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全面推行之前对港口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摘要:营改增在部分区域部份行业试点以来,大多数行业减税效果明显,但也有部份行业如现代服务业中的物流辅助服务业,笔者以所在的港口企业为例阐述营改增的影响及对策

下载论文网   关键词:营改增港口企业;不降反增;税负;应对策略   目前世界上开征增值税国家和地区有170多个,范围几乎包括所有货物和劳务,开征营业税的国家较少,我国就是其一。

纵观历史, 我国1994年搞税制改革,将增值税范围扩大到所有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2009年将机器设备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2012年1月1日,营改增在上海试点; 2012年9月1日起再扩围8省市,其中包括广东省;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总理指出,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

我国相当长的时间里开征营业税的行业比较多,如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电信业、邮政业和服务业等,这些缴交增值税的行业从缴交营业税的行业购买劳务或服务不能取得增值税进项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的经济形态不断出现,货物和劳务的界限越来越模糊,重复征税、产业引导等问题越来越突出。

营业税增值税是解决我国“十二五”、“十三五”时期优化产业结构,改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层次问题之一。

有数据统计,营改增自2012年1月1日试点以来,全国已累计减税几千亿元,试点纳税人和原增值税纳税人(主要为制造业)都不同程度地享受到减税降负的改革成果,但也有部分行业短期内不降反增,如港口行业。

一、营改增港口企业的影响   (一)对营业收入的影响   我国目前税制模式下,增值税属价外税,营业税属价内税,营业税增值税后,在吞吐量、收费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收入总额会减少。

港口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包括码头装卸收入码头场内搬移收入、仓储收入码头综合服务收入及陆路运输收入等,码头装卸搬移收入和陆路运输收入以前是按“交通运输业”征收3%的营业税,仓储收入码头综合服务收入是按“服务业”征收5%的营业税,“营改增”后,装卸搬运收入、仓储收入码头服务收入按“物流辅助服务业”征收6%的增值税; 陆路运输收入税率增幅最大,增值税税率为11%,体现在报表中的营业收入同比将有一定幅度下降,同口径对比需要做税率调整。

(二)对定价机制的影响   如果港口收费是在现有收费价格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的税率,不会直接影响港口营业收入,增加的税负转嫁给了消费者,但在港口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要让客户接受提价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议价难度很大。

即使港口强行推行,如果附近各港口调价方式不一,结果也将导致价格调升的港口竞争力下降,客户流失,货源减少,间接影响收入和利润。

如果保持目前港口收费价格不变,报表营业收入会减少,这要港口企业管理者在定价机制上权衡利弊,做出决策。

(三)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笔者所在公司属“物流辅助服务业”中的港口码头服务,公司建港时间不长,港口设备是最新配置,近期需要更换的不多。

公司成本的主要构成是:固定资产折旧和土地使用权摊销约等无形资产摊销成本占总成本的30%,职工薪酬约占总成本的25%,利息费用约占总成本的15%,其它约占30%,可见,固定成本所占较大比重。

从物资采购方面能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主要来源有新购设备、燃油、轮胎、维修配件、水、电等,这样造成增值税进项税比重较少,且常常出现抵扣链条不完善,进项发票不规范,实际抵扣比理论抵扣少,降低了减税效果。

还原为营业税计算,笔者所在公司2013年、2014年实际所交增值税增加了约30%。

(四)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港口企业收入减少,原燃料成本费用也减少,虽然前者多于后者,但由于营业税及附加不再是损益表中的一项成本,改制前后对港口企业净利润影响不是很大。

二、因素分析   (一)港口码头属资本密集型产业,前期投入大,这些前期投入在营改增之前已经发生,后期的折旧推销不能再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减少了可抵扣税额。

(二)在2016年5月1日之前,因为营改增还没有在所有行业全面推广,建筑业还不在营改增范围内,笔者所在公司,每年投入基建维修改造的支出金额不算小,但此项业务不能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

(三)港口码头也属于人力密集型企业,职工人数必须配备充足,人力成本约占总成本的20%以上,这部份是不能取得增值税抵扣发票的;外委劳务成本尚只能取得营业税发票

(四)银行等金融业尚未完成营改增

新建港口码头的资产负债率在60%左右,每年的财务费用是一笔不小数目,但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尚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也减少了可抵扣税额;   (五) 管理费用中能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也不多,如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租赁费等等还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

三、应对策略及建议   (一)公司上下全面了解”营改增”,充分学习营改增相关政策文件。

改增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公司领导和各个部门都要参入,公司的经营模式和内部管理都可能发生变化。

(二)供应商重新选择。

在选择供应客商时把对方能否开具增值专用发票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尽可能选择较大的公司合作。

(三)非核心业务外包。

如拖车运输、设备修理、理货操作等,原来不能取得增值专用发票的人力成本转化成了可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外请劳务成本。

(四)与社会公司搞合作经营。

如包油运输,在港口设立加油站,与主要承担港口货物进出的运输公司合作,对方提供拖车和司机,港口码头提供燃油,财务结账后按利润分成;再如大型工程维修项目,港口自已购买钢材等主要原材料,劳务及其它材料施工方提供,这样增加了增值税进项税额,当然,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行后,建筑企业已能开具增值发票了,这种合作方式也就没必要了。

(五)第三方物流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主辅分离,如自有车队,陆路拖车运输业务设立为独立的公司,该公司与港口之间的业务往来可开具增值税发票,原来港口司机工资等劳务成本都转化成了有税票的成本。

由于运输业由3%的营业税改为11%的增值税港口企业可剥离陆路运输业务,专心做好港口装卸和搬运主业也不失为良策。

(六)减少甚至停止融资租赁业务。

改增后,融资租赁业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7%,原营业税税率为利差的5%,融资租赁业能抵扣进项税不多,税负增加,尤其是售后回租业务将面临全面枯竭。

融资租赁业务,双方成本都可能会增加。

承租方是继续租赁还是自行购置需要重新决策。

(七)争取政府财政扶持资金。

在“营改增”还没全面推行之前,部分行业税负可能不降反增,这与政府全面降税的目的不相符,为此,各地政府出了改革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

例如,广东省在2012年颁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按规定在“营改增试点以后,按照新旧税制计算,试点企业月平均税负增加1万元以上的部份政府全部退还。

笔者所在公司营改增第二年既收到政府该项扶持资金几十万元。

综上所述,营改增管理要进行进项抵扣管理流程再造,如成本/费用的抵扣、采购流程、供应商管理、报销流程、合同发票资金三流合一、发票认证等等,每个环节都要求符合增值税制度的规定,从某种程度上说进项抵扣就是拼管理,管理得好的公司,减税效果会较好。

虽然港口企业营改增后短期内税负不降反增,但营改增全面推行后,抵扣链条会完整,各行业税负都会下降,这将有利于产业间、产业内的分工与合作,为社会经济结构转型创造更好的生态环境,也达到了国家税制改革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2013—05—24.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3]蔡一薇.“营改增”对港口企业的影响浅析[J].交通财会,2012(09).   [4]李克强总理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财税部分”.   (作者单位: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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