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历史演变与现实思考

张月 刘兴平。

摘 要: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发展大体经历了萌芽起步、探索发展、创新发展以及全面加强四个阶段。当前,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在认识层面、管理架构以及发展过程中仍面临诸多现实问题,认同感有待加强、制度保障有待健全以及凝聚力有待提升。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应通过强化认同、优化管理、增强凝聚力等方式为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提供思想基础、制度保障以及动力源泉,确保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实现科学发展

关键词: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组织凝聚力;科学管理。

一、改革开放以来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实践探索历程。

党的组织建设作为维系党的组织形态、保障党的组织力量的重要条件,是由党员及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体系建设组织制度建设等多重建设要件凝结而成,旨在将党建设成为组织上巩固的、有战斗的统一整体,使党成为富有战斗力的坚强队伍[1][2]。基于此,笔者认为,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是指党和国家为了促进非公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非公企业的实际情况,从思想制度、设置等方面入手,开展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员队伍建设等为内容的一系列工作。实际上,我国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是一个“从无到有”且伴随着时代的变革、企业的壮大、社会的发展以及思想的更迭而不断发展、创新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发展至今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即萌芽起步阶段、探索发展阶段、创新发展阶段以及全面加强阶段。

(一)萌芽起步阶段。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时代。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成为经济领域改革的重要表现,“下海”“经商”“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等更是一度成为当时最时髦、最热门的词汇。改革开放之初,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以及外资经济共同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中央开始在个别非公企业内设立基层党团组织。198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指出搞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人要积极入党入团,并根据需要逐步建立党团组织,在非公企业中设立党组织的“种子”由此播下。1983年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发展城乡零售商业、服务业的指示》,明确提出要在国营、集体和个体零售商业、服务业中,发展党、团员并逐步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发挥它们的监督作用 ,这一指示不仅为个体经济中的党员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还为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提供了可能。1984年,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家非公企业党支部在福建省泉州市一家港资企业南丰纺织厂(现更名为南益集团)成立了。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全国各地陆续出现一定数量且规模达标的非公企业,这些非公企业相对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江苏等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与此同时,这些地区的部分非公企业开始自发加入到党组织建设的队伍中。整體而言,这一阶段我党虽未明确提出必须加强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要求,但凭借着部分非公企业的自发性与主动性,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已进入起步阶段。当然,由于受到非公企业规模、分布、数量以及党组织认知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此阶段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呈现出幼小性、局部性等特质,但一定程度上为此后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探索发展阶段。

自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以来,我国非公企业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数量上都取得了质的飞跃。此阶段,我们党就如何开展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展开了一系列的探索。1992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在改革和建设中的战斗力的意见》明确指出,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以及新的经济组织等,就企业集团中党组织如何设置,要抓紧研究和探索。《意见》的提出,标志着我国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发展由起步阶段转向探索发展阶段。1994年9月28日,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除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各种所有制企业也要加强党的工作,并要求没有党组织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已建党组织企业要采取适应各自特点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开展党的活动。1997年,十五大再次强调非公有制经济要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把党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3]。这一系列政策的颁布和出台,体现了我党对于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极度重视。法律方面,1993年12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从法律方面对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展开积极探索。《公司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这对于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探索发展无疑起到了助推作用。截至2002年底,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共有党员2126万名,党组织数量比1997年底增加了29倍。整体而言,探索阶段实现了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面的扩大以及党员数量的提升,对于整个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大厦”来说,起到夯实“地基”的作用。但是,由于这个时期我党探索的重点在于定策和立法,忽视了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管理制度、规则条例等细则的制定,无形之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此后一段时期内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创新发展阶段。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4],这是我党第一次把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任务写进《党章》,标志着我国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创新发展阶段。作为非公有制经济“领跑者”的温州,率先开启了加强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新探索。为了统一领导和协调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管理,温州市在2005年10月成立了“社会工作委员会”,且同年实现全市11个县(市、区)全部成立社会工作委员会,形成温州非公企业上下一致的统一管理体制,这一体制的实施对于整个浙江省乃至全国的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来说无疑是开辟了“新大陆”[5]。事实上,这一阶段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工作不仅在实践领域得到了创新,而且涉足理论研究领域,引起了不少专家学者的关注和重视。他们基于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现状,提出了不少独到、新颖、有力量的见解。有学者认为,不同规模的企业应建立不同模式的党组织,具体可以采用独立式、联合式、挂靠式、派入式、统建式等[6]。另有学者认为,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过程中存在组织设置无规、组织活动无序、组织领导无章等问题,要想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最根本的办法就是通过完善立法手段,才能实现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由无章可循状态转换到依法规范的轨道上来 [7]。总体而言,这些富有创新意义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既拓宽了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原有思路,也为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全面强化打下坚实基础。

(四)全面加强阶段。

十八大召开前,我国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活动主要围绕着如何扩大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覆盖面而展开,十八大提出要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力度,无疑给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提出新的要求。事实上,在200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對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领导机制、工作机制以及作用发挥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已经标志着我国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进入了全面加强阶段。为了走出一条符合中国特色且顺应非公企业发展的党的组织建设的成功道路,我党在优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培养适应非公企业党组织各级干部、建立高质量的党员队伍以及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等方面都展开了积极探索。譬如,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各地非公企业党组织相继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等行之有效的活动以提高非公企业党员思想素质、提升服务能力。中央组织部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已有1585万家非公企业法人单位建立党组织,相比2012年增长了近11万。与此同时,我国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总体而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在全面强化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做出巨大努力,取得丰硕成果:一方面,实现了党组织数量的大幅提升;另一方面,推动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

二、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现实挑战。

纵观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发展轨迹,我们不难发现,中国共产党对于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认识有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并伴随着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逐步提升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发展至今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理论。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在认知层面、管理架构以及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非公企业党组织认同感有待加强。

非公企业主对党组织的认同感是该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心理基础,其强烈与否直接关系党组织的“建”与“不建”。当前,仍有不少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尚未设立党组织,其原因之一便是非公企业主对党组织的认同感不强,表现为非公企业主对党组织持有消极态度。导致这一问题出现的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三点:一是“刻板印象”致使积极性降低。刻板印象指“人们对另一群体成员所持有的简单化看法,一种与其所代表的真实情况不相符或者不完全相符的固定印象”[8]。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非公企业取得了迅猛发展,同时也获得了“自由”。在此过程中,部分非公企业主认为党组织的设立与发展受到党和国家的密切关注和重视且与各项政策方针紧密联系,进而使他们对党组织产生“刻板印象”,即党组织纪律严、民主制度不健全等,这无疑削弱了非公企业主设立党组织的动机,降低其了解党组织的积极性。二是逐利性引发认知偏差。众所周知,非公企业具有天然的逐利性,这使得企业主在作任何决定时都会考虑所作决定能否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收益。然而,党组织所具有的凝聚人心、促进企业管理、提升社会影响力等功能,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收益是“隐性的”,且需要时间的“发酵”。由此,非公企业主很容易受到逐利性的影响,对党组织的认知产生偏差。殊不知党组织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远远大于投入成本,他们看不到党组织非公企业长足发展的重要保障。譬如,非公企业员工与企业主之间的合作是维持企业发展的根本,但他们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冲突即劳资矛盾。而党组织的存在可以有效化解矛盾,防止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进而影响企业发展。有分析显示,位居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前列的企业,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这些企业都十分重视党建工作。三是多元文化冲击造成信任危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逐步深入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当前的中国正处于各种文化相互交融、相互渗透的“中心地带”,各种社会思潮之间的交流、碰撞表现得尤为活跃。非公企业处于思想神经的末梢,对于任何思想文化的反应较为敏感,很容易受到功利主义、利己主义、自由主义等社会思潮左右。譬如,经济自由主义主张实现经济自由,反对国家干预经济生活,这就促使部分非公企业主对在非公企业中设立党组织的行为产生质疑,认为企业党组织分别归属于经济和政治这两个不同领域,二者之间不应有所关联;更有党组织“无用论”等言论侵入非公企业主的思想深处,严重动摇党组织非公企业中的地位,致使非公企业主对党组织失去信任。

(二)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制度是一种整合、约束以及规范人们集体活动行为的规则,如果没有制度的存在,无论具备怎样优异的发展要素,也不可能取得发展的成功[9]。制度是党的组织建设顺利运行的根本保障,对于党组织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促使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一步一步走向规范化、法规化、科学化。当前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存在制度保障不健全的现象,具体表现在:第一,制度体系缺失。非公企业作为党建工作的新领域,其成长时间较短,而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要求其不仅要在理论上获得认可,而且要在实践中得到验证。然而,非公企业以追逐利润最大化为核心,其它工作的开展都围绕这个核心而进行,致使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在非公企业中处于边缘化位置,这样一来,已形成的制度体系很难在实践当中得到有效验证。第二,制度实施细则缺失。目前部分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过程中出现职责不清、活动混乱、监管不力等问题,总体呈现出“随意性”“懒散性”以及“盲目性”的特征,其根源在于缺乏合理的制度实施细则。而合理的制度实施细则应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因此,不同类型、规模、地域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需制定与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相适应的制度实施细则,以促进党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制度评价机制缺乏。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制度评价机制必须符合评价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内在发展规律和客观实际,这不仅可以有效改善非公企业党组织所处的尴尬境地,引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健康发展,更能增强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但是,从现有的制度体系、实施细则来看,非公企业党组织制度落实过程及其效果评价是非公企业党组织制度管理中最薄弱的环节。

(三)非公企业党组织凝聚力有待提升。

党组织凝聚力是指组织内各成员之间相互依存、相会协调、相互团结,共同为追求组织目标、实现组织任务而形成的整体力量。凝聚力是推动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核心力量,因此,其强弱与否直接影响着党的组织建设效果。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社会性,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党组织作为人类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对其凝聚力不足的原因探究必然要回归党组织内部的构成要素即具体的“人”身上。笔者认为,导致非公企业党组织凝聚力不足的原因主要在于:一是缺乏专职党组织书记。专职党组织书记是汇聚非公企业党组织凝聚力的关键性人物,他们有着专业化、系统化的党建理论知识、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以及较强的党性修养。目前,非公企业很难做到这一点,大多数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是由该企业的负责人或企业主担任,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一方面身兼数职,工作繁忙,很少有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理论学习当中;另一方面作为非公企业的负责人或企业主,往往将经济效益排在第一,很少去关注党的思想引领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二是缺乏高素质党员党员党组织的基石,由于教育管理乏力导致高素质党员缺失,势必会造成党员队伍的凝聚力涣散。笔者认为,造成非公企业党员教育管理乏力的原因在于:其一,党员结构复杂。随着我国城镇化、市场化、现代化的不断深入,流动人口日益增长,而非公企业给这部分人提供了就业机会,非公企业中的“隐性党员”和“口袋党员”便由此而生。这部分员工因其党员身份并不会给他们带来实际经济收益而不会主动上报身份,因此,对他们的教育管理也就很难有效进行。在經济实力相对薄弱或者处于起步阶段的非公企业中,存在不少“流动党员”,由于市场的灵活性和自由性,这部分党员的“出现”和“消失”与非公企业的经营状况密切相关。当经济效益良好时,他们可能会随着企业的“做大做强”需要扩招员工而出现;当经济效益不好时,会选择另谋出路或因企业裁员而离开。因此,对于这部分党员的教育管理也很难有效进行。其二,教育管理的手段和方法落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举足轻重作用的国有企业,其党建工作已日渐成熟,这为起步相对较晚的非公企业党建提供了丰富经验。但是,由于非公企业与国有企业在性质方面有所不同,所以非公企业党的政治建设不能照搬照抄,要灵活变动,采取合适的方法。目前,非公企业党员教育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刻意模仿国有企业曾经用过的手段和方法的现象,而没有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审时度势,教育管理手段和方法相对落后。

三、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发展路向。

新时代,要想破解当前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必须对症下药,实现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在认知、管理以及发展等方面的全方位加强,为党的组织建设提供必要的思想基础、稳定的制度保障以及强大的动力源泉。

(一)强化认同,为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提供思想基础。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是前进的指南。非公企业主作为企业组织者、领导者以及决策者,对本企业党组织的设立具有绝对的话语权。因此,要提升非公企业主的行动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率,必须先从思想出发,强化非公企业主对党组织的认同意识,使其形成强烈的认同感,为党组织的设立提供必要的思想基础。笔者认为,当前任务就是要让非公企业主从认知、情感以及价值观这三个基本维度上感知党的组织建设对本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具体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加强宣传工作,是破除“刻板印象”、改变原有认知、强化认同意识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宣传工作是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一种精神交往活动[10]。从实践来看,应做到:一是开展思想解放课堂,增强非公企业主、党员和员工对党的各项政策、方针和路线等基本知识的了解和认识。二是组织参观考察。积极组织尚未设立党组织非公企业主到已设立党组织的示范型非公企业参观、学习。通过参观学习,使非公企业主认识到党组织的设立不但不会束缚企业发展,而且在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企业效益、推动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实际功效,会给企业带来“1+1>2”的收益。三是开展培训。就如何在非公企业中设立党组织开展培训,对党的组织建设具体方法、途径等进行辅导,为规模以上的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扫清认识和实践障碍。

第二,注重“同理心”建构,是破除“戒备”心理、实现情感转变、提高认同感的关键。“同理心”是一种通过感知与理解他人来指导自己开展活动的能力,作为一种情感能力的培育,必须从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出发。一是提供情感关怀,当非公企业遇到问题、存在困难时,政府应及时主动出面为他们答疑解惑。通过热情和高质量的服务感化他们,让他们意识到身后有强大的祖国、温暖的政府在支撑,从而消除他们对党组织的偏见、顾虑。二是提供实质性奖励,当地政府可以为那些积极主动设立党组织非公企业提供实质性奖励,如企业厂房水电减免、门店降价出租、产品免费宣传等。总之,满足非公企业主的心理和现实需求,实现“同理心”的建构,是提高党组织认同感的关键环节。

第三,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是清除思想“毒瘤”,树立正确价值观,巩固认同感的基础。习近平强调,“我们共产党人的本,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 对党和人民的忠诚。”[11]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灵魂,加强非公企业主的理想信念教育首要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 引导非公企业主从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中汲取科学智慧和理论力量,从而培养思辨能力、提升认知判断能力和提高思想境界,铲除“金钱至上”“一切朝钱看”的错误思想,进而巩固自身对党组织的认同感。

(二)优化管理,为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管理制度设计始终要与党和企业发展方向相一致,优化管理,可以为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提供稳定的制度保障。首先,应设立党组织活动室。任何人类活动必然占据某种特定的空间[12],非公企业党组织制度建设作为人类一项活动必然占据一定的空间,设立党组织活动室的目的在于构建以活动空间为依托、以党员为主体、以员工为骨干、以“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实施细则”以及“审视评价机制”等主题为内容的党建活动模式,力图实现从内容到形式的党组织制度建设行为的全面规范,从而建构稳定、合理、科学的制度体系。其次,实施“交叉培养”模式。“交叉培养”是整合非公企业党组织制度非公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切入点,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方面,培养企业员工的政治思想党组织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企业的日常生产过程当中,发挥思想引领作用的同时发掘优秀员工并将其发展成为党员。另一方面,培养党员的业务能力。党组织要努力提高党员的业务能力并促进他们成为优秀员工或者企业管理中的骨干,发挥优秀党员的榜样示范作用和群体带动作用。通过建立“交叉培养”模式,既关注了员工的政治思想,又兼顾了党员的业务素质,有利于实现党组织非公企业经营相融合。最后,推动非公企业党组织携手共议党组织制度评价细则。结合非公企业的特点和党的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一个包括党组织制度目标、内容和效果在内的全面、系统、科学的评价细则。

(三)增强凝聚力,为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提供动力源泉。

推动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既需关注思想制度等外部因素,更需深入党的组织建设内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为党组织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动力源泉。习近平强调,“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始终保持强大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成为革命、建设、改革事业发展的中流砥柱,团结带领人民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高度重视培养造就能够担当重任的干部队伍。”[13]因此,必须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首先,可以通过高校或党校对党组织书记进行培训,重点加强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党务知识以及群众工作的培训,从而提高其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其次,由于非公企业将追求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因此要加强对党组织书记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其引领企业发展的能力。如此,党组织书记就可以结合企业发展来开展党组织活动,发挥党的组织优势,提升党组织凝聚力非公企业普通党员,在非公企业中承担着思想引领的重任,而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和作用,既取决于党员数量,更取决于党员质量。因此,必须加强对非公企业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以此端正党员思想、提高党员质量,进而增强党员队伍凝聚力,从而营造健康、向上的企业风气,构建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这就要求我们,一是要坚持教育管理与企业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原则,即结合非公企业实际情况和党员特点,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落实贯穿于促进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做到分类指导与突出工作重点相结合。对待不同类型的党员,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进行分类指导,做到“因材施教”,这样才能实现教育管理的最优化。同时,要重视对在职党员的教育管理,给他们提供平台,为他们创造机会,让他们展现自我、发挥自身优势,带头支持并参与企业的各项活动。最后,要重视对“隐形党员”“流动党员”等的教育管理。非公企业党组织要积极宣传并鼓励此类党员上报身份,并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要求他们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参与组织活动,尽快融入到企业当中,在此过程中培养其责任意识,增强其党性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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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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