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社会冲突发生机理与管理研究

摘 要:乡村社会冲突是考察地方治理绩效的重要领域,乡村社会的稳定对乡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

乡村社会冲突产生于村民期望利益与现实的落差,进而形成心理上的冲突村民在这种内隐性冲突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会发起外显性冲突

政府在外显性冲突爆发后会采取平息外显性冲突的策略,忽视对冲突根源的问题的解决。

下载论文网   关键词:乡村社会社会冲突;发生机理冲突管理   乡村社会冲突分为村庄内部冲突村庄外部冲突

村庄内部冲突包括了村民村民之间的冲突以及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冲突两类,村庄外部冲突村庄政府村民政府之间的冲突

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民与基层组织的紧张和冲突不断增加,农村社会稳定的基础严重动摇。

[1]   一、文献综述   “社会冲突”最早始于西方社会学领域,社会学家达伦多夫认为主体之间目标存在不相容差异的一切关系都是社会冲突关系,科塞对冲突的定义是“价值观、信仰以及稀少的地位、权力和资源分配上的斗争”。

达伦多夫强调冲突的公开斗争属性,而科塞则进一步强调冲突的心理因素,“冲突”的外延得到延伸。

我国学者对冲突的定义往往更加强调冲突产生的原因,社会学者党国印给出冲突的定义是“当事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但不能完全根据自己的利益要求自愿达成交易契约的状态”,自愿交易不能达成,即冲突的存在。

[2]姜建成认为“社会冲突是不同的个体或群体双方或多方的行动方向、目标不一致,并且相互对抗的一种社会互动形式”。

[3]我国学者将冲突产生的原因往往都归结于对利益的追求。

而关于“乡村社会冲突”的概念,可以进一步借鉴赵树凯的观点,赵树凯在《乡镇治理与政府制度化》一书使用了“农村冲突”和“村庄冲突”来描述发生在乡村社会冲突,将村庄冲突分为村庄内部冲突村庄外部冲突村庄内部冲突包括村民村民之间的冲突以及村民村庄干部之间的冲突,调查发现村庄内部冲突总体呈现下降趋势,而村庄外部冲突有上升趋势,这里的村庄外部冲突指农村与政府之间的冲突

[1]   “冲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心理上的冲突,这类冲突具有内隐性,往往不受重视,另一方面是公开表现的冲突,公开表现的冲突是心理上的冲突的外化,这类冲突更加突出,更易得到重视,往往也是社会热点问题,因而也是学术界研究重点。

我国学者对社会冲突的研究主要将其置于社会转型背景下进行,贾高建从社会转型视角对社会冲突根源进行分析,认为社会冲突有两种,一种是由于正在发生的社会转型触动了原有的既定利益格局而引起的社会冲突,另一种是由于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了偏差和脱节而引起的社会冲突,提出要根据社会冲突产生的根源针对性地采取对策。

社会冲突具有的对抗性特征使得其成为治理的课题之一,学者在探索治理路径的同时,往往先对冲突原因进行分析。

蒋俊杰引入跨界治理理论发现,区域间的公共政策差异、政府部门间的碎片化管理、行政体系内信息的纵向控制、利益补偿中市场机制和公民参与的缺失是中国社会冲突形成的重要原因。

社会冲突带来各方面负面影响,政府需要对此进行管理。

学术界认为政府对农村社会冲突采取的主要策略是妥协。

张世勇等人提出在农村社会冲突管理中,农民“闹大”和政府“兜底”共同构建了当前农村社会冲突管理的一般逻辑。

二、冲突形成过程   (一)内隐性冲突形成   乡村社会冲突产生的前提是村民对外在某一事件的不满,由此产生乡村社会冲突的心理因素。

外在事件乡村社会冲突的导火索。

赵树凯指出,90年代村庄内部冲突原因主要有收费、干部不公、财务不公开、经济发展、计划生育问题等。

到2003年,由于税费改革、村务公开、计划生育政策转变等原因,村庄内部冲突有所减少,但是村庄外部冲突却越来越多。

赵树凯在对20个乡镇进行的调查中发现,在2009年发生在三个乡镇的三个群体性事件都是因为土地征用补偿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政府征地速度在加快,土地作为农民的重要资本,引发的冲突也就越来越多。

除此之外,村庄外部冲突的关键问题还体现在土地问题、干部腐败问题、环境污染和侵害问题、宗教问题、村级选举问题、黑恶势力问题、公共服务问题和税费问题等。

而这些问题伴随着社会转型与政策完善,还不能得到有效迅速的解决,而村民对现状又有所不满,于是在心理上产生不满。

乡村社会冲突产生原因可以从内外两个方面进行剖析。

一方面,从利益诉求者角度看,冲突产生于利益诉求者对既有利益的不满,期待通过冲突来提高自己的所得利益;另一方面,从管理者角度看,冲突产生于管理者的功能失灵,使得利益诉求者有所不满,期望通过冲突来有效解决问题。

(二)外显性冲突爆发   当村民利益受损带来的不满情绪无法得到平息,就会向外在寻求宣泄,冲突得以外化,形成有形的公开性事件

理论上说,村民可以通过制度化渠道和非制度化渠道两种方式进行利益表达,而在实践中,村民往往采取非制度化渠道进行利益表达。

一方面,村民的文化水平有限,对制度化的渠道并不了解,难以操作。

另一方面,制度化渠道自身效力不高,繁琐的程序与低效的办公使得急于解决问题的村民放弃制度化渠道。

因此,农民在卷入冲突中,往往采取“闹大”方式。

闹大”就是围绕解决某些社会矛盾冲突问题而形成的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博弈逻辑。

闹大”的方式则多种多样,主要有上访、制造舆论等,上访说明问题已经超越村庄管理本身,制造舆论是为了给政府施加压力。

有调查表明,超过50%的农民工愿意通过罢工、游行、示威、静坐、堵马路、集体上访等方式进行利益表达。

当外在事件作用于村民,与村民期望形成反差后,村民感到利益受到损害,形成内隐性冲突,便会寻求最有效或最方便的解决途径,和平方式往往不能满足村民利益需求,冲突就具有了公开性特征,得以外显。

显性冲突不是村民的必然选择,村民在尝试合作式解决心理冲突时,可能会被动陷入外显性冲突中。

而随着“闹大事件越来越多,村民看到了“闹大事件解决问题的高效性,更多采取“闹大”策略,以往村民选择“闹大”是在有限选择中作出的选择,是为最有效地解决问题,现在,“闹大”甚至被不法分子利用形成产业链,而村民本身并非为破坏政治,在某些情况下,“闹大”还是村民的一种被动选择。

(三)政府反应   以乌坎事件为例,政府采取了稳定第一的策略,对村民需要解决的问题却没有高效处理,导致事件恶化。

政府在乌坎事件中管理不力,处理重点在于平息外显性冲突,忽视冲突产生的根源,直到省政府做出反应,从根源上处理,才平息了冲突

政府冲突面前,采取的策略往往是“兜底”,急于解决外显性冲突

但是,政府在面对外显性冲突时,并不总是选择妥协。

赵树凯调查的三个群体性事件中,两起事件的结局是政府妥协,提高了补偿标准,一起事件的结局是上访组织者被抓,农民妥协,事件平息。

政府的定位是服务于公共利益,而在外显性冲突发生时,往往急于解决外显性冲突,而忽视了对村民利益的保护,使得内隐性冲突仍旧存在,再次爆发外显性冲突

政府在本身存在不合法性时,更易采取妥协策略,忽视对冲突根源的解决,极有可能导致外显性冲突再次爆发。

三、结论   乡村社会冲突产生根源于制度和政策等外在条件的缺陷损害了村民利益以及村民利益的期望过高两种情况。

这种实际与期望的落差使得村民产生内隐性冲突,内隐性冲突积压到临界点,村民就向外表达利益诉求,和平方式无效的情况下,就会产生外显性冲突

政府面对外显性冲突,往往急于平息,而对冲突的根源处理相对落后,极易再次引发外显性冲突

(作者单位: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参考文献:   [1] 赵树凯.乡镇治理与政府制度化[M].北京:商务出版社,2010.   [2] 党国印.发展与冲突:一个理论假说与经验实证分析[J].社会学研究,1998(4).   [3] 姜建成.社会冲突的发生机理、深层原因及治理对策[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2,02:44—4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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