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公司员工手册:争议
第一条争议处理的原则。
1.1员工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与公司发生的劳动争议必须以合法的形式予以解决。员工不得借故闹事、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停止进行工作或履行职责。
1.2如果员工以劳动争议为理由停止进行工作必须征求公司工会同意,未经同意不履行职责,将视为严重违纪。
1.3公司对员工以劳动争议为理由借故带头闹事或者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给予辞退,公司有权将其辞退。
第二条争议解决的途径。
2.1发生劳动争议,员工通过正常途径,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部门领导反映,与公司行政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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