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亮点浅析

摘要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八章九十八条。

劳动合同法》从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有着诸多的亮点,文章试对其亮点进行分析。

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劳动者;权利和义务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995年1月1日《劳动法》施行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

劳动合同法》在总结劳动合同制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解决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劳动合同制度在法律层面上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在《劳动法》所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基本原则和框架的基础上,既对原有劳动合同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又确立了新型用工形式的法律规范。

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在规范用人单位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有诸多的亮点,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试对其亮点进行分析。

一、《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适用范围    当今,一些新的用工主体和用工形式不断出现,如,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作或合伙律师事务所等新单位类型出现;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国家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为应对新的用工主体和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1、《劳动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在这里,《劳动合同法》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明确规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

与《劳动法》相比,进一步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2、《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这里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这里说的劳动者,在《劳动法》中指的是上述单位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勤人员;在《劳动合同法》中指的是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外的其他劳动者,适用范围扩大。

由于考虑到事业单位中实行的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合同制度在权利义务、管理体制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劳动合同法》在明确聘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同时,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试用期劳动者的保护力度 毕业论文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一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

劳动合同法》针对此问题限定了试用期期限,限定了试用次数,限定了试用期的最低工资标准。

1、关于试用期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关于试用次数。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关于试用期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聘试用期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在试用期中,除有法定事由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这些限定从法律的角度加大了对试用期劳动者的保护力度。

三、《劳动合同法》加大了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对劳动者的义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

劳动合同法》针对这种情况,作出了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的这些规定,加大了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将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作为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律义务,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裁员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为了降低裁员对劳动者的影响,《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补充规定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中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五、《劳动合同法》引导用人单位劳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合同。

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 论文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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