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全院医学装备管理职能

二、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和在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科学可行的各类管理制度。指导各科室规范使用医学装备

四、严格履行医学装备维修管理职能,保障各类医学装备正常运行。

五、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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