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员工手册:员工关系篇劳动合同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手册员工关系篇劳动合同

第一章劳动合同

1、劳动关系。

①、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延续。

员工加入公司后,为了明确和公司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每年三月份,公司根据上一年考核结果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续签的劳动合同一般以一年为期限。

②、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员工提出辞职公司员工予以资遣或辞退,双方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辞退。

2.1辞职

员工因某种原因需辞职时,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部门负责人及相应专业职位员工辞职提前1个月申请;其他副职主管需提前20天提交申请,普通员工提前10天申请。

2.2资遣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员工应予资谴:

①、停业或转让时。

②、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③、暂停工作在1个月以上时。

④、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以安置时。

⑤、劳工对于所担任工作确实不能胜任时。

员工资遣先后顺序:

①、历年平均考核较低者。

②、曾受惩戒者较未受惩戒者。

③、工作效率低者。

员工资遣通告日期如下:

①、在公司服务3个月以上未满1年者提前10日通告

②、在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提前20日通告

③、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提前30日通告

员工接到资遣通告后,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2日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及补贴照发,如未能依照前条规定通告而即时终止雇用者,以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发,如经预告,发给预告期间工资

员工如因受惩罚而被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资遣论。

员工资遣,根据以下规定发给资遣费:

①、在公司连续服务每满1年者,发给相当于1个月平均工资资遣费。

②、在本公司工作年资满3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发相当于10天本薪的资遣费,但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1年者,以比例给与,未满1个月以1个月计算。

2.3开除: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有下列情况者之一的员工,人力资源部经过调查并核实后,公司将予以辞退(不发资遣费)。

①、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②、殴打同事或相互斗殴者;。

③、在公司及办公区域内赌博者;。

④、偷窃或侵占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实者;。

⑤、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⑥、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⑦、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⑧、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

⑨、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20日者;。

⑩、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⑾、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⑿、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关系者;。

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件者;。

⒁、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进入公司者;。

⒂、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⒄、在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⒅、参加非法组织者;。

⒆、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⒇、其它违反法令法规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辞职资遣和开除经过审批后,离职者须在离职之前完备离职手续。离职手续包括:

①、交接工作;。

②、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工服、胸牌、员工卡及其他公物;。

③、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

④、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

⑤、如果与公司签有其他协议,按其他协议约定办理;。

⑥、离职手续完备后,公司员工支付最后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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