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首营资料【首营药品(新药)告知】
、 由药学科根据现有药品品种使用情况进行药效、价格、类品种比较进行初审。
3. 审供货单位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原印《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与院进行业系销售人员法人委托(原件)、身份证。
3. 提供批准批件、质量标准、册商标批件、新药证批件、物价批、加盖供货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原印出厂检验报告。
3.3 药学科主任责对企业审核。
通知 我院将月旬开会讨论新药(包括材)引进望医药代表根据上面要将有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红印)和药品相关准备月初开始登记。
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