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税务管理组织机构的改革】 组织机构改革

任何国税管理都建立定组织机构上。

机构设置即通各职能部门明确合理地划分职责与权限形成相协调、相制约组织关系终确保纳税人以遵从成依法纳税税机关以低成取得应征税款。

不断改革与发展目前世界各国税管理组织机构许多方面呈现出趋特征。

研究并借鉴世界各国税管理组织机构对完善我国税管理体制具有重要义。

世界各国税管理组织机构改革趋势()设置区域性税收机构根据要按济区域设置不受行政区划限制许多国央税部门下设区域性税机构并不受制已有行政区划而主要按照济发展水平、人口密集程、税分布情况以及其他社会情况划分济区域并相应设置机构

例如加拿不仅区税局设置不受行政区划限制而且区税局下属税收征收心也是按照济区域设置

荷兰988年以前按行政区设置基层征收分局行政区各类纳税人由该区税征收分局管理

因实体公司全国各地设立若干分公司往往分别由各行政区税征收分局管理

988年以荷兰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把全国划分5税区每税区设若干税征收分局。

按照济区域设置机构方面使机构管理摆脱了行政区划限制更合“济定税收税收反作用济”基原理;另方面也使些包括硬件设备、信息等能够突破行政区划实现共享者税收信息化快速推进今天更具实践义。

(二)围绕纳税人设置并整合税部门机构纳税人设置管理机构就是根据纳税人营规模、所有制形式或济部门把税工作人员分配到不部门特定纳税人群体提供全面管理

这种模式运用初是了确保对重税实行严密监控。

近几年这种模式应用逐步发生了改变发达国税管理开始把纳税人看作是他们“顾客”并努力使税管理工作适应不纳税人

例如0世纪90年代以美国R逐渐识到完成征集收入使命外还应更地理纳税人要进步改革既有组织机构运用更加高效现代化信息技术改进身。

是998年9月美国R组织结构重组上改以往以地区和心基础做法围绕纳税者建立组织结构。

新美国R根据不纳税人类型设立了四主要执行部门部门责向有相似组纳税者提供端到端。

这四部门是仅取得工和投收入纳税人工和投部全职或兼职独立劳动者和企业企业和独立劳动者部企业和型企业集团型企业部参与私人和公共退休计划雇员、免税组织以及政府团体免税者和政府实体部。

由新R组织机构是按纳税人建立因而必须保证纳税人信息准确、完整。

R运用量先进信息技术开展了十系统项目支持新业运作被称与R组织机构重整相配套“现代化工程”。

美国税部门做法反映了国际上围绕纳税人设置和整合税部门机构种思路。

实际上许多国虽然没有按纳税人类别设置机构但也相应设置了些纳税人部门如加拿诉讼事司、日国税申诉审判所、韩国纳税人处等这些都反映了纳税人越越受到各国税机构重视。

(三)设置专门税司法或准司法机构许多国税收征管都设有专门税司法机构

这些国专门税司法机构般被赋予了较高司法权威具有较强司法独立性。

例如美国、加拿、日、利、韩国专门设立了税法院

美国税法院有9名法官全国各地巡回视察、处理案件。

对税法院判不可上诉法院直至高法院

加拿税民事案件必须首先交由税法院审理对该法院判不可上诉至邦法院直至高法院

法院作邦司法审判体系部分独立行使职权与邦上诉法院、高法院不存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纳税人而言选择税法院处方面纳税人可以不必先缴纳税款;另方面可以将案件交给精通税收事法官进行判。

外些国如利、德国、俄罗斯、日、美国、法国、荷兰等还建立了专门税警察队伍。

从世界各国实践上看税警察设置体上可分两类偏重执行上强制性和偏重对涉税案件调和侦破。

前者型国是利和俄罗斯者代表是德国和日。

利是早设立税警察国。

该国税警察由财政部直接领导和平期接受政部协调战则归国防部指挥。

俄罗斯税警察独立公安和税机关外组织构架上由邦税警察总局——各邦主体税警察局——地方税警察分局三级构成。

俄罗斯《邦税警察机关法》赋予税警武装执法权力。

偏重执行上强制性税警察优威慑力强、反应迅速、对犯罪行打击力较。

德国采用税违法案件调局制。

税违法案件调局责对税稽局移送和群众举报涉税犯罪案件进行刑事侦察对触犯刑法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对构成犯罪案件则移交税征收局处理。

德国税违法案件调局兼具警察、检和行政执法职能既有税检权又有税违法刑事案件侦察权和起诉权。

与德国相似日也税机关部设立调监督部对涉税违法犯罪进行调和起诉。

偏重对涉税案件调和侦破税警察优对税法掌握全面完整能够准确地判断罪与非罪、罪与彼罪界限有利把握执法尺缓征纳矛盾。

(四)重税机构职能分离和制约目前世界各国税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极少采用单模式都采用混合模式

混合模式特征是整税收征管体制既有垂直分级体制模式也有按税种类型、职能分工、纳税人类型设置管理机构模式

例如韩国国税收管理局既设有征收和申诉局、调局又设有直接税局、财产税局、接税局等。

日则国税厅和国税局按征管工作流程设置了课税部(责税政管理)、征收部、调稽部等而税署则按税种类别设置了人课税部、法人课税部、酒类指导官等。

混合模式合规模济要尽量减少征税成前提下设置管理机构但增加了税组织机构设置复杂性。

对税机关而言建立明确职责分工是按照混合模式设置管理组织机构必须问题。

管理者应各职能部门正确划分职权建立起劳动分工制以避免职能重叠、分隔。

各职能部门工作要相合作、协调。

外税机关设置还要随着技术进步、济环境变化、复杂因素增加而不断调整。

机构设置应合外部条件客观要能灵活适应外部条件变化。

采用混合模式情况下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税管理机构职能和权限划分以及税管理机构职能分离和制约。

各国税管理组织机构改革对我国启示借鉴各国验国税总局下设区域性税机构可以考虑依照济发展水平、人口密集状况、税分布情况以及其他济社会情况设置机构

目前我国税系统除部分基层税分局(所)以外都是按行政区划设置机构且每级税机构功能上都是全能型。

应该说这种设置方式更多地是考虑了政治管理体制上因素而忽略了济上以及税工作现实上因素其至少有三方面弊端首先不利税部门摆脱不必要政府行政权力干预税机关独立性发挥受到制约。

其次不考虑税、人口分布而趋地设置全能型税机构不利机构精简和征税成降低。

三不利些包括硬件设备、人力、信息等突破行政区划实现有效共享。

比较而言按照济区划设置管理机构更合济发展水平要能够降低税收成也有利减少地方政府对国税机关行政干预。

规模按济区域设置机构条件成熟前我们可以考虑对部分机构先按济区域设置如跨区域设置办税厅以更地集征收跨区域设置信息心使更广围实现共享而且国地税还可以考虑合跨区域设置以更地体现整合效率。

对些边远地区、税较少地区税分局(所)要进步加撤并收缩力这既适应按济区域设置机构要又能有效地降低征税成。

近年各地税机构设立了纳税人提供办税厅定程上改善了对纳税人

然而国、地税办税厅分设不仅给纳税人带新不便也提高了税收管理部门征收成。

借鉴国外做法可以考虑定区域(不定要按单税机构辖区设置也可以根据要跨辖区设置)由国地税机关合组建由银行、国库参与相对独立办税机构以便更地纳税人提供优质、快捷、系统。

外还可以根据纳税人要适当增设些部门纳税人维权心等以改进税征收工作。

由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关系不是法人与法人或然人与然人私法关系权利和义也不是直接对等或对应关系因征纳双方发生争议或发生税犯罪行其性质与审理方法般民事、刑事案件是有所不因而要专门司法机关进行判和监督判。

借鉴国际验我国可以按济区划设置专门税法院

例如可以华北、东北、西北、西南、南等设置专门税司法机构

这方面可以体现精简机构、节约成原则另方面能够真正人事、费方面摆脱地方行政干预提高办案公正性。

法院直接受高人民法院领导费由央财政预算单列院长由高院院长提名全国人常委会审议通。

从实践上看我国税管理组织机构变迁基上是按照混合模式展开。

目前国税总局省、市、治区国税局和地方税局地(市)国税局和地方税局县(市)国税局和地方税局及其下设分局、税所构成了我国纵向税管理组织机构

从横向上看税管理组织结构税政业部门征收部门管理部门、稽部门、计会部门、监察部门、人教部门、信息部门等。

今采用矩阵结构混合税收管理机构模式前提下应进步明确征收管理、稽各部门职能既合理分权又相制约。

要考虑这三者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或机构使其合机构设置协调统、责权致、整体效能原则。

税收信息化共享基础上进行职能模式绩效评估各职能部门正确划分职权建立起合理分工协作制避免职能重叠、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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