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综述

摘 要:自2009年6月1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取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正式施行。在此大环境下,本文基于《食品安全法》监督管理的有关内容,结合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和地区监管体系的情况进行分析与综述

代写论文。

关键词:食品安全 监管体系 食品安全法   随着社会发展,各国“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情势并不容乐观。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设计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参照。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的多头监管体制导致监管交叉和盲区并存。2009年6月1日将要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在分段监管、无缝隙衔接、各部门各司其职等监管体系方面做出重要规定,取代了原先的分散式监管模式,是食品安全立法上的一大革新。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理顺是食品安全立法的最重要使命之一”,在该前提下,研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合理性是极其有必要的。   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一)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现状    “三鹿奶粉”事件震惊全国,严重影响了我国食品生产的信誉, 动摇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追根溯源,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并不能保证食品生产安全,没有起到监管机制应该起到的作用,必须做出重大调整,以保证食品生产顺利进行。   而之前,根据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所确立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食品安全监管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农业、质检、工商、卫生四部门分别负责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 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举措。可以将这种监管模式称为“分散式监管模式”。 毕业论文   我国食品安全“分散监管”体制已暴露出的不足或弱点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不便于消费者维护自身健康权益:由于“分段监管”,消费者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可能不知道找哪个部门投诉为好;监管部门会因“分段监管”的职责,互相推诿等。   二是增加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负担:多个部门许可;重复监督检查;监管部门之间的要求不一,依据不同等。   三是增加了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成本:部门争资源,政府财政投入分散,在日常食品安全监管中避重就轻,怕出问题,规避责任;重复计划、重复检查、重复抽检;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不一致等。   四是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或解决国际食品贸易中的食品安全问题,难以较好地保护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食品安全法》设计的安全监管模式   《食品安全法》在现行监管体制基础上,采用“分段监管、无缝隙衔接、各部门各司其职”等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通观《食品安全法》,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首先,总则第四条第一款作出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国务院规定。经多方研究后,食品安全法在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制定《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一款,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一个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其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再次,第三款规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三)《食品安全法安全监管模式的特点   《食品安全法》提出了“权责一致”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工商部门在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工商部门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管理,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经营行为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以及按照有关规定预防和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等。   (1)加大处罚力度,确立惩罚性赔偿制。《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调整细化,提高了处罚的金额底线,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即除了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以外,还可以要求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2)切实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法》要求加强风险监测力度,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和防范制度,严格防范食品安全突发问题。

总结大全 /html/zongjie/   (3)规范食品广告,维护消费者权益。《食品卫生法》对食品广告的法律责任并没有涉及,导致历年来食品广告特别是保健品广告乱象群生而执法者无法有效监管。《食品安全法》对广告的内容做了“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规定,同时针对各类社会团体、明星乱代言现象,明确规定如果各类社会团体、明星代言食品广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4)完善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将召回制度由之前的企业自律行为变成了法律责任。作为食品安全流通领域的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应督促经营者召回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这也要求我们要严格做好食品追溯机制,对不安全食品实施有效召回。   (5)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食品安全法》增加了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要求,这就要求工商部门要有危机管理的意识,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事故沟通机制、安全事故信息顺畅发布等一整套的危机处理工作。   二、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美国的食品堪称是世界上最安全的,究其原因主要是长期以来美国建立起了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以及商家对产品质量和自己信誉的重视。在“21世纪食品工业发展计划”中,美国将食品安全研究放到了首位,足见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与其他国家存在较大差异,它将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能与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紧密结合,做到了“分工明确、权责并重、疏而不漏” 。美国总统1997 年宣布实施“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和食品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总统、国会、法院、公众负责。美国建有与联邦、州和地方政府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网络”,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构成了一套综合有效的食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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