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投诉处理作业规程(9)

物业服务投诉处理作业规程(九)。

1 目的。

规范投诉处理工作,确保住户的各类投诉能及时、合理地得到解决。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住户针对公司管理服务工作有效投诉处理。(及非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投诉)。

3 职责。

3.1客服接待人员负责对业户所投诉事件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及时反馈客户主管

3.2客户主管负责对投诉事件进行分析,制定处理方案,报经理批复后,安排人员跟踪处理,并对当月的投诉事件进行统计、汇总。

3.3经理客服主管上报的投诉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对重大投诉事件处理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4 投诉类型。

4.1重大投诉

4.1.1公司承诺或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没有实施或实施效果有明显差错,经住户多次提出而得不到解决的投诉;。

4.1.2由于公司责任给住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

4.1.3有效投诉在一个月内得不到合理解决的投诉

4.2重要投诉

4.2.1重要投诉是指因公司的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有过失而引起的投诉

4.3轻微投诉

4.3.1轻微投诉是指因公司的设施、设备和管理水平有限给住户造成的生活、工作轻微不便而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影响,可以通过改进而较易得到解决或改进的投诉

5 作业流程。

5.1投诉接待。

5.1.1当接到住户投诉时,接待员首先代表被投诉部门向住户的遭遇表示歉意,并立即在《投诉登记处理记录》中作好详细记录。对正在给住户造成损害的事件,应先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或挽救伤害。非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投诉转相关部门。

5.2投诉处理时限。

5.2.1重大投诉:12小时内上报总公司相关部门及抄报总经理室,并由管理中心经理安排处理,2日内给投诉住户明确答复,解决时间不宜超过10日;。

5.2.2重要投诉投诉接待后1小时内报客服主管进行处置,一般在一周内处置完毕,超时需报经理;。

5.2.3轻微投诉:2天内或在住户要求的期限内处理完毕,超时需报客户主管

5.3内部流转程序。

5.3.1被投诉部门负责人在时效要求内将内容处理完毕,并按《投诉登记处理记录》对投诉处理过程作好记录。在投诉处理完毕的当天将《投诉登记处理记录》交到客服主管处。客服主管收到处理完毕的《投诉登记处理记录》后,应在《投诉登记处理记录》做好记录

5.3.2客服主管收到被投诉部门投诉处理的反馈信息后,将情况上报经理,并对投诉的业户进行回访,重大投诉事件由管理中心经理负责回访。

6 相关记录

*《投诉登记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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