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内部审核控制工作程序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程序文件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本程序的执行,验证现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并为管理评审提供信息。

2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内部审核的提出以及实施内部审核的步骤和方法,适用于工程局内部审核的控制。

3引用文件

3.1中建三局ZJS.QM101《质量手册》。

3.2中建三局ZJS.QM202《文件控制程序》。

3.3中建三局ZJS.QM205《管理评审程序》。

3.4中建三局ZJS.QM217《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3.5中建三局ZJS.QM218《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术语。

本程序采用 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和本局《质量手册》中的有关术语以及下述定义:

内部审核:由本工程局内部进行的确定工程局管理体系的活动及其有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标准或文件工程局管理体系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是否得到有效的贯彻并适合于达到本工程局质量目标的系统的、独立的检查。

5职责。

5.1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核包括批准审核计划、任命审核组长并指派审核员等,组织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批准审核报告。

5.2企管部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内部审核,编制年度内部审核计划,保存有关的记录,组织有关人员对纠正措施效果进行验证。

5.3审核组长:编制审核计划,组织内部审核的全过程,编写审核报告。

5.4审核员:配合并支持审核组长的工作,编写检查表,按任务分工实施审核检查,根据所发现的不合格项编写不合格报告。

5.5各职能部门和公司积极配合审核组的工作,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在内审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并组织实施。

6措施和方法。

6.1工程局内部审核采用集中审核的方式,每年至少覆盖质量体系内所有部门、单位一次,领导有要求时,可增加审核次数。年度审核计划由企管部在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制定。

6.2内部审核由具有内审员资格的人员实施。内审员资格要求、聘任办法和管理办法见《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管理办法》。

6.3内部审核的依据为:

a) GB/T19001 标准;。

b)工程局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第三层次作业文件;。

c) 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d)工程局的其他有关规定。

e)工程承包合同。

6.4审核准备。

6.4.1审核组的组成。

a)管理者代表根据年度审核计划的安排或局长的要求,指定具有。

内审员资格的,并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审核组长;。

b) 由审核组长配合管理者代表任命审核组其他成员;。

c)审核人员必须是与被审核区域无直接责任关系的人员;。

d)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有关专家。

6.4.2审核组组成后,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a) 由审核组长负责制订《审核日程安排计划》(表214—01),经管。

理者代表批准后至少在审核实施前 5 天通知被审核部门和审核组其他。

成员;。

b)对审核组成员按其专业特长进行分工;。

c)审核组成员按审核日程安排计划和审核组的分工,在审核组长

指导下编制检查表(表214—02);。

d)召开审核组会议,由审核组长介绍审核任务、详细说明审核计。

划、进一步协调检查表、详细介绍填写审核中观察情况记录的要求。

6.4.3受审核部门和单位收到审核通知后,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作好准。

备,同时积极准备客观证据,以表明质量体系运行的情况。

6.5审核实施。

6.5.1首次会议。

6.5.1.1 首次会议由审核组长主持,参加人员包括受审核方的中层以上。

干部。到会者在表214—05《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6.5.1.2 首次会议的内容为审核组长向受审核方介绍此次审核的目的、。

范围、依据、采取的方法和程序等。

6.5.1.3 首次会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 分钟。

6.5.2 现场检查。

6.5.2.1 检查方法是由审核员按检查表在施工/工作现场通过观察、调。

查、查阅文件和记录、谈话等方式查找客观证据。

6.5.2.2现场检查时,审核员如实将调查得到的证据在检查表上作好记。

录,记录要求具体、可追溯。

6.5.2.3 审核员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现象按以下分类方法开具。

合格报告(表214—03):

a)体系性不合格,即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符合标准要求,或质量

活动缺少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或技术文件的规范和指导;。

b)实施性不合格,即质量活动未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或技术文件

要求去作;。

c)效果性不合格,即。

文件规定执行后的质量活动无法或不能达。

到预期的要求,无法或不能满足实现质量方针或质量目标的需要。

6.5.3 现场检查结束后召开审核组会议,综合分析、评审观察结果,并。

与受审核方领导沟通,并确认不合格事实。

6.5.4 末次会议。

6.5.4.1 末次会议的目的是说明审核结果,提出审核组的结论,对纠正措施的完成日期提出要求。

6.5.4.2 末次会议由审核组长主持,受审核方中层以上干部和有关人员参加。到会者在表214—05《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6.5.4.3 审核组长审核组内指定一名审核员作好记录。

6.6审核报告。

6.6.1审核组长在现场审核结束的一周之内起草审核报告(表214—04)。

6.6.2 审核报告的内容:。

a)审核的目的、范围和依据;。

b)审核计划具体实施情况;。

c)不合格项的观察和分析结果;。

d)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符合性结论;。

e)今后改进的建议。

审核报告必须有审核组长、组员以及受审核方代表的签名。

6.6.3审核报告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发给所有受审核部门和单位。

6.6.4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6.7纠正措施的实施与跟踪。

6.7.1 受审核方负责针对发现的问题,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确定和实施纠正措施。

6.7.2 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由原审核组长指派专人进行验证,特殊情况下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验证。

6.7.3 纠正措施的计划、实施和验证情况均按表 217—01 《纠正措施》填写。

6.8 公司可参照以上程序并根据具体情况,特别是针对工程项目开展内部审核活动,其结果作为工程局管理评审的输入。

6.9局企管部在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组织工程、科技、人力资源、市场商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集团下属各子公司的质量体系审核,原则上每三年覆盖所有局属施工生产单位至少一次。此外,还以局或公司名义,组织对工程局和公司的供方的第二方审核,这些审核的结果也提交管理评审。

7支持性文件

7.1《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管理办法》。

8记录。

8.1表214—01《审核日程安排计划》。

8.2表214—02《内部审核检查表》。

8.3表214—03《不合格项报告》。

8.4表214—04《内部审核报告》。

8.5表214—05《会议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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