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产权改制中集体资产流失的成因及对策

在国有改制过程中,一些企业和经营者钻政策的空子,侵占国有资产的现象和行为已引起、***的强烈不满和有关部分高度重视。

但是,“先行一步”的乡镇企业改制也存在着类似。

由于乡镇企业转制面广量大,很大程度上侵占国家、集体资产的现象比国企改制侵占行为有过之而无不及,对此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同样应引起有关部分的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纠正,以确保国家和集体资产少受和不受损失。

确实,乡镇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建立企业制度,既搞活了乡镇企业,也促进了的。

这无疑是十分必要的和十分正确的,本无可厚非。

但是,在乡镇企业改制过程中,一些地方因对政策把握不准,导致操纵程序失误和处理不当,急于求成,为改制改制,产生了“名售实送”等题目

如此“转制”不仅与党中心、国务院的政策要求不相符,而且也有悖于构建***社会。

假如继续听之任之,熟视无睹,不切实加强治理,不采取行之有效的加以纠偏和解决,势必违反改制的初衷,造成集体资产更大的流失,不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不利于乡镇职工的就业和社会稳定,不利于社会风气和党风廉政建设,甚至到改革的成败。

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建立和完善,经济领域一些存在的题目已逐渐显露出来。

乡镇企业转制是经济领域改革的必然产物。

但是,在乡镇企业转制过程中,一些企业和经营者侵占国家和集体资产的现象和行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现已“浮出水面”。

据了解,这一题目带有一定的倾向性、普遍性,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

针对乡镇企业产权改制中存在的侵占国家、集体资产的情况和群众对此反映强烈的题目,日前,我们对乡镇转制企业进行了“回头看”、“回头算”的审计。

审计发现,乡镇企业改制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侵占乡镇集体资产资产流失的现象,有的还相当严重和突出。

一、乡镇企业产权改制集体资产流失的现状  一是对企业的有形资产价值低估,对无形资产不评估或低估而造成资产流失

有些乡镇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对企业估价过低,导致低价出售,使集体资产流失

如某乡服装厂未按程序进行资产评估便被乡政府以70万元出售,后购买方请中介机构评估,资产达200余万元,可谓一夜成了“正当”的暴发富户。

二是在企业资产出售过程中,未按资产的市场价格出售造成资产流失

一些乡镇为照顾企业内部职工或者其他关系而有意不按照清产核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或打折出售企业,更不采取面向市场、面向群众公然招标的方式来决定企业资产的市场价格,而是低价发包,低价租赁。

如某镇造纸厂固定资产890万元,承包给私人每年只“象征性”地收承包金10万元。

三是对出售收进治理不严,缺乏制度,使用不当而造成资产流失

不少企业资产出售款回收大都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但由于种种原因,有的对到期回收款该收的不收,或者收不回。

如某镇企业改制已经4年多时间了,但是应收转制款还有1000多万元至今未收回,固然也在着力追讨,但企业以经营困难为由,一拖再拖,迟迟不想交,说穿了就是想抵赖窃为己有。

有的未到期的回收款也因当时改制时留下的“后遗症”,企业经营者千方百计找借口到时想拒交,因此这些款项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存在较大的风险。

四是乱上项目,盲目投资,经营决策失误而造成资产流失

一些乡镇领导为了政绩和面子,不顾市场需求,自以为是,仍逼着企业上项目,搞建设,在“一亩三分地”上“听也得听,不听也得听”,干预企业的经营和决策。

一些企业急于发展,“心急吃不得热豆腐”,无视自身经济状况和市场需求,不切实际,贪大求洋,对市场缺乏可行性,投进资金“打水漂”,甚至于企业开张之时,也是企业关门之日,损失和浪费严重。

五是政企不分,产权不明,政府到企业乱报支而造成资产流失

企业固然改制了,但有些乡镇政府及领导还是习惯于“穿新鞋走老路”,以父母官自居,仍念念不忘向企业伸手,要这要那,一些不公道的开支“习惯成”地放到企业开支,最后“羊毛出在羊身上”,企业以此而拒交或少交应交的转制款项和各项规费。

六是变卖企业,急于兑现而造成资产流失

一些企业资产明显低估,企业经营者特别是一些原企业经营者更是心知肚明,捞肥了一把,但生怕夜长梦多,便找出市场不景气等借口,急于变卖企业,急于兑现,而后拍屁股走人,把企业职工“扔”向社会,有关部分发现题目后进行查处时,已是人往楼空,往往是“老牛过河拉尾巴——无济于事”。

当然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原因还有很多,且形式多种多样,但以上这些不能不说是最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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