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式领导、礼治与教父式领导

摘 要:家长式领导包括以下三个维度训诫而使人敬畏、自我约束与差序;西方教父领导”包括:“继承与开创”、“训诫而使人敬畏”和“引导的责任”三个维度

中西“教化与管理”最大的不同在于西方既有对传统的遵循,也有创新甚至开创的涵义;二者相通之处是都具有“训诫而使人敬畏”的维度,它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教化”一词的普适性。

毕业论文网 /2/view—12170386.htm  关键词:家长式领导礼治教父领导;“教化与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03—0292—02   一、作为中国传统社会教化与管理”的家长式领导   教化是先秦儒家提出的一个伦理范畴,它指的是政教风化与教育感化,中国传统社会的秩序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教化来维持的。

费孝通指出,中国传统社会中,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法律。

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教化的作用就是把外在的规则化成内在的习惯。

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于外在的法律制度,而是在自身的良心,这种与外在法律制度相区别的秩序方式就是教化[1]。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教化权属于家长。

费孝通指出,这种教化权,既不是横暴性质,也不是民主性质;既不是发生于社会冲突,也不是发生于社会合作,这种教化式的权力,或者说是爸爸式的,英文里是Paternalism,也可以称之为长老统治[1]。

教化式权力既不是横暴的,也不是民主的,因此,家长式领导就应包含威权和仁慈两个看起来相互矛盾的维度,这就是郑伯埙[2]最早提出的家长式领导的二元理论。

教化的过程来看,家长必须以自身的良心而不是外在的法律来维持社会的秩序,所以德行构成了家长式领导的第三个维度

费孝通指出,教化性的权力虽在亲子关系里表现得最明显,但并不限于亲子关系,凡是文化性的、不是政治性的强制都包含这种权力[1],因此很自然的,教化权可以延伸到一般的管理领域,换言之,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管理大部分是一种教化

在变化很少的社会里,文化是稳定的,很少有新问题出现,生活是一套传统的办法。

如果我们能够想象一个完全由传统所规定的社会生活,这社会可以说是没有政治的,有的只是教化

因此,家长式领导不会采用交易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它不同于交易型领导传统生活排斥变革,在这一点上,家长式领导更不同于变革型领导传统社会依靠宗族关系来维持,在这一点上,家长式领导需要的是德行而不是个人能力方面的魅力。

当然需要同时指出的是,家长式领导亦不同于道德型领导传统社会中的领导并不是完全根据个体的道德水准而被选举出来的,这一点又不同于原始部落社会

由此,费孝通所说的“爸爸式”相当好地概括了中国传统社会领导的特征。

二、家长式领导理论的局限与礼治   Silin[3]、Redding[4]等学者最早提出家长式领导,即Paternalistic Leadership,从英文上马上可以看出,家长式领导费孝通的“爸爸式”领导实质是一样的。

20世纪末,郑伯埙等运用个案分析和实证调查的方式,对台湾地区的家族企业业主与经理人的领导风格进行了一系列研究,研究结果与Silin和Redding的结论类似,从而用实证的手段部分肯定了华人企业中普遍存在的家长式领导方式[5]。

但是以学术的视角来看,将威权领导与仁慈领导统一在一个构念中始终存在矛盾。

凌文栓对家长式领导提出质疑,究竟仁慈、德行与威权领导家长式领导的三个元素还是家长式领导的三个型态?郑伯埙本人也认为,家长式领导三个维度之间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可分割性。

仁慈与德行之间具有清晰的正相关;德行与威权领导之间的关系难以理清,可能无明确关联;威权与仁慈领导之间甚至存在负相关,而且似乎难以在同一领导身上共存。

部分实证结果表明,仁慈领导德行领导对于组织、团队的效能有明确的正向预测作用,并且德行领导具有核心作用。

但另一些实证结果表明,威权领导对于领导效能具有正向预测作用。

显然,要厘清“家长式”或“爸爸式”领导的内涵,必须回到儒家的终极构念“礼”和“礼治”。

关于礼治,首先要澄清的问题是,礼治的目的不是现代意义上的“领导即激励”,礼治的目的是维持传统社会的秩序。

其二,礼也与现代意义上的“慈善”、“德行”有所区别。

正如费孝通所指出的那样,礼并不带有“文明”、或是“慈善”的意思,礼也可以杀人,可以很野蛮。

费孝通说,譬如我们在旧小说里也常读到杀了人来祭旗,那是军礼,残酷与否并非合礼与否的问题。

“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

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1]从一个侧面表达了“礼”并非“慈善”或“德行”。

因此,本文重构家长式领导的构念为以下三个维度:(1)训诫而使人敬畏。

训诫当然也是威权的一种,但是使用训诫更为合适,因为礼不是靠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训诫中养成个人的敬畏之感,人服礼是主动的。

(2)自我约束。

家长式领导并不需要普遍的“德行”,而是一种自我约束。

换言之,不只是下属需要合乎礼法,领导自身的行为也要合乎“礼法”。

如前所述,“礼”不等同于“德”。

子曰,克己复礼为仁,孔子一再用“克”和“约”来形容礼的养成,说明在礼治社会中对领导更重要的是自我约束。

(3)等级或差序。

差序是中国传统社会中最重要的结构形态,家长式领导构念中的任一维度都并非普适的概念,它必须放在差序格局的形态下才可能是正确的。

本文对家长式领导的重构基于本文对于“礼”和“礼治”的理解,因此也可以称之为“礼治领导”。

三、教父领导作为西方教化与管理”的体现及其跨国侵蚀   教化一词并非中国所独有,古希腊的苏格拉底就认为人具有自身的善,教化主要是让人发现自身的善,以增强自身内在的道德自律。

但是西方的道德是基于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儒家的“仁”则基于人与人之间的私人联系。

费孝通认为,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社会范围是由“己”推出去的,而推的过程有着各种路线,最基本的是亲属: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

“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

向另一条路线推的是朋友,相配的是忠信,“为人者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 [1]在我们传统道德体系中很难找到个人对于社会的道德要素。

进入中世纪以后,随着基督教的合法化和广泛传播使西方的伦理观念、风俗习惯、文化教育以及建筑、艺术等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教化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教父哲学开始出现,并逐渐成为西方基督教世界教化的主流。

父亲这个名词,狭义地说就是生养子女的男人,但是广义地说,却有源头、根本、原始的意思。

在中文里面,用父亲来形容祖先或源头的情况不多,在中国文化中祖先的地位要强于父亲,父亲只不过是传统传承中一个环节。

但在西方文化中,这种用法却屡见不鲜,如“??之父”。

由此,如果将西方教化与管理的承担者称之为教父领导,则教父领导第一个维度是“作为继承与开创者”的维度

西方教会里面负责训导的人是主教,他也有权利委托另一个人执行训导的职务。

西方,主教们有时被尊称为父亲,有时候更被称为“爸爸”(papa),从这一称呼我们发现中西教化除巨大差别之外,也有相似之处。

因此,教父领导家长式领导类似,它也包含“训诫而使人敬畏”的维度

教父领导的第三个维度是“引导的责任”,与家长式领导完全拘泥于传统的“自我约束”不同,西方传统中的父亲肩负着“把过去珍贵的和正确的事物传递给后来的人,也要把前人错误的、失败的教训告诉子女,以免他们重蹈覆辙”的责任,因此,西方教父领导更多地不是体现为自我约束,而是“引导下属的责任”。

总之,教父领导的三个维度是“继承与开创”、“训诫而使人敬畏”和“引导的责任”。

从中西“教化与管理”的比较研究中可以看出,中西“教化与管理”最大的不同在于西方既有对传统的遵循,也有创新甚至开创的涵义;二者相通之处是都具有“训诫而使人敬畏”的维度,它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教化”一词的普适性。

学术界基本同意,目前全球化实际上是以西方文化为主的全球化,西方文化不断影响、侵蚀着其他非西方文化。

因此,毫不奇怪,目前中国企业界也经常出现“??行业教父”的说法。

在本文看来,这种文化的侵蚀也许并非坏事,因为“教父领导”与“家长式领导”相比包含开创与创新的元素,因此有其先进性,而“家长式领导”在当前全球制度与科技创新的大环境下是否能顺应这一潮流也是我们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2] 郑伯埙.家长权威与领导行为之关系:一个台湾民营企业主持人的个案研究[J].民族研究所集刊,1995,(79):119—173.   [3] Silin R H.Leadership and Value:The Organization of Large—Scale Taiwan Enterprise[M].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6.   [4] Redding S G.The Spirit of Chinese Capitalism[M].New York:Walter de Gruyter,1990.   [5] 郑伯埙,黄敏萍.华人企业组织的领导:一项文化价值的分析[J].中山管理评论,2000,(4).   [责任编辑 魏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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