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核心目标:建构公有主体混合所有制

§1所有制改革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

我们在前面已经分析提出,市场经济发展与存在的基本前提有二:一是生产力的社会化;二是经济实体不同所有权的存在。前一个前提与商品生产中的社会使用价值相关,后一个前提则与商品生产中的社会价值相关。要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必须从这两方面入手。当前,影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是后者。一个经济实体,不能自主经营、自主运行,不能以一个独立的所有者身份从事经济活动,怎么能进行商品生产?要想使经济实体成为市场经济中的规范的商品生产者,必须将其塑造成自主经济实体。而要实现这一点,仅仅转变企业的经营机制是不够的。有人提出,可以将企业推向市场;这与将一个不会游泳者推入水中,就以为他可以游泳了的看法大致相同。唯有不失时机地进行所有制改革,而不能加速市场经济的发展。

我国有不少学者在改革中一直关注所有制问题。有的学者还为此尖锐地指出了一个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并把所有制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目标来分析。认为,只有抓住这个核心才能治本,才能巩固和推进其它各项改革;要想绕过所有制,去进行其它改革,将时时碰到“所有制障碍”。[1]现在,我们同样又得回到所有制的改革问题上来。基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本章将对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所有制问题作一讨论。

所有制问题不仅包括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方面,而且包括微观所有权体制问题。就所有制问题的前一个方面,我们在本书第14中已经阐述过了,本章则侧重于从微观制度创新角度分析所有制改革问题。这一分析,将为本篇往后讨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运行提供一个理论前提。需要说明,在本书中,我们不仅将供给的生产者企业作为微观经济细胞,而且将需求的制造者家庭作为微观经济细胞来对待;以此为前提,我们还进一步将市场作为微观经济;细胞来对待。

§历史的回顾:两种公有制

中国的经济体制从一开始,就是按照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基本模式而建立的。中国老百姓有句口头禅,叫“苏联老大哥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在所有制问题上我们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一大二公”。其实,从运行的后果来看,还得加上“三纯”。[2]所有制结构很明晰: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公有制并存,成为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基本格调。

“公”,这是经济体制的质的规定性。它表明这种经济体制是一种公有制,即生产资料公共所有。山川河流是公家的,矿藏资源是公家的,土地工厂是公家的,甚至劳动者也是“公家人”。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其实就是姓“公”还是姓“私”的问题。“公”,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社会主义的同义词。再看“大”。社会主义生产是社会化的大生产,它要求大的生产规模,它反对小生产方式。从50年代以来,我们就有意无意的接受了一种教条,叫“大的是美好的”。追求大,成为我们经济建设中的一种基调。苏联有世界上最大的火力发电站,中国有环球第一的拖拉机厂。求大,与其说是追求经济效益,不如说是与资本主义较劲。至于“纯”,那是要提高公有制的纯度。由于有两种所有制的存在,就有一个任务,即提高公有制的水平。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相比,它只是部分人的公有制,而不代表全民的利益。随着生产力的提高,集体所有制将不断地转化为全民所有制,从而使一个国家变为一个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经济体系。这是一个乍看起来十分美好的逻辑。但是几十年后再来看,它和经济生活的固有逻辑却是如此相悖。

先来看集体所有制。在农村,集体所有制表现为一个个的农业生产队。在这里,全部生产资料都是集体的。土地在最终所有权上仍归国家,但是集体事实上是土地的主人。大型农机具(如拖拉机、大车、水泵等)、牲畜、公用建筑等,统归生产队。全队所有劳动力,是作为一个整体劳动力来使用的。那么,在这里,劳动者只是生产队这架机器上的一个个部件。他虽然是自身劳动力的生理占有者,但却不是经济意义上的劳动力所有者。这样,公共的生产资料和公共的劳动力相结合,便带有统一的计划性质。今天收小麦,全体男劳力收崐割,全体女劳力运输,老年人看场;明天浇地,青壮劳力护渠,其它劳力下地;如此等等。生产的计划和管理,全凭一个无所不管、无所不能的、被称之为“领导班子”集团来决定。这个班子管政治、管思想、管经济、管教育、管宅基地、管计划生育、还要管调整家庭关系。分配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事情。按每个人的体力也参考智力评“底分”,再按底分记工,按人头分“口粮”、按实得工分计收入;最后,还得按每家每户的实际困难发补助。困难户、军列属户、以及干部家庭等,均有各种照顾。在一个非常的政治时期,实行这种管理也许行之有效;在一个低消费的社会环境下,采取这种权宜之计也许尚可维系。一当经济的发展为商品大潮所冲击的时候,这种脆弱的外壳自然会分崩离析。因为在这种体制下,劳动者没有自主权,经济的发展受到限制,反倒滋生着一批寄生虫,一批靠集体养活的新型贵族。

这种集体所有制虽然主要集中在农村,在城市也有一席之地。城市的集体企业主要有街、区办的小型企业、服务行业,有机关、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办的各类诸如服务公司、修配店、商店、旅馆等行业,也有市政当局办的各类与城市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这类经济单位虽然也算集体所有制,但与农村的生产队有所不同。其一,生产资料多属上级主管部门投资、拨款而积累起来的,因而上级主管领导有最终的决定权。其二,劳动者在这里不象农民,他有一定的自主权;他有另谋高就的余地,如招工、参军、换单位;他的上下班有较自由,不象农民那样被捆在了土地上。其三,由此决定了这类经济单位与具有全民企业的某些性质。过去人们常将城镇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称之为“二全民”。“共产党不许饿死人”。因此,不仅主管部门有责任给它们拨款,而且有责任给它们包亏损;有时候,还得给发工资、奖金。

社会主义经济最辉煌的阵地是“全民所有制”,现在人们习惯于称之为“国营企业”。全民所有制最本质的含义是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全部财产都是国家投资积累起来的。国家每年都要从国民收入中,通过预算进行财政拨款,或投资建设,或追加款项。由于国民收入是全体劳动者共同创造的财富,所以这些财产的所有权全民的。共产党打天上,坐天下,是对私有制的否定,是对掠夺者的剥夺。劳动大众最初剥夺的财产,并不是天生属于地主资本家。他们剥夺来的,只是自己创造的又被剥削者掠夺走的一部分,另外一部分已经被挥霍掉了。那么,从全民所有制财产的最初积累,到后来的不断扩大积累,不管钱是通过什么渠道,通过谁之手投到企业中去,它的产权都是归全民所有。企业劳动者,是国家的职工。他们是经过一定的手续被录用的(可能是招工,可能是招干,可能是转业军人,可能是毕业分配的学生)。国家职工不同于农民,也不同于集体职工,他们享有许多特别的权利,诸如住公房,公费医疗,病休劳保,子女按排,退休给养。

§改革使所有制发生了什么变化?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经济体制改革给中国僵死的体制带来了生机,原来的旧体制被注入了活力。在这场在变革中,所有制的改革是一个核心。那么要问,经济体制改革给所有制带来了一些什么样的变化呢?其一,劳动力个人所有制得到承认。如前所述,所有制的对象体包括劳动力生产资料。过去曾争论不休的劳动力所有制问题,在改革实践中迎刃而解。在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劳动者完全自主,他真正成为自身劳动力的占有者、支配者、使用者;由于获得外部生产条件—土地,劳动力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成为现实。在国营企业,由于扩大了企业自主权,也传导给劳动者一定的自主性,这正是基于对劳动力个人所有权的承认;同时劳动者作为个人劳动力的所有者,有权从事第二职业或兼业,也有流动择业的余地。至于社会上的个体户、合作制企业中的劳动者,更是不仅自主而且自由支配自身劳动力劳动力个人所有制的实现,使得劳动者获得了自主活动的与发展的空间,激发了劳动者的责任感、创造性和劳动热情,这同时意味着非经济因素对收入干预的减弱。

其二,在公有制基础上出现多种所有制形式。在原来集体所有制形式中分化出个人所有制企业所有制、合资制、联营制、合作制、协作制等等。而原来统一的全民所有制,由于两权分离,自主权加大,正朝着分解为一个个独立所有权单位方向发展。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企业必将成为自主经济实体,成为实际的所有制的代表者。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一个前提是:要求一个个崐生产者是不同的所有权者。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出现,会助长商品经济的发展势头,同时又会将企业纳入市场的运行轨迹而剔除行政干预的弊端。

商品经济发展的趋势,是使其经济的基本单元、细胞组织趋于企业化。各行各业的经济组织愈益变成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而最终将必然定型为企业形式,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就连农业各分支业,也吸取了现代企业管理经验,正在向现代化农业企业迈步。企业作为法人而发生经济联系,无论是纵向的、横向的、混合的,都将成为平等的、互利的。这为企业发展自身的应变力和重塑性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似乎可以划出一条界限:改革前的经济发展是追求“纯”——即尽力剔除非公有制成份,纯化公有制经济;而改革却造成多种经济成份、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混合发展,即造成了“混”。我这里所说的“混”,是特指公有制主体混合所有制,是指多种经济的的混合发展。在这种公有制主体混合所有制中,全民所有制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两权分离、各种形式的承包制、租赁制、企业兼并与产权转让、以至时下勃兴的股份制,向人们展示出全民所有制在市场经济下实现的多种形式、多重性质、多个特点、多条道路。首先,作为经济运行的微观经济单元企业,它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是独立自主的经济实体。尽管它仍作为全民所有制系统中的一部分,但它由于两权分离而取得俗灾骶獚。

的地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的属性将不断体现出来。特别是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使全民企业的自主性加强;全民企业也同样有法人代表,也同样有经济利益的体现者、责任风险的承担者、企业信誉的人格化者。其次,正因为企业具有独立经营的资格,它便获得选择适合自己的招工方式、分配方式、经营管理体制、企业发展战略诸方面的自主权。当然这些权力有一个国家“发放”的过程。在新旧体制转换中,我国各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千差万别,这种“发放”的过程也可能是逐步的。经济自主权的获得,使全民所有制企业加上了一种企业所有制或在职职工所有制的色彩;换句话说,在发生着部分的质变。再次,在进一步的发展中拥有自主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也在发生着产权演变。一种情况是,随着横向管理体制的变化,出现了多级别、多层次的公有制企业,这伴随着产权的分割;一种情况是,随着横向经济联合的发展、企业兼并现象的发生出现了产权的让渡;一种情况是,随着股制的推行,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的兴起,出现了产权的分享。变成独立的商品生产者,拥有自主权,从而引起产权的演变。这一切最终造成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由此“纯”变“混”。

在农村,农业生产队逐步变为家庭经济、农户经济。除去土地在权限上仍属于公共集体之外,其余的都归农民所有。农村这部分经济的实质是“集体-农户”的混合经济。当然,在探索体制创新中,受规模效益的制约,近年来出现了诸如“种田大户”式的农场和其它形式的合作经济。从大地上游离出来的大批农民,在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的广阔地带中,探索出乡镇企业的新路子。这一最初从江浙一带崭露头角,随后在我国广大农村是日益崛起的经济形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中国的经济结构中挤进一个位置,而且愈益显著。乡镇企业所有制形式真可谓繁多混杂,诸如个体所有制、家庭所有制、合作制、集体所有制(村级、乡级、县级、以及交叉级)、联合所有制、股份制、合资制。至于城镇中的集体所有制,而今也当刮目相看。总之,在集体所有制范围内,既不纯又不公,企业活力十足,扩张势头很猛。

堪称异军突起的其实要算个体所有制经济,也可称之为私有经济。人们总以为这是一种补充经济。理论上这么讲或许是对的。但是改革造成的后果却给人以始所未料之感。1991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中,城乡个人投资多达1182.88亿元,占全国同年总投资5 08.80亿元的21.47%。城乡个体劳动者从业人数已然达7 59.5万人,是1978年15万人的50多倍。[3]它的惊人之处也许并不在这几笔数字上,而在于:这种所有制形式为人类个人生产力的发挥提供了一个新天地。个体所有制现在也超出传统意义上形式。这是一种更为灵活多变、丰富多样的领域。一方面,个体所有制类型各具特色,如个人的、家庭的、帮伙的、劳动的、资本的;另一方面,它又更具有混成性质,即你很难将其归为某一类型。更令人目迷五色的是,个体所有制常常变动不居。一个企业可以在一笔生意上塑造出一种所有制类型来,甚至一桩买卖同时有多种所有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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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成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形成一种崭新的混合经济、混成所有制结构。混合经济,一般意义是表达经济的多种成分相兼。但是,从世界范围来看,已出现了一个发展混合经济的趋势。颇富洞察力的著名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斯早就预言过,我们将迎来一个混合经济的时代。这是不是两种经济面貌完全相反的社会经济趋同合一了?不,在混合经济中,必有一种占主体的所有制形式。我国的混合经济一种主体公有制混合经济,它与西方社会的主体私有制混合经济仍相对峙。

§公有主体混合所有制

所谓主体公有混合所有制,是指在公有制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和公共集体(企业所有制的混合构成与协调发展。进一步讲,首先它意味着,所有制结构中公有制为“母体”。社会经济一种公有制系统,在这个系统中的多种经济形式,将着上特有的色彩,获得公有制系统的整体质,从而整体质规定着它们的个体质和运行方向。萨缪尔森曾将当代资本主义经济称为“混合经济”,但那是以私有制为“母体”的,是一种私有经济系统。借用一句话说,那是一种混合资本主义经济;与此相比,我们是一种混合社会主义经济。需要指出,这里所谓公有制基础,有其不同于传统理解的含义,它具体是指国家(代表全民)对第一次剥离“财富原坯”的外部生产条件即初次财富源(如土地、河流、海洋、矿藏、森林),对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的经济机构、产业部门(如铁路、通讯、金融、财政),对知识产业(科教文)、医疗、卫生检疫、国防部门、保安部门实行公有制。前者,在整个产业的基地上从上行方向制约着由以发展的经济系列;次者,在宏观上从下行方向覆盖着整个社会经济面;后者,作为经济发展的倍增因素和经济安全环境的提供者,将在总体上保证经济运行过程的快速顺达。这三阋庖逡舱恰澳柑濉敝健。

其次它意味着,在混合结构中二重的一个面是个人所有制个人所有制与个体经济不是等同概念;作为流行语汇,后者是单人独户地从事经济活动的总称。而这里的个人所有制,是指在公有制“母体”基础上个人所有权的完全实现。个人所有权包括这么几个方面:一是个人劳动力,二是生产资料,三是由以上二者决定的按劳分配到的个人消费品。须予说明:生产资料个人所有权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由于两权分离造成的劳动者个人公有生产资料中获得的一个所有权份额;一种劳动者个人自置的生产资料那种所有权个人所有权的实现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独立式”,即个人所有权实现在个体(家庭)经营之中。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给予了一种成功的范例:那里农民占有自己的劳力,拥有通过承包而获得的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劳动产品中级差地租Ⅱ部分归个人,由于自然肥力和位置差造成的级差地租Ⅰ和绝对地租归公。另一种是“协合式”,即个人所有权实现在企业经营之中。两权分离后的国有企业中的劳动者便属此种情形。由于劳动者有了自主权,劳动力个人所有权获得承认,企业劳动者共同拥有企业生产资料因而每人平等地享有一个所有权份额,以工资为主的劳动报酬正是按劳分配的那个份额。在这种形式中,没有协作、没有联合劳动,个人所有权是无从实现的。

最后它意味着,在混合结构中二重的另一面是公共集体所有制,抑或企业所有制。公共集体所有制亦包括三个方面:协作产生的集体劳动力生产资料、公共产品。我们曾论证过:劳动力从一方面看,是蕴藏于单个劳动者体内的能力,它属于个人所有;从另一方面看,在集体中又会产生一种新的协作力即集体劳动力,它则属于公共集体所有。[4]生产资料的公共集体所有制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国有企业在两权分离后拥有的那部分生产资料,这是全民所有制分割出的企业所有制份额;一种是原来意义上的集体企业自置生产资料所有权。公共集体所有权实现的形式具有与个人所有权一样的上述那两种形式:“独立式”即集体所有权实现在集体企业经营之中。如农村中乡镇企业(乡、村、组、自由联合体等形式),集体共同占有自置的全部生产资料,全部收入分割为三部分,一部分作为劳动力个人所有权的报酬,一部分作为税被征,剩下的便为集体所有权所得(将作为积累再生产和公共福利的基金来源)。“协合式”即公共集体所有权实现在国有企业经营之中。一个国有企业两权分离后交由企业经营管理;企业拥有的那部分生产资料,在法律上归全民、在实际经济崐活动中归企业自己,这实际上是一种新型的所有权分享模式;那末在全部收入中,个人劳动力创造的那部分作为劳动报酬支付给了职工。而集体劳动力创造的那部分却一分为三:一部分作为税被征、一部分作为利上缴(利改税后作为新税种而被征)、一部分企业自留(将作为积累再生产和公共福利的资金来源)。概而言之,这种公有主体混合所有制,从基础上、宏观上、原动力上保证着公有制的本性,其个人所有制和公共集体企业所有制的二重结构,既包含有“独立式”和“协合式”在社会中的并存交错格局,又包含有“协合式”内部两种所有制的相依互惠的关系。

§公有主体混合所有制“四特征”。

全面论述公有主体混合所有制,并非本文的任务,这里只想择要说明一些主要特征。其一,公有主体混合所有制,是兼容社会经济生活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机制,它富于伸缩性和弹性。没有弹性的铁(尽管其纯度很高)会因受冲压断裂,而有伸缩性的钢(却因加入了锰硅磷硫等元素)受冲压却可以弯曲、复原,不锈钢并非纯金属而是一种合金。“脆而没有伸缩性的经济制度不能逐渐演变来使自己适应与日俱增的紧张状态和社会变动。……如果一个制度要继续存在,它的社会体制的思想体系必须根据这种改变而加以调整。[5]作为经济体制,纯而又纯会变得僵硬、没有弹性,从而不可能久治长安。这一点对私有制和公有制来说一概是适用的。将近一个半世纪前欧文创办的“皇后林新村”,一百年后柬埔寨波尔布特政府推行的公有化是一类例子;俄国十月革命,中国推翻三座大山则是因私有制发展到极端从而导致覆灭的一类典型。但是世界还提供了另一类范例:资本主义私有制纯化度在降低,国有(公共)成分在提高,形成所谓“混合资本主义经济”;相反,社会主义国家如南斯拉夫,通过改革在公有制基础上实现了个人所有制,形成“混合社会主义经济”。公有主体混合所有制,正是代替过去那种僵硬体制的新型式。这种二重结构以公有制为基础而不追求其纯化度,它包容了整个经济社会的两大利益体系。这样,它就从微观到宏观、从个体到整体把握了社会,为经济体制提供了伸缩的空间和应变的机会,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多渠道的积极性,为经济风险和其他冲击力找到了多层次的承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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