,那么,电子商务合同究竟是不是书面形式的合同呢 ...
2021/9/1 10:49:13
-
)不能说“(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尽管说要约一经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人便需受要约的拘束,但合同法规定,只要撤回要约的通知先于要约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应认为已被撤回(第17条),而且合同法还规定,即使一个要约已经生效,但要约人若改变主意,还可以在撤销该要约的通知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该生效的要约即可认为已被撤销(第18条) ...
2021/8/16 11:51:06
-
)不能说“(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尽管说要约一经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人便需受要约的拘束,但合同法规定,只要撤回要约的通知先于要约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应认为已被撤回(第17条),而且合同法还规定,即使一个要约已经生效,但要约人若改变主意,还可以在撤销该要约的通知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该生效的要约即可认为已被撤销(第18条) ...
2021/8/16 11:51:06
-
关键词: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电子合同监管毕业论文,3、电子合同具有技术化、标准化的特点,电子合同的成立地点,是指电子合同成立的地方 ...
2021/9/1 3:23:20
-
关键词: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电子合同监管,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同时结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笔者认为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的成立地点,是指电子合同成立的地方 ...
2021/8/31 0:28:21
-
比较原有的三部合同法,现行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定更为详尽和明确,和前三部合同法相比,现行合同法在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形式、主要条款、订约的程序及一些重大问题的规定上,都明确得多,详尽得多,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
2021/8/18 14:07:46
-
电子商务合同是电子商务中普遍使用的合同形式,与传统的合同制度比较,电子商务合同有许多不同的特点,(二)电子要约能否撤销或撤回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撤回要约的通知要在要约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通知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时,撤回有效,如这种相互作用导致电子代理人进行了根据当时的情况意为承诺的操作,则合同成立,……”,“合同可以通过电子代理人和代表其自己或第三人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作用订立 ...
2021/8/30 17:55:24
-
因而,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问题关系重大,只有保险合同有效订立之后,才能实现保险的目的和意义,第二种情况是保险人针对投保人的投保要约而提出反要约,经投保人承诺后,保险合同才能成立,如果保险人在投保人填具的投保单上签章同意无条件承保,那么保险合同就成立,保险人据此签发保险单给投保人,只证明保险人与投保人间已存在保险合同关系 ...
2021/8/17 19:10:55
-
华人民共和国合法(ll"grr5,999rlgbrr5rlRblr5,999)《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已由华人民共和国九届全国人民代表会二次会议999年3月5日通现予公布999年0月日起施行,rlgr,lrlrrlgrrr,lr,rbrklrrblrl,lrrrr二十四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承诺期限信件明日期或者电报交发日开始计算,rrrblgr,llrgrlrgr,q,ql,rrrr,rlll,llll,lblrbrrlrrblgr三十条承诺容应当与要约容致 ...
2021/11/20 22:03:00
-
作为本身并不构成承诺(重点号后加)(注:CISGart.18par.1:Astatementmadebyorotherconductoftheoffereeindicatingassenttoanofferisanacceptance.Silenceorinactivitydoesnotinitselfamounttoacceptance.为了本文用语的统一,对CISG的条文内容均未采纲中文官方译本,PICC第2·6条第3款基本相似,规定:但是,如果根据要约本身,或依照当事人之间建立的习惯做法或依照惯例,受要约人可以通过做出某行为来表示同意,而无须向要约人发出通知,则承诺于做出该行为时生效(注:PICCart.2·6par3:However,if,byvirtueoftheofferorasaresultofpracticeswhichthepartieshaveestablishedbetweenthemselvesorofusage,theoffereemayindicateassentbyperforminganactwithoutnoticetotheofferor,theacceptanceiseffectivewhentheactisperformed.),PECL第2:205条第3款在合同成立的时间上有所不同,规定:如果根据要约、当事人之间业已确立的习惯做法或者惯例,受要约人可以履行某种行为来对要约作出承诺而无须通知要约人,合同自开始履行该行为时成立(注:PECLart.2:205par.3:Ifbyvirtueoftheoffer,ofpracticeswhichthepartieshaveestablishedbetweenthemselves,orofausage,theoffereemayaccepttheofferbyperforminganactwithoutnoticetotheofferor,thecontractisconcludedwhentheperformanceoftheactbegins.) ...
2021/7/10 6:01:09
-
从三款总体上看,CISG对“镜像规则”的变通是非常有限的,虽然在第2款中开了一个口子,允许对要约进行非实质性变更且要约人未及时反对的承诺生效,并依照该承诺对要约的变动确定合同条款,但第3款对“实质性变更”的解释几乎涵盖了合同所有的主要条款,使得“非实质性变更”在事实上是相当困难的,等于把口子大部分又给缝上了,9根据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承诺表示仅限于其对要约为无限制的同意时,始被认为系属承诺,将要约扩张、限制或变更而为承诺者,视为拒绝原要约而为新要约,若原则上同意但却希望有些微的变动或澄清的附加(非实体性变更),将此愿望告知要约人后要约人对新要约的沉默可因情况视为承诺,如所希望的附加或变动并不重要,他方承诺系属意料中事,确认书的效力”,改写了全部条文,新的规定为“根据第2—202条,如果(ⅰ)双方当事人都承认合同的存在,虽然他们的书面材料未能确定合同,(ⅱ)合同通过要约和承诺形成,或(ⅲ)通过任何方式形成的合同由含有与已经确认的合同附加的或不同的条款的书面材料确认,合同的条款为:(a)出现在双方书面材料中的条款 ...
2021/7/7 0:46:09
-
(08192.HK)发布公告称,要约人恒枫控股就收购公司全数股份一事,要约已失效,
,对此,恒枫控股实际拥有人、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之女宗馥莉也在微博发布了相?P声明,表示深感遗憾 ...
2021/5/16 4:44:40
-
我们是广东销售型企业公司里有名女员工提出辞职按照规定提前月递交了辞职申请上级已批复其辞职申请我们也招了新员工代替她工作,撤回要约通知应当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前或者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员工怀孕期协议离职还可以交接女职工</ ...
2022/1/23 7:29:13
-
(二)出租车拒载的现实原因出租车拒载现象并不是即时而起的,首先,出租车大多是由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出租车公司是出租车业特许经营的产物,所以,在换班时间许多出租车防止延误交车时间,急于换班,选择拒载 ...
2021/8/20 18:21:05
-
(二)出租车拒载的现实原因出租车拒载现象并不是即时而起的,首先,出租车大多是由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出租车公司是出租车业特许经营的产物,所以,在换班时间许多出租车防止延误交车时间,急于换班,选择拒载 ...
2021/8/20 18:21:05
-
《合同法》和《公约》都将承诺对要约的变更区分为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合同法》中规定“标的”变更为实质性变更,而《公约》中未提及,《合同法》中的“价款或报酬”代替《公约》中的“价格”一词,是因其适用标的范围不同 ...
2021/8/28 15:21:57
-
留置正确定金正确反馈你回答正确rrrr保证,抵押和质押,留置,定金题目0正确获得00分00分标记标记题目题干下列合属格式合有(),正确票正确反馈你回答正确rrrr汇票,提单,票,存款标记标记题目信息单选题(每题3分共30分)题目正确获得00分00分标记标记题目题干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份面合甲公司签、盖邮寄给乙公司签盖,正确反馈你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0%题目3正确获得00分00分标记标记题目题干合法调整是()社会关系B动态财产流关系正确静态财产流关系人身关系反馈你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动态财产流关系题目35正确获得00分00分标记标记题目题干债权人债人放弃其到期债权行发生日起()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 ...
2021/9/4 13:30:00
-
要上市公司收购是指通过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以获得其控制权的法律行为,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如美、法、德、日等国,兼并与收购活动自19世纪以来历经五次兼并浪潮,近年来更是进行得如火如荼,规模更大,范围更广,跨国购并风起云涌,本文先探讨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界定其本质特征,结合中外立法例阐述了对上市公司收购的简要评析,具体对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和反收购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就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立法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 ...
2021/8/30 16:40:05
-
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0修订)国证监会作者006,上市公司收购收购人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收购完成月不得让,权益变动报告、收购报告、要约收购报告、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要约收购豁免申请件等件容与格式由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
2021/10/21 2:45:40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008年修订),(四)涉及要约收购分析被收购公司财状况说明收购价格是否充分反映被收购公司价值收购要约是否公平、合理对被收购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接受要约提出建议,权益变动报告、收购报告、要约收购报告、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要约收购豁免申请件等件容与格式由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
2021/12/9 22:42:19
-
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会已作出议外股东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通处置公司产、对外投、调整公司主要业、担保、贷款等方式对公司产、债、权益或者营成造成重影响,权益变动报告、收购报告、要约收购报告、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要约收购豁免申请件等件容与格式由国证监会另行制定,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0)、《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关要约收购涉及被收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条件有关问题通知》(证监公司〔003〕6)和《关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移行有关问题通知》(证监公司〔00〕)废止 ...
2022/1/10 18:00:40
-
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会已作出议外股东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通处置公司产、对外投、调整公司主要业、担保、贷款等方式对公司产、债、权益或者营成造成重影响,权益变动报告、收购报告、要约收购报告、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要约收购豁免申请件等件容与格式由国证监会另行制定,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0)、《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关要约收购涉及被收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条件有关问题通知》(证监公司〔003〕6)和《关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移行有关问题通知》(证监公司〔00〕)废止 ...
2021/11/24 3:14:00
-
通电子合概述以及电子合成立与生效程些代表性法律问题探讨和对电子方面立法阐明对我国电子合方面立法提出些建议完善我国电子合交易法律制,关键词电子商;电子合;要约生效;承诺生效、电子商发展以及电子合概况根据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电子商示法》电子商是指利用数据电进行商业活动①,电子合成立方式、和地与传统合有所不 ...
2021/10/31 5:00:50
-
国开放学电专科《民法学()》问答题题库及答案(试卷098)盗传必究简述要约成立须具备条件,(3)遗嘱处分容必须合法,(分)()遗嘱形式必须合法,(5)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民事责任 ...
2021/11/18 16:13:00
-
合同约束力根源理论的不同构造决定了对价原则在英美合同法上的自给性合同的约束力根源理论,是指决定合同具有可执行性的基础和来源的理论,(三)对价规则的独特性及其体系化的发展是在英美合同法上自给性的体现对价原则要解决的是合同可执行性的问题,所谓对价理论的开放性,是指对价原则在合同法中的弹性 ...
2021/8/19 6:44:45
-
合同约束力根源理论的不同构造决定了对价原则在英美合同法上的自给性合同的约束力根源理论,是指决定合同具有可执行性的基础和来源的理论,(三)对价规则的独特性及其体系化的发展是在英美合同法上自给性的体现对价原则要解决的是合同可执行性的问题,所谓对价理论的开放性,是指对价原则在合同法中的弹性 ...
2021/8/19 6:44:45
-
因案双方买卖合依法成立、有效德安公司是该宗货物买受人,买卖合出卖人义包括交付标物、移标物所有权、权利及物瑕疵担保责任,当事人权利义不明确[买卖合交易习惯适用案例]</ ...
2021/8/22 21:24:41
-
条了规上市公司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优化配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办法,收购人按照办法四十七条拟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30%须改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收购人应当达成收购协议或者做出类似安排3日对要约收购报告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办法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规定履行公告义免编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权益变动报告、收购报告、要约收购报告、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要约收购豁免申请件等件容与格式由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
2022/1/14 7:32:20
-
条了规上市公司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优化配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办法,收购人按照办法四十七条拟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30%须改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收购人应当达成收购协议或者做出类似安排3日对要约收购报告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办法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规定履行公告义免编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上市公司收购收购人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收购完成月不得让 ...
2021/11/2 11:04:00
-
条了规上市公司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优化配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办法,收购人按照办法四十七条拟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30%须改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收购人应当达成收购协议或者做出类似安排3日对要约收购报告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办法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规定履行公告义免编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权益变动报告、收购报告、要约收购报告、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要约收购豁免申请件等件容与格式由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
2021/11/13 6:19:00
-
一、合同法之要约承诺理论与劳动合同订立前当事人之权利义务大部分合同的形成都是经当事人双方的协商、谈判和磋商而成的,有的合同之成立随口即是,如当事人之间的即时、小额买卖合同,基本上不需要谈判与磋商,如当事人从杂货店购买一听可口可乐,有的问下价钱,有的不问价钱,直接付账找零,众所周知,“雇主”与“雇员”的使用曾经非常普遍,但是在劳动合同订立前双方身份并未确定,双方当事人的从属关系尚未确定,“雇主”对于正在与其协商的劳动者而言,显然其“雇主”身份名不符实,同样,尚未被聘用的劳动者亦难堪“雇员”名称,四、大陆大学生毕业前夕之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及当事人之权利义务分析大陆地区尽管不存在生育率低、少子导致人口减少和劳动力短缺现象,但是,多年来,大学生就业多采用先签“就业协议”,甚至怀揣几份“就业协议”者甚多,而最终只能选择其中一家单位就职,用人单位被放鸽子现象比比皆是,而用人单位目前对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爽约甚少 ...
2021/8/24 7:21:04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容与格式准则9豁免要约收购申请件 条规上市公司收购活动报送豁免要约收购申请件行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有关规定制订准则,根据《收购办法》规定应当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但合《收购办法》有关豁免要约收购规定情形收购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应当按照准则要制作豁免要约收购申请件(以下统称申请件),准则规定申请件目录是申请人豁免要约收购申请件低要申请人可视实际情况增加 ...
2021/7/22 23:47:51
-
一、与大众媒体形成合同关系的几类媒介消费活动,在我国,媒介消费者与大众媒体产生或可能产生合同关系的媒介消费活动,至少有以下3种情况:
,虽然未制定单独的消费者合同法,但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统一规定了商事合同和民事合同,其中民事合同中就包括了消费者合同 ...
2021/7/18 9:38:39
-
在我国,媒介消费者与大众媒体产生或可能产生合同关系的媒介消费活动,至少有以下3种情况:
,中国虽然未制定单独的消费者合同法,但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统一规定了商事合同和民事合同,其中民事合同中就包括了消费者合同,同时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合同的规定,作为合同法的特别法,优先适用 ...
2021/8/19 10:37:35
-
.租赁合.保管合.合成立般(),.保密义.代履行义3.履行抗辩权理论基础(),B.请更换冰箱门.请更换冰箱.请除合7以下各选项属我国《合法》规定特种买卖有() ...
2021/12/3 11:34:40
-
一、对当事人的交易缔约行为实施监管的法律依据,二、正确理解施工招标项目合同文件的基本概念,1、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其相互关系 ...
2021/8/20 19:44:46
-
「内容摘要」人身保险合同订立中,作为要约的投保书通常未标明有效期限,为保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应当强制保险人在法定时间或合理期限内答复,而无论承诺与否,「关键词」人身保险合同,订立,生效,合理期限,默示承诺中国编辑,然合同的成立是以合同的订立为前提,因此,要公平、合理地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之利益,有必要研讨人身保险合同之订立和生效,以为立法和司法实践所借鉴 ...
2021/8/17 4:19:14
-
2.买方同意以楼价人民币______元(¥____________)认购该物业,买方并同意按下述方式付款:
,6.一旦该物业业主同意接受上述购买要约内容,并承诺以上述或低于上述楼价出售该物业,买方即确认成交并视同已收到和同意业主的《买卖承诺书》,买方同意中介方无需买方另行指示,可将要约定金转交该物业业主,作为认购的定金,8.若中介方就上述要约条件取得该物业业主承诺后,如买方悔约不买的,则该物业业主有权没收定金并另行出售该物业,而买方亦须向中介方支付上述要约楼价百分之六之金额作为违约金,对此买方无异议 ...
2021/4/20 4:40:51
-
论文关键词:合同要约竣工结算提高效益论文摘要:建筑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成本控制已成为重要举措之一,随着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国家、业主对施要求的不断规范,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于每个企业,施工企业成本不断加大,利润越来越薄,成本控制的好可能赢利,而控制不好则可能出现亏损现象,成本控制已经越来越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施工企业为了突破瓶颈,各用奇招,但往往局限于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而忽略了施工结算所带来的效益,本人重点谈谈这一问题,施工过程是结算的基础,施工过程中要紧紧围绕合同要约的约定,收集相关资料,为结算提供依据,通过本人的多年实践,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2.1首先要对工程合同的范围彻底了解对于非固定价的合同,只要收集齐全一些工程结算资料就可以按实结算 ...
2021/5/1 22:08:41
-
全国股转公司前不久发布《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标志新三板最近一轮交易制度改革完成,包括集合竞价、做市交易、盘后大宗和非交易过户全部亮相,《暂行办法》的出台,对新三板挂牌公司的收购等运作带来极大方便,收购方向全国股转系统和中国结算提出书面申请,或许就可从交易对手那里一次性买入上不封顶的股份数量,《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强制要约收购制度,收购人持有30%股份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 ...
2021/11/30 17:08:50
-
在商务发展方面,最势不可挡的变化就是商业交易的电子化,并且由此形成了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一电子商务,本文主要着眼于电子商务及其交易核心电子商务合同的有关法律问题来进行探讨和研究,此种电子商务模式主要应用于零售业或服务业,它也是目前大众最为熟悉和最利益相关的电子商务模式 ...
2021/8/26 18:08:04
-
商品房售楼广告属于商业广告,关于商业广告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5条是这样规定的: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均为要约邀请,第二类,属于内容较具体,但是还需要写进合同明确细化后才具有法律效力的内容,如售楼广告中常见的“温馨家园”,“依山傍水”,“商机无限”等,这些广告内容只能算作要约邀请,开发商的目的是为了吸引购房者向自己发出要约 ...
2021/9/5 7:42:33
-
本文旨在通过目标公司小股东权利保护的法理基础的讨论,分别从小股东与目标公司、小股东与收购方两个角度来探讨目标公司小股东权利的保护,从而达到目标公司小股东权利内部保护机制和外部保护机制完善,上市公司收购中,在收购前和收购后目标公司对小股东权利都不存在威胁,因此对小股东权利保护的内部机制主要体现在公司收购过程中,具体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应当将把反收购的决定权赋予目标公司股东,而不是目标公司经营者,以保障目标公司股东自由转让股份的权利 ...
2021/8/22 7:05:56
-
要:公司在收购过程中控股股东需要承担的诚信义务在我国有其特殊性,要考虑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整体利益,顾忌证券市场的安危和民众的声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新的条件下,要建立相应的收购方式,发挥其在市场中的作用,在讨论我国国有控股股东特殊性之前,首先来比较一下国有控股股东和非国有控股股东的区别,主要有两点:其一是国有控股股东有双重身份,分析看来,收购中国有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是一种不同于普通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国有控股股东在转让过程中承担了比非控股股东更多的义务,其承担诚信义务的对象也不仅仅限于公司的其他股东 ...
2021/7/20 6:38:39
-
合同订立中之所以有陷阱分析其产生原因可归纳以下几点:
,订立合同中的陷阱防范:首先,谨慎、心细,了解对方真实用意,一、合同陷阱和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陷阱 ...
2021/8/15 23:17:35
-
合同订立中之所以有陷阱分析其产生原因可归纳以下几点:
,订立合同中的陷阱防范:首先,谨慎、心细,了解对方真实用意,一、合同陷阱和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陷阱 ...
2021/8/15 23:17:35
-
一、案情介绍原告于某年某月某日到一酒家消费,在被告某停车场保安员韦某的引导下,停放在被告停车场,本文案例中,商家为了招揽顾客到其经营场所进行消费而设立相应停车场,并提供了保安看管,这是商家以其相应行为作出的一种吸引驾车顾客到其经营场所消费的广告,是商家向不特定驾车顾客发出的一种要约 ...
2021/8/14 23:34:45
-
一、案情介绍原告于某年某月某日到一酒家消费,在被告某停车场保安员韦某的引导下,停放在被告停车场,本文案例中,商家为了招揽顾客到其经营场所进行消费而设立相应停车场,并提供了保安看管,这是商家以其相应行为作出的一种吸引驾车顾客到其经营场所消费的广告,是商家向不特定驾车顾客发出的一种要约 ...
2021/8/14 23:34:45
-
《合法》对《保险法》起到般适用和补充适用作用,《合法》这些规定对保险合样适用,</ ...
2021/10/1 10:44:10
-
要近年络技术发展突飞猛进种新型络交易模式——络购物兴起因产生了络购物纠纷纠纷主要是消费者与销售者管辖权纠纷引起,、法律规定能给予消费者保障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十四条对消费者络交易遭受侵权损害作出了规定但规定脱离现实可操作性不强不能适应络快速发展无法保护消费者络购物,四、我国络购物合纠纷管辖权完善建议()确立消费者所地管辖规则确立我国购合纠纷管辖权应借鉴欧盟消费者住所地管辖规则当发生络购物合纠纷消费者方可以其住所地法院或销售者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
2022/1/21 8:27:30
-
社中日相从,此意岂不真,
,其初定要约,深期往来频 ...
2022/9/16 15:00:03
-
尽管标准必要专利已成为近些年知识产权界的最热门话题之一,但在研讨过程中笔者发现,针对有关问题的认识仍然存在分歧,FRAND许可声明的法律性质就是其中之一,二、有?PFRAND许可声明法律性质的主要观点虽然FRAND许可声明已广为标准组织接纳,但还没有任何标准组织明确其法律属性,各国立法也未对其予以规定,另外,要约邀请可以撤回,而标准组织普遍规定FRAND许可声明一旦作出后即不可撤销 ...
2021/6/13 13:17:10
-
尽管标准必要专利已成为近些年知识产权界的最热门话题之一,但在研讨过程中笔者发现,针对有关问题的认识仍然存在分歧,FRAND许可声明的法律性质就是其中之一,二、有?PFRAND许可声明法律性质的主要观点虽然FRAND许可声明已广为标准组织接纳,但还没有任何标准组织明确其法律属性,各国立法也未对其予以规定,另外,要约邀请可以撤回,而标准组织普遍规定FRAND许可声明一旦作出后即不可撤销 ...
2021/6/17 13:47:10
-
吊古城头去,兴与废,几今古,夕阳细草空凝伫 ...
2022/9/16 15:00:03
-
根据违反强制缔约义务的后果的不同,强制缔约可以被区分为直接的强制缔约与间接的强制缔约两个基本类型,强制缔约制度,特别是其中的间接强制缔约制度的产生,与建立于主体的平等性、互换性与意志自由基础上的近代民法若何脱节,颇不协调,从而对其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但是,在强制缔约制度中,由于受要约人负有强制缔约义务,必须做出承诺,因此其缔约自由受到限制,而且,当特定要约人发出要约以后,受要约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必须与之订约,因此其选择相对人的自由也受到限制 ...
2021/8/20 7:34:35
-
如若意向书被认定为合同,不管是预约合同还是本约合同,都将产生法律约束力,相反,如果倾向于将其认定为合同,则以合同书、协议书、约定书等为名称,此处审查主要是关注于意向书中的标的、数量等是否明确,是否满足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 ...
2021/8/17 10:28:05
-
相关法律条文辨析《招标投标法》中有关标底的规定不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招标投标法》的双重性质国家作为市场的监管者颁布法律以规范市场是理所当然的,这也是《招标投标法》的根本目的及基本性质,”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与其他项目比较起来是如此的不同,纯粹系因《招标投标法》适用项目的特定性质及《招标投标法》的特殊性质所致 ...
2021/9/12 17:29:13
-
内容摘要:默示承诺基于合同的要素即意思表示产生,在商事较发达国家就传统商事合同中发生默示承诺效力的缄默做了严格的界定,二、传统商事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默示承诺,三、现代商事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默示承诺 ...
2021/8/26 15:40:55
-
电子签名知识产权隐私权域名一、引言当今世界已经进进了网络和信息化时代,电子商务飞速发展,我国《电子签名法》区分了电子签名与可靠电子签名,后者与传统的手写签名和盖章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明确了各方在电子签名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三、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几个题目通俗的说知识产权是劳动者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处分、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
2021/8/23 22:20:54
-
电子签名知识产权隐私权域名一、引言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了网络和信息化时代,电子商务飞速发展,也就是说电子签名就是指通过密码技术对电子文档进行签名,利用电子签名,收件人能在网上验证发件人的身份,验证文件原文在传输过程中是否被变动,我国《电子签名法》区分了电子签名与可靠电子签名,后者与传统的手写签名和盖章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明确了各方在电子签名活动中的权利、义务 ...
2021/9/3 16:52:34
-
新国开放学电科《合法》论述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0)论述题试述合成立与合生效区别,()公司与B公司签订买卖合是否属无效合,()案例几函电件从合法角看属什么性质行 ...
2021/7/4 3:21:11
-
合同的四大功能:
,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
,诉讼时效的中断: ...
2021/6/7 12:05:01
-
合法基础理论、合质任何门学科都有己逻辑起这起定着这学科知识架构和理论方向,可供约定选择管辖法院原告所地、合履行地、合签订地、被告所地、标物所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主要有如下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依照合约定或法律规定有先履行义方当事人届期履行义或履行义严重不合约定条件相对方止履行合权利 ...
2021/12/24 6:50:40
-
撤销权/撤销/法律行为,通说所谓效力待定行为,其实是越权法律行为,侵害了私权利,其效力应由受害人决定:受害人拒绝侵害,行为不生效;接受侵害,行为生效,越权法律行为,与表意不真法律行为,同为效力待定行为,即可决定行为效力之行为,本文简称可决定行为 ...
2021/8/20 18:24:35
-
第1篇:电子商务背景下合同法面临的挑战,(四)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与成立地点,3.合同缔结地,合同法一般原则,合同成立地点为收到承诺地点 ...
2021/7/1 17:46:19
-
由于《合同法》对教育合同没有作出规定,教育合同性质上属于无名合同,当事人对其订立存在诸多疑问,基于此,笔者试对教育合同订立中的几个重要问题进行研讨,以期对我国教育合同法律制度完善有所裨益,应当认为,这些厂办教育机构已经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他们可以参与合同的订立,并成为教育合同的当事人 ...
2021/8/28 14:25:05
-
b、0%B、0%、5%、50%9、收购要约约定收购期限不得少()并不得超(),),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考试题上市公司管理办法</ ...
2021/10/26 9:29:00
-
法律行为是每个人形成法律关系的工具,其是私法自治的手段[1].一方面,私法自治的核心也就是意思自治,这恰恰是法律行为的核心内容,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二者在发生作用的时间有先后之分,只有成立的法律行为才能够生效,所以,从理论讲,即使在成立与生效同时发生的法律行为场合,成立与生效也是具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区分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要件,要以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要件的基本区别为前提 ...
2021/8/18 17:00:55
-
本文从保护购房者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探讨房地产前期交易中易出现纠纷的法律问题,明辩法理,也为纠纷的解决提出建议,一般说来,商品房前期交易包括商品房广告、认购书及定金等法律问题,开发商通过各种广告媒介吸引购房者,做出各式各样的承诺,而当购房人入住时才发现承诺无法兑现,开发商往往利用自己的信息不对称的优势而不顾购房者的权益,夸大宣传、虚假广告比比皆是,为保护购房者权益,在商品房销售广告的立法领域需要更详尽的规定 ...
2021/8/16 16:11:25
-
本文从保护购房者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探讨房地产前期交易中易出现纠纷的法律问题,明辩法理,也为纠纷的解决提出建议,一般说来,商品房前期交易包括商品房广告、认购书及定金等法律问题,开发商通过各种广告媒介吸引购房者,做出各式各样的承诺,而当购房人入住时才发现承诺无法兑现,开发商往往利用自己的信息不对称的优势而不顾购房者的权益,夸大宣传、虚假广告比比皆是,为保护购房者权益,在商品房销售广告的立法领域需要更详尽的规定 ...
2021/8/16 16:11:25
-
法律行为是每个人形成法律关系的工具,其是私法自治的手段[1].一方面,私法自治的核心也就是意思自治,这恰恰是法律行为的核心内容,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二者在发生作用的时间有先后之分,只有成立的法律行为才能够生效,所以,从理论讲,即使在成立与生效同时发生的法律行为场合,成立与生效也是具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区分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要件,要以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要件的基本区别为前提 ...
2021/8/18 17:00:55
-
近几年,消费者对于淘宝代购越来越热衷,淘宝代购这一行业正以不可想象的速度发展壮大,只要买家选中合适的化妆品,卖家就会在第一时间发货,因此在现货代购中淘宝卖家建立化妆品链接的行为是要约,而非要约邀请,而选中合适化妆品的买家,看到卖家的链接后,会主动找卖家商议关于心仪化妆品的价格、数量,所以买家的行为构成一个要约,与现货代购不同之处就是在非现货代购中承诺是由卖家做出的 ...
2021/8/24 2:21:05
-
一、上市公司收购概述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场所,单独或者共同购买某上市公司股份,以取得对该上市公司的管理权或者控制权,进而实现对上市公司的兼并或实现其他产权性交易的行为,因此《证券法》通过规定公司收购人的资格,明确了公司收购制度的适用范围,上市公司收购可按不同标准进行分类,在我国的《证券法》上分为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 ...
2021/9/16 10:55:03
-
然而,合同法中的合意,英文的表述有二种,一种是,meetingofthemind,是指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标的及其他条款主观及客观上双方意见表示趋于一致而订立合同,如果B能说明A的话或A的知识(Known)缺乏商人的敏锐,导致B合理的认为A的要约是很严肃的,法院将认为A有构成合同的意愿,开玩笑构成的合同:在一笔交易中,即使一方开玩笑地提出要约,但另一方认为他是严肃的并认真地接受了这个要约,合同具有约束力 ...
2021/9/11 18:45:43
-
作者投稿给报刊社或网站等刊载单位的行为中涉及诸多著作权法律问题,其中不乏颇具争议的方面,当然,刊载单位也是有著作权的,即对包括上述投稿作品在内的以汇编作品形式存在的报刊整体享有著作权,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此类作品中可以由双方约定归属的著作权,既包括财产权,也包括人身权 ...
2021/12/4 16:46:50
-
网络专车是一项依托于互联网平台旨在为高端商务出行人群提供出行服务的一项产品,正日益深入广泛影响公众生活,出行人在网络专车软件平台上发出的要约旨在订立一个满足自身出行需要的运输合同,要约内容往往明确说明了出行人具体的出行要求以及有关合同履行的相关信息如价格、时间等,在以出行人上车作为合同订立的标准的模式下,从专车司机接单双方合意沟通到出行人上车之间属于合同订立过程 ...
2021/8/23 16:54:34
-
了确保社会保障卡安全、准确发放我单位做出如下承诺,、责成专人责社会保障卡领取、保管、发放、返还等工作,二、确保社会保障卡安全存放做到防火、防潮、防盗 ...
2021/8/30 19:40:31
-
要约邀请作者简介孙妍浙江工业学法学院,而商册协议将商品展示定义要约邀请条款并与相对人协商订立,综上商对格式条款尽到说明义则违背了格式条款订立形式要消费者有权要撤销相关条款因而不能阻止合成立 ...
2021/11/1 10:50:50
-
摘要: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道理的法律责任,其适用空间范围是合同的订立阶段和合同的效力确定阶段,然而,从缔约过失责任这一概念产生之时起,关于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亦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问题,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传统理论多将缔约过失责任限定在缔约阶段,认为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定事由也只能发生在合同的缔结阶段,也即将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空间范围限制在订立合同阶段 ...
2021/9/2 14:55:55
-
关键词电子合、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电子合监管,电子合交易开展要系列配套措施是系统工程如市场主体制认证电子合效力、电子合交易安全性与真实性问题电子证据、电子合争议管辖权等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电子合监管是对电子合交易整程监管从电子合要约电子合订立、电子合交付、电子合签证、电子合争议处理等 ...
2021/8/13 8:40:21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收购人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以下文件:
,(四)涉及要约收购的,分析被收购公司的财务状况,说明收购价格是否充分反映被收购公司价值,收购要约是否公平、合理,对被收购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接受要约提出的建议 ...
2021/9/7 21:25:00
-
缔约过失责任是建立在对信赖利益保护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信赖利益,就没有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基础,没有信赖利益,就没有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前提,当然,缔约相对人相信合同能够有效成立应当有充分的理由,是基于合理的信赖,即在一般人看来合同显然不能成立而当事人依然为合同的订立或履行作准备,则不能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合同不成立时缔约上的过失责任这里的合同不成立,是从狭义上讲的,仅指合同在外表上已经成立,但实际上因缔约人意思表示不一致而未成立,;合同无效时缔约上的过失责任这种类型的缔约上的过失责任已经得到了我国《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的明确承认,由于合同已经无效,合同债权债务自始消失,因此合同无效产生的责任不是合同责任 ...
2021/7/28 16:02:57
-
缔约过失责任是建立在对信赖利益保护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信赖利益,就没有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基础,没有信赖利益,就没有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前提,当然,缔约相对人相信合同能够有效成立应当有充分的理由,是基于合理的信赖,即在一般人看来合同显然不能成立而当事人依然为合同的订立或履行作准备,则不能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合同不成立时缔约上的过失责任这里的合同不成立,是从狭义上讲的,仅指合同在外表上已经成立,但实际上因缔约人意思表示不一致而未成立,;合同无效时缔约上的过失责任这种类型的缔约上的过失责任已经得到了我国《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的明确承认,由于合同已经无效,合同债权债务自始消失,因此合同无效产生的责任不是合同责任 ...
2021/7/28 16:02:57
-
二、关于悬赏广告法律性质的两大主流观点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学界存有两大主流观点,即契约说和单独行为说,英美法系的国家倾向于采用此种学说,在英国法律体系中,也对是否将悬赏广告认定为要约存疑,但是在实际的法律操作过程中,采用了契约说,悬赏广告由悬赏人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设立一定的赏格,颁布悬赏广告 ...
2021/8/21 19:11:05
-
关于悬赏广告法律性质的两大主流观点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学界存有两大主流观点,即契约说和单独行为说,(二)单独行为说根据单独行为说,悬赏广告是悬赏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并负担债务,以一定行为的完成为其生效要件,单独行为说解决了运用契约说所不能解决的几个问题:1.相对人不知悬赏广告的内容而做出行为的单独行为说使不知有广告而完成一定行为之人,亦得请求报酬 ...
2021/8/23 15:04:25
-
关于悬赏广告法律性质的两大主流观点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学界存有两大主流观点,即契约说和单独行为说,(二)单独行为说根据单独行为说,悬赏广告是悬赏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并负担债务,以一定行为的完成为其生效要件,单独行为说解决了运用契约说所不能解决的几个问题:1.相对人不知悬赏广告的内容而做出行为的单独行为说使不知有广告而完成一定行为之人,亦得请求报酬 ...
2021/8/23 15:04:25
-
二、关于悬赏广告法律性质的两大主流观点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学界存有两大主流观点,即契约说和单独行为说,英美法系的国家倾向于采用此种学说,在英国法律体系中,也对是否将悬赏广告认定为要约存疑,但是在实际的法律操作过程中,采用了契约说,悬赏广告由悬赏人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设立一定的赏格,颁布悬赏广告 ...
2021/8/21 19:11:05
-
优等悬赏广告是一种特殊的悬赏广告,因此,要研究优等悬赏广告的性质,应首先对悬赏广告的性质加以研究,就优等悬赏广告而言,其在成立程序上明显与其他悬赏广告不同,主要表现在:其他悬赏广告只要应征人完成广告中的指定事项,就可以取得报酬给付请求权,悬赏人即应承担给付相应报酬的义务,而“优等悬赏广告又是一种竞争性法律行为,与普通悬赏广告相比,优等悬赏广告有自己的特殊性,不仅以指定行为完成为条件,要求行为人发出应募通知且须行为评定为优等者,优等悬赏广告才生效,行为人才享有报酬请求权,因而具有竞争性” ...
2021/8/25 20:54:24
-
、电子交易电子商地位、作用和现状顾名思义电子商就是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通电子信息络所进行商活动,法案包括部分前言、电子记录与签名概述、络供应者义、电子合、安全电子记录与签、电子签效力、与电子签有关般责任、证明机构责任、签署者责任、证明机构管理、政府对电子记录与签应用、其他,五、电子交易合程序法律问题电子交易合有证据、法院管辖地、准据法适用等法律问题以下逐作简单论述 ...
2021/8/23 22:31:01
-
强制缔约义务的性质属于民事义务,实质上是先合同义务,但是,与之相对的观点认为,除强制承诺的义务外,民事主体负有的强制要约义务也应该属于强制缔约义务的范畴[3],这就是说,强制缔约不仅包括对缔约自由的强制,也包括对缔约内容的强制 ...
2021/8/14 0:08:46
-
(二)意向书审查的核心步骤即判断被审查的文件是否为合同,这部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具体审查:
,最后,意向书的履行情况与后续合同关联性的审查,[2]陈进.意向书的法律效力探析[J].法学论坛,2013(1). ...
2021/8/21 21:44:55
-
强制缔约义务的性质属于民事义务,实质上是先合同义务,但是,与之相对的观点认为,除强制承诺的义务外,民事主体负有的强制要约义务也应该属于强制缔约义务的范畴[3],这就是说,强制缔约不仅包括对缔约自由的强制,也包括对缔约内容的强制 ...
2021/8/14 0:08:46
-
一般认为,售楼书的作用相当于广告的作用,在法律上不能成为要约,只能当作要约邀请,在没有现房或样板房的情况下,购房人只能通过售楼书了解房屋的位置、结构、间隔、装修和设施配套情况,购房人依据售楼书产生购买房屋的意向,同时,如果房地产公司在收取购房人的购房定金之前对售楼书进行了修改,或者预售合同对有关事项(比如装修标准)另有约定,则售楼书的作用也应作相应改变 ...
2021/9/3 19:25:53
-
1)欧盟法院对华为诉中兴侵权案的判决:禁令与FRAND抗辩毕业论文网欧洲最高法院即欧盟法院(CJEU)已确定必要专利的持有人拥有禁令救济的权利,英国高等法院还认为,专利法拥有适当的工具,能够使FRAND承诺具有法律效力,注:“FRAND之甚解”为系列文章,首篇文章―美国路径,已刊载于《中国知识产权》2017年6月总124期,第64页 ...
2021/6/9 11:44:00
-
[4]对于格式条款与格式合同的关系,一般认为存在格式条款的合同应定性为格式合同,格式条款决定格式合同的性质,经济实力的企业,或者是基于法律或事实而形成的垄断性经济组织,如自然水、电力、邮政等,这些组织在合同缔结时总是处于优势地位,对于旅游合同的特征,一般认为它具有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格式合同的特征 ...
2021/8/19 17:57:45
-
法律应更明确保护投保人的保险利益在保险理论上,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和保险利益原则,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显而易见,只有投保人提出的保险要求属于有效的要约,而保险人依法对此要约作出承诺,保险合同才能成立 ...
2021/8/22 9:09:15
-
因此,构建私法中断契约磋商责任制度,显得尤为迫切,作文/zuowen/,因此,我国通说把中断契约磋商责任以缔约过失责任之一对待 ...
2021/8/19 13: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