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法学讨论教学教材建设研究

边缘法学讨论教学教材建设研究

作文 /zuowen/。

一、边缘法学讨论教学教材建设的现状    目前,对边缘法学教学教材研究并不多见。李振论文联盟宇教授牵头于2004年出版《边缘法学论丛》丛书和《边缘法学探索》专著后,边缘法学的称谓初步定型。 2004年李振宇教授创立的边缘法学时代网站开通,2005年10月在江西农业大学召开的首届全国边缘法学研讨会以及2006年创办《边缘法学论坛》以书代刊杂志的发行。如今,边缘法学学科名称已经成为网上查阅法律图书和法学论文的一个类目。之后,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湘潭大学)重点招标项目,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边缘法学丛书的编辑出版。鉴于我国边缘法学教学教材研究仅仅处于初步启动阶段,其教学教材建设也较为薄弱,边缘法学讨论教学教学教材建设也较为薄弱,目前国内外还未见有关《边缘法学讨论教学系列教程》的编撰,对于其分支学科的讨论教学教材建设,也仅仅见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经济学讨论教学教程》(2006)。

毕业论文    法社会学属于边缘法学的重要分支学科之一,其讨论教学教程尚未形成,现有其教学教材研究专著值得借鉴,如[法]布律尔著《法律社会学》(1987),赵震江主编《法律社会学》(1998),李楯编《法律社会学》(1999),陈信勇《法律社会学教程》(2000),李瑜青等著《法律社会学导论》(2004),康乐、简惠美译《韦伯作品集.IX:法律社会学》(2005),胡平仁等著《法律社会学》(2006),李瑜青等著《法律社会学经典论著评述》(2006),李瑜青著《法律社会学理论与应用》(2007), [德]尤根埃利希《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2007),马新福《法社会学原理》(1999),饶艾、 张洪涛著《法社会学社会学视野》(2002),朱景文主编《法社会学》(2005),刘焯《法社会学》(2008),汤唯《法社会学在中国:西方文化与本土资源》(2007 ),[德] 托马斯莱塞尔《法社会学导论》(2008)。这些教材或论著大多以经验研究为主导,但却并未以经验表达为主导,沿袭着理性建构的传统教材的特点,没有加入讨论教学教材建设的行列,法社会学讨论教学教材未见呈现,这不能不说是边缘法学教学教材建设的一大缺憾。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二、 法社会学讨论教学教程的主要内容    讨论教学教材与单纯以案例为主的教学教材有区别,案例教学教材指各类以法院案例为基本教材和课堂讨论对象的教学案例教学首先以案例教材;其次以课堂讨论为主要教学方法。讨论教学,指以讨论为基本教学方法的教学讨论的对象包括旨在表述抽象的概念、原理和原则等的理论性资料,也可以包括案例边缘法学属于教育部规定的我国大学的法律院系所开设的课程中的理论类专业选修课,其教材的建设本身就比较专业必修课而言要单薄,并且没有对其指定教材的硬性要求,其教学环节往往由任课老师自己确定,其主观随意性比较专业必修课而言要大。尤其是对于法社会学这样的边缘性理论性较强的专业选修课,单纯的案例教学无法满足理论教学的特色和需求,采用讨论教学既兼包案例教学特色,有突出理论教学优势,笔者认为只有统一法社会学讨论教学教材,才能解决教学难题。    法社会学讨论教学教程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学的基本范畴,法社会学的理论源流,法社会学的基本范畴和分析工具,以及法社会学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我们从以下12个方面进行教材规划设计。    第一,介绍社会学基本范畴。这是本讨论教学教材最有特色的一部分,以往教材大多并未专门介绍社会学的基本原理,导致法社会学缺少原汁原味的社会学分析,本教材拟从以下三个方面简要勾勒出社会学的基本范畴,社会结构和社会分层以俄罗斯为例展开讨论;社会角色和社会人格以青少年犯罪为例展开讨论;社会制度和社会控制以乡约为例展开讨论;社会系统和社会分工以转型中国法治为讨论重点。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第二,法社会学的理论源流。从法社会学与其他边缘学科的关系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法人类学与法社会学的关系以民间法为视角展开讨论;法文化学与法社会学的关系以美国法律文化为视角展开讨论;法心理学与法社会学的关系对犯罪人格和心理的讨论;法伦理学与法社会学的关系对法律儒家化的讨论;法经济学与法社会学的关系对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变迁的讨论;法统计学与法社会学的关系对法学研究中统计数据的规范化问题讨论。    第三,法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和分析工具。法益对法益能否成为法社会学基本范畴的讨论法律角色对法官角色定位的讨论法律功能莫顿法律功能划分的意义讨论法律运行关于法律专门化和法律大众化的争议。    第四,法社会学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法社会学研究对象法社会学法律社会学的差异;法社会学研究方法如何做到实证研究。 作文 /zuowen/    第五,立法的社会学分析。多元立法价值目标的归结以犯罪低龄化后的刑罚起刑点的争端为对象;多元立法社会效果的认定《物权法》中的所有制保护的争端;不宜立法的领域良善的道德愿望不宜立法,以美国禁酒令为例。    第六,司法的社会学分析。司法的能动性和机械性关于司法能动的讨论;司法的偶然性和必然性关于蝴蝶效应的讨论;司法机构的专业化与社会化关于送法下乡的讨论;司法程序 论文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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