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学的当代建构

作为中国现代意义上的艺术学,经过近三十年的探索,已经基本确立自己的专有研究对象领域,开始勾画出比较清晰的理论框架体系,并且逐渐形成自身知识体系追求和学科建设追求的学术自觉。这样一种发展趋向,对于我们从艺术学科的角度去对艺术现象作整体性系统性的把握,从而深入研究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和文化现象客观存在的人类艺术活动,具有前所未有的意义。这种意义首先是推动了研究视野的开拓与方法的创新,同时更重要的是顺应了新的时代艺术实践对理论变革和理论创新的内在要求。新的时代对艺术研究,要揭示以精神领域的创造活动为主体的人类艺术活动这种社会实践的呈现形态,以及它与人类其他社会实践的联系,阐明其特殊的内部规律与外部规律。无疑,艺术知识体系的完善,将会使当代艺术理论研究呈现新的天地;同时,艺术学科体系的确立,也会为我国当代艺术教育进入更高的境界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

今天我国现代意义上的艺术学的建构,发轫于广义的艺术学渐进积累的过程。一般认为,德国美术史家、艺术理论家康拉德·费德勒(Koad Fiedler,1841—1895)首先从理论上对美和艺术做出划分,虽然他没有提出艺术学一词,却被人尊为“艺术学之祖”(见竹内义雄:《美学百科词典》,黑龙江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七年版,68页)。德国艺术史家、社会学家格罗塞(Ernst Grosse,1862—1927)较早将“艺术学”一词作为学科名称使用。他在《艺术的起源》(一八九四)和《艺术研究》(一九○○)中以不同于美学研究的对象和方法的研究(如指出原始艺术的功利目的),显示与传统哲学美学的分离。德国学者玛克斯·德索(Max Dessoir,1867—1947)于一九○六年出版的《美学与一般艺术学》和创办的《美学与一般艺术学杂志》,倡导了艺术研究与对美和美的知觉的研究学科区分,主张艺术研究要以“艺术的本质研究”作为根本,但要着眼于艺术的一般事实发生的全部领域,对艺术的多棱角度做综合的研究,并强调一般艺术学要作为与美学并列的一门学问来研究。在德索的倡导下,不少学者也指出艺术是一种文化现象,要在广阔的文化史背景中考察艺术的发展。以此为标志,脱胎于美学艺术学应运而生,它开始成为一门拥有专门名称和专有研究对象领域的独立学科。但是,此后在艺术研究领域,标志其学科体系整体特征的研究成果并不多,尽管它的方法论被广泛采用,而形成其完整体系研究却一直处于探索之中。因此,我仍将它称之为广义艺术学。

中国广义的艺术学的酝酿,始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西风东渐背景下现代意义上的艺术概念和艺术体系形成的过程。据现有资料,“艺术学”的学科名称,在我国初始出现于一九二二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俞寄凡译日本黑田鹏信的《艺术学纲要》一书,此后中国学者在文章著述中使用“艺术学”这一学科称谓。如宗白华从德国留学回国任教即曾以“艺术学”为题做过系列讲演,并留下讲稿(《宗白华全集》第一卷共收录两篇《艺术学》讲稿。一为《艺术学》(见495—541页);二为《艺术学(讲稿)》(见542—582页)。两篇不尽相同,详请参见《宗白华全集》第一卷,安徽教育出版社一九九四年版)。此后,张泽厚于一九三三年由光华书局出版了《艺术学大纲》,陈中凡一九四三年九月在《大学月刊》发表《艺术科学的起源、发展及其派别》的论文,尽管他们当时的探索如对艺术研究的方法论等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意见,但他们主要是以国外艺术学的基本话语体系作演绎,没有对中国艺术学本身的体系建构研究对象领域提出独特的观点。其间应当提到的是蔡仪一九四二年出版的《新艺术论》,他以现实主义艺术理论体系建构,显示了我国艺术学基础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成果。可以说,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起的三十多年内,从广义的艺术学角度讲,有不少学者从这一学科的视角对艺术这一人类独特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研究并取得了些许成果。

今天,当我们以国际的视野来看艺术研究当代进展时,不能不注意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诞生一百多年的作为一个独立学科艺术学的研究,与艺术自身多样化形态的迅猛发展相比,无论是从具有创新性的艺术研究成果、代表性的理论大师和推动这一学科递进发展的理论等方面来看,都相对逊色得多,没有形成具有整体性的比较完整的研究体系。近一百多年来,在艺术的学术领域与艺术学相伴而起有时甚至是并用的一个词是“艺术科学”。黑格尔一八一七至一八二九年在德国海德尔堡大学讲演“美学”,第一讲就提出:“艺术科学在今日比往日更加需要,往日单是艺术本身就完全可以使人满足,今日艺术却邀请我们对它进行思考,目的不在把它展现出来,而在用科学的方式去认识它究竟是什么。”(黑格尔:《美学》第一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一九七九年版,15页)格罗塞在他的《艺术的起源》中,详细阐述了“艺术科学的目的”与“艺术科学的方法”,并将其命题定义为“艺术史和艺术哲学合起来,就成为现在的所谓艺术科学”(格罗塞:《艺术的起源》,蔡慕晖译,商务印书馆一九八四年版,1页)。从十九世纪的德语国家建立起的“艺术科学”(kunstwissenschaft),旨在将艺术研究变成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做出反映的像自然科学那样有规律可循的系统科学。“艺术科学”这一概念,也被引入了中国艺术研究领域,像前面谈到的陈中凡《艺术科学的起源、发展及其派别》即指出:“艺术科学(Science of art),或简称艺术学,是对于艺术科学研究。”几十年来,“艺术科学”一词一直被我国的一些学者艺术研究领域中使用。但是在世界范围内,从“二战”以后,尤其是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作为构成“艺术科学”的最重要的分支“艺术史”基本上取代了“艺术科学”的内容,各大学研究艺术的系科大都名为“艺术史系”(Department of Art History)。同时,由于艺术史首先在德国其后在西方国家逐步学科化,许多学者不断创造性地扩展艺术史的研究视野和探索跨学科研究方法,西方艺术研究带来的一系列重要成果的影响,基本上冲淡了艺术科学一词,同时,也使得艺术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整体认知显得无足轻重。

而在我国,由于艺术学及其体系本来就是从西方引进,诸多探索也还没有与中国传统的具有独特审美理想和评价标准的艺术理论交融和对接。由于尚不具本土生命力且自身理论基础薄弱,到上世纪四十年代末,我国艺术学作为独立学科的自身知识体系建构陷入沉寂。及至新中国成立,虽然以一批重要的艺术理论家、美学家为代表的学者,在艺术理论研究艺术评论和美学研究领域收获了不少优异的成果,但由于政治上“左”的影响,特别是“文革”中“文艺为政治服务”的极端化,反映艺术规律和体现科学方法的整体性的艺术研究根本无从谈起。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不少学者才开始重新推动中国艺术学的研究并呼吁确立艺术学的学科地位。

二。

新时期以来中国艺术学科地位的确立,首先从教育体制中的学科体系设置架构的变化上反映出来。一九九○和一九九七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颁布和修订重新颁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两次颁布的“目录”中,都将艺术学作为一级学科隶属于文学这一大的学科门类之下。对于这一归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学科评议组的成员和艺术学界的专家学者,从新世纪之初就比较集中地提出意见,要求将艺术学科从文学里独立出来列为单独的学科门类,文化艺术界的不少政协委员也提出这一意见。二○一一年二月十三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接受这一意见,正式决定将艺术学从文学门类中独立出来成为具有独立学科门类的艺术学科

二○○四年,中国艺术研究院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我国第一个艺术学一级学科单位,拥有艺术学全部八个二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开始八个二级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此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南京艺术学院陆续被确定为艺术学一级学科单位,拥有艺术学博士学位授予权。此前的一九七八年,中国艺术研究院经国家批准获得戏曲、音乐、美术三个专业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即正式招收戏曲、音乐、美术三个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等专业艺术院校也开始招收该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一九九四年六月东南大学成立了我国综合性大学中第一个艺术学系,并获得二级学科艺术学的博士学位授予权,之后开始艺术学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此后,从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河北大学等开始,各大学艺术学系(院)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从艺术教育体制开始的对艺术学科体系的逐步确立,以及我国艺术教育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推动了对艺术知识体系的学理探讨。在这样的背景下,新时期艺术学学术研究取得明显进展,它从一九九○年之后涌现的艺术学学术研究的一批成果和艺术学自身理论框架体系建设研究的成果上体现了出来。而且重要的是,这些研究大都是建立在现代意义上的艺术学自觉基础上的研究,已同以往广义艺术学的研究有了根本性的区分。

在看到新时期以来我国艺术学科地位确立和学术研究取得重要进展的同时,也必须看到,艺术学学术框架体系建构尚欠科学,体现其知识体系建设的成果还不多。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一九九七)中,在艺术学下的八个二级学科分别为“艺术学、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舞蹈学”。这样的架构,应是从我国艺术教育机构设置实际情况出发的一种艺术学科体系的设计,而并非是从艺术学学术研究出发的知识体系建构。在目前,对艺术学自身学术框架体系建构研究中,学者们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开始努力从艺术学本体知识体系的要求去讨论学科体系建构问题。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艺术门类众多,异彩纷呈。同时,艺术发展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丰富的艺术理论成果。在艺术创作论、作品赏评及艺术发展演变等方面都有庞杂的艺术思想和艺术理论的积累,其中不乏精辟、深刻的理论见解。宗白华先生指出:“中国各门传统艺术(诗文、绘画、戏剧、音乐、书法、建筑)不但都有自己独特的体系,而且各门传统艺术之间,往往互相影响,在审美观方面,往往可以找到许多相同之处或相通之处。”(宗白华:《美学与意境》,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七年版,378页)在这样艺术品种和艺术形态万千差别而又有着内在普遍规律的中国传统艺术的基础上,进行中国艺术学科体系科学建构,自然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关于艺术学科体系建构,不少著名学者都有独特的见解。从知识体系着眼的艺术学科体系建构,以艺术形态、艺术功能及艺术与外部世界的关系等不同角度切入,显然会有不同方向的设计。一般认为,以艺术理论研究的历史路径为基础作扩展性的设计,兼及现行教育体制下的艺术学科体系实际需要,艺术学的研究可以分为艺术原理、艺术史和艺术批评三个部分。这三个组成部分作为艺术学中各自独立的分支学科,又可细分为不同艺术门类的具体范畴。这样的构成,基本上可以把我们面对的艺术世界概括为一个有内在统一性的既显示各艺术门类个性特征,又可把握其共同规律的作为艺术研究对象的系统整体。

但是,艺术是一个具有活态流变性的范畴,从历时性与共时性因素来看,这样的一个体系内涵,在研究指向上,主要是“内部研究”。其“外部研究”,如艺术的时代背景、时代环境、发展的外因,特别是它与构成其发展有不可分隔重要作用的艺术经济、艺术管理、艺术市场等非本体因素的关系,都是在今天的艺术研究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因此,除了艺术体系艺术原理、艺术史和艺术批评三个组成部分之外,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是“艺术经营”的内容。这四个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从知识体系着眼的现代意义上的艺术学科体系的基本内涵。

本大系的分卷,即是从艺术原理、艺术史、艺术批评和艺术经营四个组成部分的学理规范,并以此构成整个艺术学科体系的整体研究成果。

三。

中国民族艺术以独特的创造法则和审美取向在世界艺术之林独树一帜。艺术创造的多样性和精粹性,艺术认知的深刻性和审美思想闪耀的光辉,都可与世界上任何国家、民族媲美。但不能否认的是,以现代学术眼光来看,我们缺乏对自己艺术具有严密逻辑论证和系统理论体系建构的系统性、体系性的研究,从历史的纵向上来看尤其是如此。比方讲以梅兰芳大师为代表的中国戏曲艺术表演体系研究,至今没有显示出重要的成果,这些都不能不说是很大的遗憾。当代中国艺术研究,要改变传统的非学理性的感性体悟式研究方式,不能再停留在无需确定学科边界的“广谱研究”。艺术学科体系建构无疑为我们改变这一艺术研究的状况提供了一种可能性。

艺术学在中国作为独立学科虽然已经确立,但仍处在学科建设的初始探索发展阶段。首先要明确我们建立的是中国艺术学,它已不完全等同于西方学者提出这一概念时的内涵。建构和发展艺术学“本土化”的学科体系,核心是“中国艺术”的。其内涵有两个主要内容:一是“民族性”,二是“当代性”。建构中国艺术学,要在对中国艺术本体及其呈现形态(不同样式、种类、体裁及风格)内部规律的揭示中,表达独特的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特性,同时,要注意概括社会发展进程中呈现的艺术的时代特征。在艺术的分析中,要尽可能运用传统艺术概念和语言方式,运用中国人喜闻乐见的艺术形态去阐释艺术现象及论证艺术观念。另一方面,今天艺术的多元化形态及构成,已远远扩展了多少年来我们固守的艺术认识论的价值标准。这些也都需要我们在艺术体系建构中表达民族性的同时,又要以理论创新的眼光为中国艺术体系赋予鲜明的当代性。这种当代性既内含着对外来优秀艺术理论成果的吸纳,也体现着对新的艺术实践进行理论概括的时代要求,同时,在我们的理论叙述中,也要真实地表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当代艺术发展已经和正在产生的重要影响。

建构中国艺术知识体系,要关照它与哲学、美学知识体系的内在联系,同时要以具有国际学术视野的坐标来审视中国艺术体系建构,比如不因改变多少年来持有偏见的“西方艺术中心论”而偏移为“东方艺术中心论”。有了正确的坐标,才会有“美美与共”的学术眼光。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首先需要面对的是中国传统艺术理论资源的转化与发展。如果不能做到在这样一个深厚的“中国特色”的基础上对中国学术传统的继承与发扬,我们就很难建立起“中国艺术学”。同时也必须认识到,今天努力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学科体系,开掘其蕴含的人文历史价值,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既有着历史的必然性,也是中华民族文化复兴和在新的时代文化崛起的必然要求。在中国艺术学科体系框架下梳理中国传统艺术理论资源,首先要正确认识和评价整体的中国艺术理论这样一个博大精深的独特的知识范畴。它集中地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观念和审美理想,其中折射出中国哲学思想、文化精神、中华民族气质、生活方式乃至风俗习惯;它体现了中国历代艺术家相近的艺术理念和创作方式,诠释了灿烂的中华艺术的民族品格和共同的艺术特征。它是中国文化中最瑰丽、最生动、最活跃又最普遍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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